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二次根式 教案

16.1(1)二次根式

 

教学重点

 

导出有意义的条件,掌握性质1,2

 

教学过程

复习:

正数的平方根是,零的平方根是零,负数没有平方根。

既然负数没有平方根,所以中,被开方数是非负数。

板书:

代数式)叫做二次根式。读作"根号"。

性质1:

例:设是实数,当满足什么条件时,下列各式有意义

                        

本例重点强调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计算,特别是移项,系数化一。

学生练习:填写教材P3表格,引出性质1

性质1:

性质2:

 

例:求值

            ,其中

本例免去学生正负判断推理的书写过程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将教材性质1略作改动,改为,培养学生去根号后加绝对值和分类讨论的习惯。

 

 

 

 

 

16.1(2)二次根式

 

教学重点

 

将被开方数是单项式或分式的二次根式化简

 

教学过程

板书:

性质3:,其中

性质4:,其中

例:化简二次根式(复习分解素因数)

            

本例教师后方演示短除法分解素因数,并要求学生作业本上必须有此草稿。

例:化简二次根式

解:

问:本例和前两例的被开方数有什么不同?(被开方数由数字变成字母)

问:是否正确?什么情况下是(不)正确的?

因为字母不像数字,有正负零三种可能,因此需要考虑字母为负数的可能性。

例:化简二次根式            

问:假如题目没有给出这个条件,你怎么办?

例:化简二次根式                

问:分子分母都乘以,方便不方便?

本例强调先分解再给分母"配对"的思想,以免给计算带来不便。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 化简,原则上分子分母都乘以后,以分数线为界"大根号拆成小根号",需要有一步判断两个被开方数会不会是负数的过程,才能决定是否能用性质4,但是对于部分差生,在做此类计算题可以弱化这一步,直接使用性质4,确保计算题可以解出。

2.本节课问题较多,教师不应吝啬课堂时间,多提问,让学生有机会举手发言。

 

16.2(1)最简二次根式和同类二次根式

 

教学重点

 

判别最简二次根式,将被开方数是多项式或分式的二次根式,先因式分解,再化简。

 

教学过程

分析:

板书:

被开方数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二次根式,叫做最简二次根式

1.被开方数中各因式的指数都为1

2.被开方数不含分母

 

例:判断最简二次根式

                        

本例需要复习平方差公式,完全平方公式。同时一边判断,一边指导学生化简。

 

例:化成最简二次根式

)        ,其中

,其中

问:为什么题目规定?没有这个条件可不可以?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本节课与上一节课的不同点在于新增了先分解因式,再化简的步骤,对于部分优秀生,可以另补充此类题目。

 

 

 

 

 

 

 

 

 

16.2(2)最简二次根式和同类二次根式

 

教学重点

 

会判别几个二次根式是同类二次根式,合并同类二次根式

 

教学过程

化简:

观察发现,以上两个最简二次根式中,被开方数相同,我们称之为同类二次根式。

板书:

几个二次根式化成最简二次根式后,如果被开方数相同,那么这几个二次根式叫做同类二次根式。

 

例:找出同类二次根式

注意:先提醒学生,找之前先化简

                        )        

在后三个二次根式化简上,一定要培养学生加绝对值再判断的习惯。

有时候长得"像"的两个二次根式不一定是同类二次根式,反之亦然。所以一定要先化简成最简二次根式,然后才能判断。

 

例:合并同类二次根式

                

先复习乘法分配律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本节合并同类二次根式对学生来说掌握难度很低,只需复习乘法分配律,用少量时间即可。

2.重点是同类二次根式的判别,但难度依旧在化简上,所以时间还是多花在化简的练习上,因此本节课是一节略带新知识点的复习课。

 

 

 

 

 

 

 

 

16.3(1)二次根式的运算(加法和减法)

 

教学重点

 

熟练解决常数项含二次根式的一次方程和一次不等式

 

教学过程

作业分析:合并同类二次根式

提问:我们目前遇到的题目中,都是同类二次根式加减法,我们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合并即可。如果我们遇到的二次根式难以一眼看出是不是同类二次根式,甚至根本不是同类二次根式,我们该怎么办?

 

例:    答案:

例:        答案:

小结:不是同类二次根式,是不可以做加减法的

例:    答案:

例:    答案:

例:解不等式

答案:,最后要写结论

练习:教材P12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合并同类二次根式上节课已经完成目标,所以本节课的时间重点花在需要化简才能加减的二次根式运算上,特别是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需要重点补充。

 

 

 

 

16.3(2)二次根式的运算(乘法和除法)

 

教学重点

 

掌握二次根式的性质3,4,掌握乘除运算的法则

 

教学过程

复习性质3,4

,其中,同样的,我们得到

,其中,同样的,我们得到

例:                        

问:,这个绝对值有没有办法去除?哪个地方已经提示我们是非负数?

 

例:                        

 

总结:先"小根号变大根号",再化简,最后"分母配对去根号"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教材上有"两个二次根式相乘,被开方数相乘,根指数不变"等文字表述,但是课上可以不板书,而采用字母表示更直观。教师可以趁此机会把根指数的定义说一下。

2.本节课对上学年单项式乘法运算关联度很高,因此课上重点花时间复习该部分内容

 

 

 

 

 

 

 

 

 

 

 

16.3(3)二次根式的运算(分母有理化)

 

教学重点

 

利用分母有理化进行除式为一个根式的除法运算,以及考查分母有理化的解方程和解不等式

 

教学过程

 

计算

分析:先把除式化成分式的形式:

然后,学生的解题方法开始发生分歧。第一种是采用性质4,把两个小根号合并成一个大根号,然后,前提是被开方数都是非负数,如:

第二种,部分学生在已经预习,或者通过独立思维,觉得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分子分母同时乘以一个不为零的代数式,如:

学生体验后发觉,第二种方法也能达成把分母去根号的目的,引出分母有理化这个方法。

 

黑板板书(左):

把分母中的根号化去,叫做分母有理化。分母有理化的方法,一般是把分子和分母都乘以同一个适当的代数式,使得分母不含根号。

 

讲解:

"适当的"说明分母有理化时,乘以的代数式不一定是分母本身,具体我们看题目。

 

例:

分析:这一步,大多数学生都可以完成。之后,学生的做法发生了分歧。

第一种,分子分母同时乘以,这类学生的想法是"先把分母去根号再说",但紧接着是遇到需要化简的问题,有些学生甚至没有化简就结束解题。

第二种,把,通过分母的化简,我们发现分子分母乘以,比乘以来得更加简便,至少省去了约分这一环节。

第三种,,分子分母同乘,解题完毕。

教师总结:第一种解法不推荐,因为在没有化简的基础上就先进行分母有理化,导致后期工作,如化简,再约分,更加复杂。第二种解法推荐,先化简,再分母有理化。第三种方法予以表扬,但不是通用的方法。

 

例:

例:,其中

 

练习:教材P16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本节课,重点在挑选最佳的代数式来完成分母有理化,在完成分母有理化这个大目标后,课堂剩下的时间重点完成解方程和不等式两部分的计算训练。

 

 

 

 

 

 

 

 

 

 

 

 

 

 

 

 

 

 

 

 

 

 

 

16.3(4)二次根式的运算(混合运算)

 

教学重点

 

掌握有理化因式,以及和有理化因式有关的代数式求值和一元一次不等式

 

教学过程

 

复习:

计算:

复习分母有理化

把分母中的根号化去,叫做分母有理化。分母有理化的方法,一般是把分子和分母都乘以同一个适当的代数式,使得分母不含根号。

引例:        

问:分子分母乘以什么合适?

因为,所以这个这个代数式最合适。

板书:

两个含有二次根式的非零代数式相乘,如果它们的积不含有二次根式,我们称这两个含有二次根式的非零代数式互为有理化因式。

例如:

有理化因式不唯一,例如

例:

问:的有理化因式是什么?

例:

此题有两种解法,多花时间启发学生思维。

通用做法:,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

简便做法:

计算:                

最后结果要化成分式形式

问:此题可否用性质4拆掉大根号?

 

例:已知,求的值

注意:先化简,再代入

 

例:解不等式

注意:不要有是正数的错觉

 

作业:练习册

 

教学反思

 

1.本节课时间非常紧,不得不占用其他时间来完成教学目标。主要是引例上,不少学生认为分子分母乘以也是可以分母有理化的,所以花了时间让学生去尝试体验,发觉分母越乘越复杂后,得出应该乘以这个代数式最合适。

2. )这道题,部分聪明的学生能够想出第二种做法,但是第一种通用的做法,还是必须要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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