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五个基本原则

软件开发中需要知道基本概念,由罗伯特·C·马丁(Robert C. Martin)于《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和实践》一书中给出的。在此记录。

目录

一.单一职责原则

二.开放封闭原则

三. 里氏替换原则

四.接口分离原则

五.依赖倒置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职责。每一个职责都是变化的一个轴线,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这些职责就耦合在了一起。这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它的职责。另外,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会影响复用性。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了。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发生变化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而如果想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尽可能的遵守单一职责原则。此原则的核心就是解耦和增强内聚性。

问题理解

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也就是说职责P1和P2被耦合在了一起。

解决办法

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到不同的类或模块中。

二.开放封闭原则

关于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修改是封闭的。

因此,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类进行任何修改。

“需求总是变化”、“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是不变的”,这些言论是对软件需求最经典的表白。从中透射出一个关键的意思就是,对于软件设计者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的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而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

只有依赖于抽象。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这是实施开放封闭原则的基本思路,同时这种机制是建立在两个基本的设计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Liskov替换原则和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三. 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替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 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得重写(覆盖)父类的非抽象(已实现)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四.接口分离原则

接口分离原则指在设计时采用多个与特定客户类有关的接口比采用一个通用的接口要好。即,一个类要给多个客户使用,那么可以为每个客户创建一个接口,然后这个类实现所有的接口;而不要只创建一个接口,其中包含所有客户类需要的方法,然后这个类实现这个接口。

面向对象五个基本原则_第1张图片

如果不使用接口分离:

面向对象五个基本原则_第2张图片

 如果Client A类需要改变所使用的Service接口中的方法,那么不但要改动Service接口和ServiceImp类,还要对ClientB类和ClientC类重新编译。

五.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是程序要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

面向过程的开发,上层调用下层,上层依赖于下层,当下层剧烈变动时上层也要跟着变动,这就会导致模块的复用性降低而且大大提高了开发的成本。

面向对象的开发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抽象的变化概率很小,让用户程序依赖于抽象,实现的细节也依赖于抽象。即使实现细节不断变动,只要抽象不变,客户程序就不需要变化。这大大降低了客户程序与实现细节的耦合度。

百度上有一个代码示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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