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闭原则来比较简单工厂模式与工厂模式

首先介绍一下开闭原则。原文是“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也就是说,软件系统中包含的各种组件,例如模块、类以及功能等等,应该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基础上,引入新功能。

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就在于“抽象”。把系统的所有可能的行为抽象成一个抽象底层,这个抽象底层规定出所有的具体实现必须提供的方法的特征。作为系统设计的抽象层,要预见所有可能的扩展,从而使得在任何扩展情况下,系统的抽象底层不需修改;同时,由于可以从抽象底层导出一个或多个新的具体实现,可以改变系统的行为,因此系统设计对扩展是开放的。

简单工厂模式

根据开闭原则来比较简单工厂模式与工厂模式_第1张图片

由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数,来决定创建哪一个产品类。

如果有复杂的产品结构或者增加新产品,工厂类的产品创建的逻辑就不得不被修改,这违反了开闭原则中的“对修改关闭”。

工厂模式

根据开闭原则来比较简单工厂模式与工厂模式_第2张图片

工厂类作为抽象接口,维护产品工厂的类。在增加产品类的时候,只需增加对应的产品工厂类即可,遵循了开闭原则。

但是在产品选择逻辑上,客户端还是需要被修改。

下面给出一个我自己用工厂模式实现的简单计算器类图

根据开闭原则来比较简单工厂模式与工厂模式_第3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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