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些口口声声告诉老师,长大以后想当科学家或者教师的小朋友不同,作精秘姐从小就有个志愿:成为一名带文豪(如今还没有实现)。还没学会立定跳远的年纪,我就开始钻研一些作家的特点——沉默寡言、偏科、酗酒,经过二三十年的东施效颦,终于在三年前完成了一项丢人到家的丰功伟业:喝大了之后抱着三里屯酒吧街的电线杆子痛哭流涕。
从宿醉中醒来,我扪心自问——酒量这么差,还有资格当文豪吗?
毕竟很多让人崇拜的文豪都是老酒腻子,而我却只喝了三杯强尼走着就差点儿痛失裤衩儿。实在是无法比肩文坛的那些老前辈啊!
提起喝酒这件事,
海明威最是欢喜。
如果有一个人,参与了两次世界大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结过四次婚,走遍了世界,作为美国人还加入过克格勃,那我们必须说这样的人生过于紧凑丰富和牛掰。几十年来,写出了《老人与海》的海明威作为几代美国人的精神偶像而存在,情绪丰富的他喝点小酒来镇住沸腾的心魂简直是太正常的事了。
但他对于酒的迷恋实在太深,他的小说主人公几乎都是酒鬼。他去过很多地方,旅居古巴的十年,海明威每天都要去一家酒馆喝6杯Daiquiri,每杯要双份朗姆,之后古巴把这款酒叫做El Papa Doble——老爹双份(古巴人把海明威叫PAPA);二战后期,盟军解放巴黎,他冲到丽兹酒店点了51杯威士忌;1941年,他以战地记者身份造访中国广东,又迷恋上了当地的蛇酒。
海明威的旅行哲学:“ 别管什么教堂、市政建筑和广场,如果你想要了解一种文化,就在当地的酒吧过一夜。” 这话听着实在耳熟:
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和杜甫对李白的评价一样一样的。
他曾说:“我十五岁就在喝酒了,威士忌带我直抵宇宙的边界,朗姆酒温暖我胸膛。烂醉不省人事,失去的时间无法追溯,十分痛快。”就是这份爱,让他在三十多岁时就收获了酒精肝。
说起我国的几位诗圣酒仙,
比着海明威也是不遑多让的。
最熟悉的当然就是李白。诗仙李白,盛唐浪人,辞藻华丽有气势,多亏小酒喝得好。李白流传下来的1000多首诗,其中170多首诗是写喝酒的,如果放在今天,应该算是头部的生活区品酒UP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开心的时候就得好好喝,别把空杯子对着月亮。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把牛羊都宰了猛吃一顿,喝他三百杯不过分吧?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再圣贤的人都会被遗忘,唯有酒腻子美名远扬。
这首最出名的《将进酒》,声声洒脱豪爽,现实生活中这么劝酒谁都不好意思拒绝啊。这么完美的一个酒徒,不论在得意时,失意时还是人生最后的终点,都有酒杯在御,岁月因为喝大酒而静好。李白死因成迷,但主流的猜测都是醉酒而死或者醉酒失足落水,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爱喝酒的诗人不止李白一个,我们杜子美也是酒场一员猛将。
杜甫十四五岁开始饮酒了:
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饮酣视八极,俗物都茫茫。
这首《壮游》里,杜甫自述十四五岁就开始混社会,爱喝酒,喝醉了看谁都是俗人。
李白写出了具有浪漫色彩的盛唐,而杜甫咏出了现实中开始走向衰败的中唐。经历了家道中落、安史之乱的杜甫,用冷眼记录了自己经历的各种人间苦难。公元767年,56岁的杜甫登高望远,写出了一句夏日冰点文案: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细品那个画面,真的能让人在三伏天冒出冷汗。生活真的苦啊,还好有酒,一杯苦酒入愁肠,治愈人间苦命郎。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杜甫一生有记录的诗词1400多首,与酒相关的有300多首,小小一杯酒,陪着这个曾经发着光的中产家庭少年,变成用笔写尽世事苍凉的老翁,有限温存,无限唏嘘。
有人用喝酒鞭策未来,
有人用喝酒麻痹过去。
小说家艾伦·坡的酒,喝得有点凄凄惨惨戚戚。艾伦·坡生在波士顿贫困的流浪艺人家庭,从小跟着母亲漂泊四方。母亲死于贫病中后,他被一对商人夫妇领养,迁居英国。
养父现实而苛刻,坡却自以为是富二代,在上大学后跟着垃圾朋友一起学会了酗酒,被养父勒令退学。更惨的是,私定终身的女友被养父从中作梗拆散,不但没学上,老婆也没了;更更惨的是,养父发现自己有几个私生子,亲生儿女当然好过养子,坡彻底成了潦倒的孤儿。
在各种压力下,酗酒伴随了他的一生,除此之外还有贫穷和挫败感。在养父去世时,亲生儿女瓜分了财产,他借酒浇愁;在他写作稍有起色的时候,因为酗酒被报社辞退;他穷了半辈子,老婆跟着他连看病、买煤的钱都没有,最后病死;好不容易遇到两个有钱的寡妇,可以结婚翻身,都因为酗酒问题错失良缘。
但坡还是有实力的坡,他在曲折贫穷憋屈的一生里,写出了被奉为推理小说开篇之作的《毛格街血案》《玛丽·罗杰疑案》《窃信案》等作品,连柯南道尔都是他的晚辈。1948年,坡醉死在华盛顿。
有一种态度,
叫自罚三杯。
常见于桌上酒量不足,但坐了一圈虎视眈眈的酒徒的场合。从自罚三杯到嘬干别人嘴边的那一口,说白了就是馋酒。“我以前喝酒,一劝就干,不劝也干,一直干到丑态百出。”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戒酒前的心得。
专注于向全世界介绍自己的家乡——山东高密,莫言就像在村里安装了摄像头。在白酒还是高端宴客产品,而他还没资格上桌的年纪,对于酒的美好想象就在他脑海中翻腾。少年馋酒综合征驱使他偷喝了爷爷的白酒,再用水填充;又偷偷喝了兽医亲戚给猪打针消毒用的酒精,晕了好久。直到成年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喝酒,就像从小屁孩子长成《红高粱》里结实硬朗的余占鳌。
因为身体原因退出酒场后,他写了本小说《酒国》,想清算下“酒的罪恶”。后来,他又喝酒了,但是这次是“把它当成一种药,里边胡乱泡上一些中药,每日一小杯,慢慢地啜。”*
相比于单纯的喝大酒,
汪曾祺先生就更高了,
他还特会吃。
他的美食散文随便拎出来一篇朗读都可以做睡前故事——让人肚子打鸣,含泪入睡那种。可纵观他的一生,似乎还是酒比较重要。在家中,老婆叫他酒仙,当然,是在他酒品高雅时;喝飘了的状态下,酒仙就成了酒鬼。他女儿曾透露,汪曾祺十来岁时已经在他父亲的纵容下,能够颇有规模地饮酒…… 很难想象,若有三天五日见不到酒,他的日子该如何打发。……酒是他闪现的灵光的催化剂。*
但经年累月的喝酒也给他身体带来了严重的负担。在他77岁时被查出得了肝癌,但他依旧每天不断饮酒,去世前不久还参加了四川五*液作家访问团,从四川回京后不久就去世了。可以说,酒是他的终身伴侣。
若干年后,秘姐终于明白了酗酒并非成为文艺青年的必经之路。或许是被写出《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作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所影响的,他的本命是可乐,但文字却具有伏特加的张力。现在好多文艺小青年(比如秘姐)就是爱凹造型,没写出过像样的作品,小酒倒是喝得挺勤,甚至做更出格的事,扬言是寻找灵感(具体的就不描述了)。
如果才华匹配不起酒量,为了能拥有平庸但绵长健康的生命,劝你还是不要贪杯哦——就像金庸笔下的江湖人物,同样都是十斤老白干,萧峰喝,弹幕里一片夸夸:不愧是契丹勇士,就是能喝!采花大盗田伯光喝,弹幕里声声鄙夷:十斤酒,太假了吧,谁喝得了!
别走,跟秘姐聊聊你身边最爱喝酒的那个酒腻子:)
文字来源:
*《聆听宇宙的歌唱》(莫言)
*《独酌》(汪曾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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