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vaScript简介
JavaScript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为浏览器的一部分,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最早的Javascript应用于HTML网页中,为了添加网页的动态效果。
2、JavaScript命名的由来
在1995年时,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网景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因为Netscape与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
为了取得技术优势,微软推出了JScript,CEnvi推出ScriptEase,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为了统一规格,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
3、JavaScript的组成
(1)ECMAScript---语言的核心组成部分(即变量,函数,循环等等),这部分独立于浏览器而存在,并且可以在其他的浏览器中运行
(2)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文档对象模型,它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与HTML,XML文档交互的方式,描述处理网页内容的方法和接口
(3)BOM(Browser Object Model))浏览器对象模型,这实际上是与浏览器环境有关的对象模型,原本没有任何标准,但是HTML5诞生之后,人们才定义了一些浏览器之间通用的对象标准。
4、JavaScript的主要特点
对象(名词):所谓对象是指“事物”在程序设计语言中的表现形式,这里的事物可以是任何东西,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具有某些明确特征,能执行某些动作这些对象特征就叫做属性(形容词),动作称之为方法(动词)。
类:实际上就是对象的设计蓝图或制作配方。类更多的是一种模板,而对象就是在这些模版的基础上被创建出来的实体(在JavaScript中,没有类的概念,该语言的一切都是基于对象的,其依靠的是一套原型(prototype)系统,而原型本身实际上也是一种对象)
封装:主要阐述对象中包含的内容。通常包括:
关于信息隐蔽,就是方法和属性的可见性,在某些语言中,我们可以通过public,private,protected等关键词来限定方法与属性的可见性,但在javascript中,尽管所有的方法都是public的,但是该语言还是提供了一些隐蔽数据的方法,以保护程序的隐秘性。
聚合:也就是组合,将几个现有对象合并成一个新对象的过程,把复杂的一个问题分解成多个更小的问题,然后再聚合在一起
继承:实现代码重用,在javascript中,由于不存在类,所以继承只是发生在对象之间,当一个对象继承自另外的对象时,通常会向其中加入新的方法,以扩展被继承的老对象。
覆写:(override)重新定义继承方法的过程
多态:不同对象通过相同的方法调用来实现各自行为的能力
OOP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