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服务应用版本管理规范

      规范:使用SemVer约定(x.y.z 对应: 主版本号.次版本号.修正号)

      实际使用:示例-1.2.3.4。1.2表示主版本号,3表示次版本号,4表示修正号。

版本升级规则:

        1、修正号升级:每次只要上线发布均需要提高修正号。在开发启动阶段,由应用负责人调整应用版本号(全量),在开发过程中,涉及到本次调整代码均需要在类说明中新增应用版本号(全量)和本次调整的简单说明。

        2、次版本号升级:当应用对外有新增服务或者现有服务调整,且满足对以前版本兼容时,升级次版本号(修正版本号归0)。涉及调整的对外服务类(share包中接口说明)说明中需新增应用版本号及本次调整的简单说明。

      3、主版本号升级:当应用对外有任何不向以前版本兼容调整时,升级主版本号第2位数字(次版本号及修正版本号归0);当应用涉及大量调整,升级主版本第一位。涉及调整的类说明中需新增应用版本号及本次调整的简单说明。

      4、本地环境所有应用以alpha结束,示例:1.2.3.4-alpha;TST环境所有应用以beta结束,示例:1.2.3.4-beta;UAT环境所有应用以RC结束,示例1.2.3.4-RC;RRD环境所有应用以release结尾,示例:1.2.3.4-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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