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11原则

  头五项原则是关于类设计的,它们是:

  ◆ SRP,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应该有且只有一个改变的理由。
  ◆ OCP,开放封闭原则,你应该能够不用修改原有类就能扩展一个类的行为。
  ◆ LSP,Liskov替换原则,派生类要与其基类自相容。
  ◆ DIP,依赖倒置原则,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实现。
  ◆ ISP,接口隔离原则,客户只要关注它们所需的接口。

  另外的六项是关于包的设计原则。在本文中,包是指一个二进制的可发布文件,比如.jar文件、或dll文件,而不是Java包或是C++的命名空间(译注3)。

  头三项包原则是关于包内聚性的,它们会告诉我们该把什么划分到包中:

  ◆ REP,重用发布等价原则,重用的粒度就是发布的粒度。
  ◆ CCP,共同封闭原则,包中的所有类对于同一类性质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 
  ◆ CRP,共同重用原则,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

  最后的三项原则是关于包之间的耦合性原则的,并且论述了评价系统中包结构优良与否的评判标准。

  ◆ ADP,无环依赖原则,在包的依赖关系图中不允许存在环。
  ◆ SDP,稳定依赖原则,朝着稳定的方向进行依赖。
  ◆ SAP,稳定抽象原则,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

 

 译注:

1,OOD,全称Object Oriented Design,即面向对象设计。

2,PPP,即Bob大叔的著作《敏捷软件开发 原则、模式与实践》一书以及其相关书籍,因都有“原则、模式与实践”,即Priciples, Patterns and Practices,故常简称为PPP。

3,命名空间,原文为namespace,也译作名字空间。它是一种特殊的作用域,它包含了处于该作用域内的所有标示符,且本身也用一个标示符来表示,这样便于将一系列在逻辑上相关的标示符用一个标示符来组织。就Java编程语言来说,命名空间是通过java包来表达的,所有代码都归属与一个包。来自其他包中的代码要通过指定包名来引用某项特定的标示符,例如,包java.lang中的String类要通过java.lang.String的形式引用。在C++中,命名空间常用来避免命名冲突,尽管现今的C++语言对命名空间做出了扩展,但过去的C++代码很少使用此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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