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审判应该酌情考量吗

  “要求杀人犯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最近看了《明星大侦探》第三季——又是漂亮惹的祸,感触很深。虽然是几个明星组织的侦探游戏,但十分确切地展示出了人性的弱点和社会存在的问题。

  编剧职业的甄大原本有着一家五口的幸福生活,这一切却被一个贪财的社区保安破坏了。保安为了论功邀赏想纵火再救火,无奈火势太大无力回天,令甄大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葬身火海。悲痛欲绝的甄大想用自己的手段去惩治那些罪恶深重的人……他利用了《楚门的世界》的原理,将那些罪恶之人关在一个岛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改变他们的记忆让他们承受被他们伤害的人的痛苦。却没想到自己竟然是在一步一步地向那些罪恶之人的境地走去。

  甄大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惩罚恶人,这本身就是不正确的,法律才是真正的审判天使。他步步为营却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罪恶的深渊。看完这期节目让我想起了东野圭吾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这本小说也是写对法律审判的看法——杀人犯应不应该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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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讲一个杀人犯刑满释放后又杀了一个小女孩,针对这种残忍的事情展开了对死刑的讨论。“杀人犯应不应该处以死刑?”这是贯穿始终的问题。是一命抵一命还是应该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年纪不到10岁的小女孩被杀了,人死不能复生。而杀人犯才40多岁,无期徒刑至20年会杀人犯竟然还活在世上。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小说另一件事讲两个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偶然有了孩子,最终他们将刚出生的婴儿杀死并埋在了迷失森林。男孩儿为了弥补过去成了儿科最好的医生,可他仍然是杀人犯。即使他救了那么多孩童的性命,依旧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作者写到这里时,竟也在怀疑自己最初的想法“杀人犯就应该处以死刑一命抵一命。”可是面对这个救死扶伤的医生,他犹豫了,并不是每个杀人犯都该死……法律的审判到底该不该酌情考量?被害者家属的怒气真的能通过法律得到宣泄吗?小说作者到最后也没得到真正的结果,毕竟那些死去的人是真的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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