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犯罪现象折射出的性别比例失调问题

吴江地处江浙沪三省市交汇点,民营经济发达,流动人口众多。多年来,吴江外来人员犯罪比例居高不下。截至2017年11月30日,吴江检察机关全年已受理各类罪案2218起,非吴江籍人员1632名,占73.6%。

在这些外来人员犯罪案件中,有几个现象值得注意。首先,未婚人员1175名,占总数的72%;其次,夫妻异地分居人员288名,占已婚人员的63%;最后,离异未再婚人员223名,占总数的13%。

这不由让人想起时下一个流行语——“光棍”。细细考察,这些“光棍”或“准光棍”有不少共同点:第一,他们大多处于社会底层,谈婚论嫁的筹码不多;第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多为打工仔,大多从事一些低层次、重体力的劳动;第三,不少人频繁地换工作,稳定性较差;第四,容易聚集,彼此影响。

或许,吴江的“光棍”犯罪现象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前几年,曾有报道称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将有三四千万光棍,引起了社会热议。从文化层面来说,我国历来就有重男轻女思想。西汉缇萦救父的故事中就有“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的感慨。到了清代,性别歧视的恶果虽已显现,拐卖妇女已到了普遍化、规模化的地步,但却仍如《红楼梦》所描述的“富家卖米贵如珠,贫家鬻女贱如土。”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生儿子的强烈需求是农耕文明的理性选择。因为儿子劳力价值更高,更能增加家庭收入,父母会年迈时便于照料。相比之下,女儿就不如儿子,出嫁时父母往往还需要支付嫁妆。甚至在最近的人民公社时代,家中男性越多,挣得的工分也越多。

问题是,现在已经到了讲究男女平等的时代,这一观念却始终未能彻底扭转,导致了人为的高性别比例。而本来就人数较少的适婚女性又期待择优而嫁,这更让社会底层的光棍越来越多,带来了不小的社会问题,成为这些人员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虽然“光棍”都希望能衣锦还乡,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又无一技之长,现实往往并不如意。于是,有的就干脆把不多的收入花在赌博、嫖娼等不法活动上,还有的走上了盗抢等犯罪道路。通常,这些人的燃点也很低,有时一言不合就会引发暴力冲突。

当前,男女比例失调的趋势并未有效缓解,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第一孩的性别比为113.7(男):100(女),已开始接近正常比例,但到第二孩就迅速升至130:100,第三孩更是猛增至162:100,全面放开二胎后的男多女少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面对“光棍”犯罪现象,有关部门已采取诸多应对措施,如加大普法宣传、取消不合理政策、健全社会保障等,一些措施已经在产生效果。

然而,或许更治本的,是真正将男女平等政策摆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局中谋划。如奖励选择生女儿的家庭、严惩侵犯女性权益行为、从文化上逐步改变传统观念等,努力让男女比例逐渐回归正常。到那时,也许“光棍”犯罪自然将消弭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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