析案』那个被骗财骗色骗婚骗命的CEO到底缺什么?

案情:

9月7日凌晨5时左右,WePhone创始人、程序员苏享茂跳楼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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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公布的信息,苏享茂跳楼之前几个小时,陆还在续收到了苏享茂前妻翟某欣许多辱骂威胁恐吓消息。苏享茂和翟某欣2017年3月30日通过世纪佳缘网VIP服务介绍认识,6月7日领证,7月16日达成离婚,18日办理离婚手续。苏享茂和翟欣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苏享茂为翟某欣购买海南清水湾住房一栋,特斯拉电动汽车一台,汇款若干次,累计花费近1300万元,甚至签署了非常不平等的离婚协议——海南的房子归翟欣欣所有,苏享茂一次性支付翟欣欣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660万元,后续再支付翟欣欣340万元。

婚恋网站介绍认识的美女妻子,闪婚,勒索,逼死程序员前夫,一系列标签,让这被骗财骗色骗婚骗命的CEO的悲剧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据资料显示,WePhone是一款基于VoIP技术的移动社交应用APP,通过WePhone,用户能够向其他WePhone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而年轻的苏享茂就在创业公司的上升期却遭遇噩耗,竟是因为他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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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享茂的遗言

一位如此优秀的年轻创业者,却缺少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他至少应该去好好咨询一位靠谱律师,解答自己的困惑和担心,那么他可能就不会被压力所迫直接推到精神崩溃的边缘。

那个被骗财骗色骗婚骗命的CEO缺的法律知识,竟是被恐惧的法律所引发的后果和压力所压垮,但其实一切的问题都是有法可解的。

1、关于偷税漏税,可能会涉嫌《刑法》中的“逃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还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三条对原逃税罪的条文作出了重大修改。现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所以,及时的补缴是可以免于刑事责任的。


2、关于灰色经营,可能会涉嫌《刑法》中的“非法经营”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另外,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还规定,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所以,《电信条例》并未明确将“网络电话”纳入电信服务的范围,法律并未对其有明确的管理办法。

3、不平等离婚协议其实可撤销

根据苏享茂提供的微信截图,及可以搜集的其他材料,以及苏享茂与翟欣欣婚姻关系仅存续41天之事实,可以初步认定翟欣欣存在胁迫行为。

《婚姻法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因为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权利人有权申请撤销,但应在一年内除斥期间内行使。离婚协议属于合同。

所以,苏享茂可在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以存在“胁迫”为由诉请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内容,并诉请前妻返还现金及房产。

综上所述,被骗财骗色骗婚骗命的CEO故事里有太多值得反思的问题,如果苏享茂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有一个专业的律师朋友或顾问,当他无论遇到公司还是个人困境时,能及时向律师咨询,清楚相关的权利义务和法律风险,在律师的建议下,正确维权,而不是被前妻所逼自杀,让亲者痛,仇者快

如今,无论是经营公司还是经营婚姻,甚至是经营好自己,都非常非常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请你一定要和律师做朋友,帮你解读法律的困惑,越过风险的深渊,重拾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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