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清明假期可以抽些时间来弥补点落下的学习。前阵子跟同事讨论下所得税费用科目数据,便对该部分内容再次温习,写下学习笔记加深理解,若有理解错误之处待后期改正。

通常,我们对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金额进行复核,一是用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税率相乘,看与所得税费用金额相近程度,大体上判断纳税调整的幅度;二是会查看附注中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勾稽过程,以核实纳税调整主要来源;三是对所得税费用编制的底稿进行复核,查看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递延所得税计算过程。

一、所得税费用构成

首先,我们摆出所得税费用公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从公式来看,所得税费用分两个部分:

一是当期所得税,通俗来讲就是税务上认可的当期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会计编制财务报表与汇算清缴中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完全一致时,会计中当期所得税与汇算清缴中应缴纳的全年税额一致,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元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元

二是递延所得税,在当期所得税中涉及一些税务上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调减,其中部分调整形成的会计和税务上差异是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在以后年度不会转回来。

另外,有部分调整会形成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具体是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是会导致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最终会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体现。该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金额,会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分录冲减所得税费用总额,最终该部分调增不影响会计利润所计算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例如由于会计上固定资产折旧低于税法最低年限,税务上调减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00万元,相应的当期所得税费用比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假定25%)计算的结果多25(100*25%)万元。但是此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当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5万元,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元,因此所得税费用要减少25万元,与前面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元相冲抵,总的所得税费用不受影响。

下面,我们对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分别列举具体情况。

二、当期所得税

通俗些讲当期所得税是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在没有会计和税务差异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会计利润总额,但是实务中税法认可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的利润总额之间有差异,举例如下:

(一)不经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列示的差异

税务上对利润总额的调整,若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以后年度转回来,则可以视为永久性差异,当期要调整且不会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可以从收入端、成本费用端分别分析。

1、不用纳税的收入

对于非应税收入,常见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府补贴、居民企业间利润分红等,都是永久不用纳税的收入,反映永久性差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候,从利润总额中调减该部分收入金额。

2、不得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

税法上对会计上部分成本费用有税前列支的限额,超过的部分不能抵扣,需要调增利润来缴税。比如“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常见的有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税收滞纳金、罚款等,这些不允许当年税前列支且不得延长至以后年度列支的费用,属于永久性的差异,在税务上需要从成本费用中剔除,在利润总额基础上调增相应的金额,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有关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由于此项加计扣除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在以后年度要求补充缴纳当期多扣的税款,因此属于在当期所得税中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通过递延所得税来考虑暂时性差异影响。当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也存在不得加计扣除部分,相应金额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时候剔除。

除了上述常见的永久性差异外,其他不能在以后年度消化的差异也类似处理。

(二)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产生“暂时性差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是会导致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异,该部分差异通过递延所得税来处理。

比如:固定资产原值是100万,会计上分了5年折旧,当期折旧了20万。但是税法上规定该固定资产至少按10年来折旧,也就是当期只能折旧10万,会计上多了10万折旧,税务上需要将这10万元的折旧从成本中调减,因而应纳税所得比会计利润总额多10万元,当期应缴纳所得税比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多2.5万元(10*25%)。

但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是确定的,假定没有残值则为100万元,第6-10年会计上该固定资产没有折旧,而税务上每年有10万元折旧,会计利润金额比税务上应纳税所得额多10万元,届时每年应缴纳所得税比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少2.5万元(10*25%),也就是前五年每年多交的2.5万元所得税在后5年可以少交,相当于企业前5年比会计利润多交的税款成为一项递延资产,可以在后5年里冲抵会计利润需缴纳的税款。

前五年上述所得税费用调整的会计分录为:

一方面,税务上调整了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视为已经计提):

借:当期所得税5万元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5万元。

从分录来看,所得税费用中当期所得税为5万元,递延所得税为-5万元,所得税费用总额不受影响,为会计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均增加了5万元,相当于先在本期多给税务局交5万元税款,以后年度可以少交5万元税款。总的来看,若不存在永久性的会计和税务差异,仅仅存在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可抵扣(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单体报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金额一般等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该类暂时性差异一般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低于税务最低年度带来的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准备带来的暂时性差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带来对损益科目的影响所造成的暂时性差异等。具体每类资产的处理可以通过准则及应用指南或教材详细学习。

三、递延所得税

上一部分分析了当期所得税会根据会计利润总额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其中第二小节中涉及的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会影响递延所得税金额。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中的一个二级科目,目的是用来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中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里面属于以后年度可以转回的差异对所得税费用影响,由于此部分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而提前或延迟缴纳的税费并不影响当期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因为税法规定而造成纳税义务时间的调整,因此:

1、通过对调增的当期所得税做一下分录来冲抵对所得税费用影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元

贷:递延所得税   *元;

2、通过对调减的当期所得税做一下分录来冲抵对所得税费用影响:

借:递延所得税    *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元。

最终,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总额不会列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影响。

该部分学习仅限于单体报表中内容,涉及合并报表还有更多特殊情况。

你可能感兴趣的:(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