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Objective-C 2.0 编写高质量iOS与OS X代码的52个有效方法-学习笔记(第 3 - 4 章)

重新学习《Effective Objective-C 2.0 编写高质量iOS与OS X代码的52个有效方法》

并做个学习笔记,第 3 - 4 章


目录:

第 3 章 接口与API设计

第 15 条:用前缀避免命名空间冲突

第 16 条:提供"全能初始化方法"

第 17 条:实现description方法

第 18 条:尽量使用不可变对象

第 19 条:使用清晰而协调的命名方式

第 20 条:为私有方法名加前缀

第 21 条:理解Objective-C错误模型

第 22 条:理解NSCopying协议

第 4 章 协议与分类

第 23 条:通过委托与数据源协议进行对象间通信

第 24 条:将类的实现代码分散到便于管理的数个分类之中

第 25 条:总是为第三方类的分类名称加前缀

第 26 条:勿在分类中声明属性

第 27 条:使用"class-continuation分类"隐藏实现细节

第 28 条:通过协议提供匿名对象


第 3 章 接口与 API 设计

第 15 条 用前缀避免命名空间冲突

1)选择与你公司、应用程序或二者皆有关联之名称作为类名的前缀,并在所有代码中无使用这一前缀。说明:Apple 宣称其保留使用所有“两字母前缀”(tow-letter prefix)的权利,所以开发者尽量使用三个字母作为前缀。

2)若自己所开发的程序库中用到了第三方库,则应为其中的名称加上前缀。

第 16 条 提供“全能初始化方法”

1)在类中的时候一个全能初始化方法,并于文档里指明。其他初始化方法均应调用此方法。

2)若全能初始化方法与超类不同,则需覆写超类中的对应方法。

3)如果超类的初始化方法不适用于子类,那么应该覆写这个超类方法,并在其中抛出异常。

第 17 条 实现 description 方法

1)实现 description 方法返回一个有意义的字符串,用以描述该实例。

2)若想在调试时打印出更详尽的对象描述信息,则应实现 debugDescription 方法。

第 18 条 尽量使用不可变对象

1)尽量创建不可变的对象。

2)若某属性仅可于对象内部修改,则在“class-continuation分类”中将其由 readonly 属性扩展为 readwrite 属性。

3)不要把可变的 collection 作为属性公司,而应提供相关方法,以此修改对象中的可变 collection。

第 19 条 使用清晰而协调的命名方式

1)起名时应遵从标准的 Obective-C 命名规范,这样创建出来的接口更容易为开发者所理解。

2)方法名要言简意赅,从左至右读起来要像个日常用语中的句子才好。

3)方法名里不要使用缩略后的类型名称。

4)给方法起名时的第一要务就是确保其风格与你自己的代码或所要集成的框架相符。

第 20 条 为私有方法名加前缀

1)给私有方法名称加上前缀,这样可以很容易地将其同公共方法区分开。

2)不要单用一个下划线做私有方法的前缀,因为这种做法是预留给苹果公司用的。

第 21 条 理解 Objective-C 错误类型

1)只有发生了可使整个应用程序崩溃的严重错误时,才应使用异常。

2)在错误不那么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指派“委托方法”(delegate method)来处理错误,也可以把错误信息放在 NSError 对象里,经由“输出参数”返回给调用者。

第 22 条 理解 NSCopying 协议

1)若想令自己所写的对象具有拷贝功能,则需实现 NSCopying 协议。

2)如果自定义的对象分为可变版本与不可变版本,那么就要同时实现 NSCopying 与 NSMutableCopying 协议。

3)复制对象时需决定采用浅拷贝还是深拷贝,一般情况下应该尽量执行浅拷贝。

4)如果你所写的对象需要深拷贝,那么可考虑新增一个专门执行深拷贝的方法。

第 4 章 协议与分类

第 23 条 通过委托与数据源协议进行对象间通信

1)委托模式为对象提供了一套接口,使其可由此将相关事件告知其他对象。

2)将委托对象应该支持的接口定义成协议,在协议中把可能需要处理的事件定义成方法。

3)当某对象需要从另外一个对象中获取数据时,可以使用委托模式。这种情境下,该模式变称“数据源协议”。

4)若有必要,可实现含有位段的结构体,将委托对象是否能响应相关协议方法这一信息缓存至其中。

第 24 条 将类的实现代码分散到便于写物理的数个分类之中

1)使用分类机制把类的实现代码划分成晚于管理的小块。

2)将应该视为“私有”的方法归入名叫 Private 的分类中,以隐藏实现细节。

第 25 条 总是为第三方类的分类名称加前缀

1)向第三方类中添加分类时,总应给其名称加上你专用的前缀。

2)向第三方类中添加分类时,总应给其中的方法名加上你专用的前缀。

第 26 条 勿在分类中声明属性

1)把封装数据所用的全部属性都定义在主接口里。

2)在“class-continuation 分类”之外的其他分类中,可以定义存取方法,但尽量不要定义属性。

第 27 条 使用“class-continuation 分类”隐藏实现细节

1)通过“class-continuation 分类”向类中新增实例变量。

2)如果某属性在主接口中声明为“只读”,而类的内部又要用设置方法修改此属性,那么就在“class-continuation 分类”中将其扩展为“可读写”。

3)把私有方法的原型声明在“class-continuation 分类”里面。

4)若想使类所遵循的协议不为人所知,则可于“class-continuation 分类”中声明。

第 28 条 通过协议提供匿名对象

1)协议可在某种程度上提供匿名类型。具体的对象类型可以淡化成遵从某协议的 id 类型,协议里规定了对象所应实现的方法。

2)使用匿名对象来隐藏类型名称(或类名)。

3)如果具体类型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象能够响应(定义在协议里的)特定方法,那么可使用匿名对象来表示。



未完待续,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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