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类型是不可变的。这句话说的简单,但是涉及到真正的理解的话,还需要好好思考:说穿了,就是说,一定要明白到底是引用不可变还是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可变。
例如,当时去面试Oracle实习生的时候,给了一个例子,就是常用的swap函数,但是把参数类型改成了String。然后自己对于String类型的不可变性才又加深的理解。
String str = "abce";
上面,不可变的是“abce”这个字符串,而不是变量str,str可以随时指向另外的字符串。
所谓的不可变性,是指在字符串本身做任何操作,调用任何方法,都不会对字符串本身造成影响,只能声明一个新的字符串变量。
然后,Intel实习生面试的时候,更提高了一层次,所谓的不可变类以及final的关系,要从设计思想的层面来考虑问题。
最后,为什么设计成不可变类型的?很显然和线程安全的知识点联系起来。
1:java中的可变类还有不可变类
所谓不可变类,是指当创建了这个类的实例后,就不允许修改它的属性值。在JDK的基本类库中,所有基本类型的包装类,如Integer和Long类,都是不可变类,java.lang.String也是不可变类,虽然他不是基本类型。
基本类型变量: boolean,byte, char, double ,float, integer, long, short
jdk的不可变类:jdk的java.lang包中 Boolean, Byte, Character, Double, Float, Integer, Long, Short, String.BigInteger
jdk可变类举例:StringBuffer 可变类,java.util.Date 可变类
2:可变类和不可变类(Mutable and Immutable Objects)的初步定义:
可变类:当你获得这个类的一个实例引用时,你可以改变这个实例的内容。
不可变类:当你获得这个类的一个实例引用时,你不可以改变这个实例的内容。不可变类的实例一但创建,其内在成员变量的值就不能被修改。
问题四:final关键字到底修饰了什么?
final使得被修饰的变量"不变",但是由于对象型变量的本质是“引用”,使得“不变”也有了两种含义:引用本身的不变,和引用指向的对象不变。
引用本身: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a=b;//编译期错误
引用指向的对象: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a.append(" broken!"); //编译通过
可见,final只对引用的“值”(也即它所指向的那个对象的内存地址,也就是说那个变量)有效,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个对象,改变它的指向会导致编译期错误。至于它所指向的对象的变化,final是不负责的。这很类似==操作符:==操作符只负责引用的“值”相等,至于这个地址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否相等,==操作符是不管的。
理解final问题有很重要的含义。许多程序漏洞都基于此----final只能保证引用永远指向固定对象,不能保证那个对象的状态不变。在多线程的操作中,一个对象会被多个线程共享或修改,一个线程对对象无意识的修改可能会导致另一个使用此对象的线程崩溃。一个错误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此对象新建的时候把它声明为final,意图使得它“永远不变”。其实那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