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图写故事】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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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男朋友约会的时候总喜欢带我逛那些幽长的古巷——青石板,旧瓦房,雨后还能闻到一股一股青苔的味道,偶尔一两只猫咪串过脚,喵喵......林先生说这些小巷子就是历史停驻的地方,要感受岁月流芳,就得来这样的地方。嗯,我也还蛮喜欢的。

我家是在中国南方的潮汕,这里文化悠久,古巷子也保留不少,我和林先生得以周末都有消遣的地方。记得去年春天,那时木棉花开得正好,一树一树红得惹人怜,我们便说好周末去沿江路看一上午的木棉花。

花红得深深浅浅,一朵一朵簪在树上,亦或跌落水里随波远去,亦或风吹落地,被小孩子捡去玩得笑语盈盈,被年轻的朋友捡去摆成一个个大红色的心形,我们牵着手踱步,偶尔相视而笑。走着走着又觉无聊,便随便走进了不知名的小道,随心所欲地兜兜转转。

转着转着便转到了一间旧书店,这可把林先生高兴坏了,随即拉着我就小跑起来。店不大,走进去便能闻到一股旧纸的味道,我看着一排排泛黄的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觉得在这里待上的时间定会不少。林先生一进门就丢开我,自己屁颠屁颠地去看书找书,我倒不是很喜欢旧书,便在店里四处望望,老板娘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花白头发,穿着简单倒也透着一份优雅,戴着一副眼镜坐在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看得入神,没来招呼我们,我也不打扰她,转过书架来到最里边,架上没有书,却摆了许多千奇百怪的小玩意,我一样一样地把玩,看着透明中带着蓝雾的手镯,木头和羽毛交织而成的捕梦网,小铜钱,旧年画,标本书签......琳琅满目,我拿着这样,又想买那样,放下一样舍不得一样,就这么拿呀,放呀,拿呀,放呀,拿到了一把小木梳,梳子的额间嵌入一颗红豆,梳脚刻了两个字:七木,当下我就喜欢得不得了,喜逐颜开地找到老板娘要把它买下来,老板娘把梳子拿到手中看了看,抬起头说:

“这梳子我倒是没想过要卖的。”

听着这话语我就有点不开心,以为她是要抬高价钱,当下就愁了脸,

“那你不卖还把它放商品里?多少钱你说嘛,要是实在买不起我就算了。”

老板娘嘴角扯开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倒不是钱的问题,就是这梳子带着我的记忆,”老板娘合上手里的书,推推眼镜问:

“那姑娘你说说你怎么喜欢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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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梳脚的文字对老板娘说:

“这是我跟它的缘分,我叫小七,他姓林,这里的七和木就像是我跟他一样,所以我喜欢,还有,这里,”我又指了指它额间的红豆,“有词云: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梳子嵌上红豆,也是相思,我也喜欢。不过既然是有您记忆的梳子,我就不要了,嘻嘻。”

老板娘摩挲着手上的书低低言语:

“倒是真的有缘分,既是有缘,那这梳子就送你吧。那份记忆,没了梳子也忘不了。”

我问起老人的记忆,她却吝啬地不肯告知,只是笑笑,将梳子送我到我手中。

这把梳子成了我的最爱,去到哪里我都是随身携带。


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要走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所以只要有放假,有一点点积蓄我就会出门,那年秋天正是天高气爽,我和林先生就去了云南,苍山洱海,雪山古城蝴蝶泉,景色美醉了人心,我们悠哉悠哉地走,感受着一路的风花雪月。

有时候我是真的相信命运的,它早早就注定了你会走什么样的路,遇见什么样的人。

就在云南,我们遇见了“凡境”,店面是棕黑色的古木,有点破损不堪,屋顶上由于潮湿长起来各种绿色的小草,是凡境又有点特别,招牌上写着一个摄影师的店——摄影、茶艺、音乐。我喜欢摄影,林先生喜欢茶艺,各自的爱好让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进去瞧瞧。

店里不大,稀稀疏疏只看到两个人在墙边逛着满墙的照片,满屋子高高低低的黄灯泡暗暗的,一首陈奕迅的《红玫瑰》单曲循环,店主就坐在石椅上,悠哉悠哉地摆弄着茶具,这是个留着白色胡须的男人,带着一点忧郁和沧桑的味道。我们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看着他烫壶温杯置茶,高冲刮沫低斟,一阵阵茶香从幽幽的烟雾中散发,这是个认真的老先生。

“品一杯?”

我们拿起茶杯在鼻尖滑了滑,清新,芬芳,茶汤入口,慢慢地渐觉口鼻生香。我想拿出手机拍一拍这样的茶艺,翻遍了挎包没找着,心想难不成还遭小偷了,一紧张我也不顾场合,就将挎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在石桌上,老先生温杯的动作一顿,我听到了茶杯碰撞的声响,还以为他失手烫到了,抬起头发现他望着我的梳子,呆呆的。

“这梳子,是你的?”

“这是我跟一个阿姨要的,本来她不肯给,倒也是因为我跟着梳子有缘分。”

老先生颤抖着伸过手,

“给我瞧瞧?”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

又落空

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旋律诠释着时间的流逝,老先生摩挲着手中的梳子,抬起眼看见我们,突然间有点不好意思,

“这梳子其实是我做的,送的是我这辈子唯一爱的女人。”

“这梳子是有故事的,我就知道。”忍不住我就插了嘴。

“是啊,是有一个故事。”老先生笑了笑,如同那女子一般的优雅。

煮水,烹茶,我们喝起了老先生的旧事。

他是个木讷的人,学校里朋友们都喊他“木头”,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大家都叫她“玲珑”,玲珑在学校是学舞蹈的,木头学的是中文,两个人本来没有任何交集。

那也是一个秋天,落叶纷飞,木头要创作却没灵感,就想着去外头走走,没想过要遇见谁,却从一扇窗子里望见了玲珑跳舞的身影,旋转、跳跃,放慢、加快,那么温柔,又那么刚硬,木头觉得美极了,走近,走近。

时间仿佛在木头的世界里忘了流逝,他就站着,觉得窗户就是一台照相机,把她照进了他的世界里。等到玲珑跳完舞发现木头那呆瓜一般的模样,她笑了笑,木头觉得李延年不是骗人的,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玲珑就是这样的。木头成了玲珑的粉丝,每天站在窗户外看着她跳舞。秋去春来,他却不敢靠近她一点。

“为什么?喜欢不就是要去追求吗?”我是个不合格的听众,听着就替他急起来了,

“因为觉得神圣,所以没有勇气。”

不过木头不敢,玲珑却来了,

“你喜欢看我跳舞?”她歪着头问着木头。

“喜欢,很好看。”木头不觉都涨红了脸。

人不接触就不认识,一旦接触,想要熟悉原来很容易。

他们一起赏花踏月,绕着湖堤谈着理想和远方。我看着你舞跳得越来越有血肉,你看着我文字写得越来越有灵魂。

他们一起吃喝玩乐,大口吃肉,也大口喝酒,举着啤酒瓶大骂着生活的苟且和现实的肮脏。

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岁月里,成为彼此的知己。可是他们之间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接吻,没有谈情,也没有说爱。

春花秋月去还来,日子不再。转眼间毕业典礼就要在学校的礼堂里举行了,木头和玲珑两个人出了一个节目——《罗密欧与朱丽叶》,玲珑用舞蹈诠释,木头用小提琴伴奏。节奏轻重缓急地变,舞姿时快时慢地转,大弦小弦嘈嘈切切,是欢快,是悲哀,舞台上的玲珑时转时跳,时伸时缩,表情是笑是嗔,是悲是啼,他们的演绎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相识相知,相爱相离。

掌声褪去,热闹消逝,他们两人在平静的夜里漫步,和着梧桐树叶的掉落声,木头说:

“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相知又别离,罗密欧和朱丽叶就是这样的。”

玲珑笑了笑说:

“或许这就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了。所有人爱的都是心里想象的完美形象,真正在一起了,琐碎的生活就会一点一点地把他磨得棱角不再分明。就像张爱玲说的那般,一个男人一生中至少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红的,一朵是白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久了,白的就会变成桌上的米饭粒,红的就成了心口的朱砂痣;如果娶了红玫瑰,时间久了,红的就会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就成了床前明月光。其实女人未尝不是这样。拥有会变成失去的开始,不得到才会有永远的保质期,对于爱情,最好的拥有就是保持距离,所以我爱你,但是我们不要在一起。”

我望了望林先生,觉得脑细胞不够用,理解不过来他们的模式。艺术家都比较奇怪吧。

老先生看着我呆呆的模样笑了笑,

“是不是理解不了,其实我当时觉得这是一个要提前拒绝我的借口,可是后来想想,玲珑不是这样的人。”

“那天你是准备要告白吗?”

“是啊,”他举起手中的梳子,接着说:

“准备了这件礼物。”

从切割到打磨,从嵌红豆到刻字,全都是他用自己的双手一点一滴做出来的。

额间的红豆是相识相知望想思,他是木头,望她能是木之七(妻)。

木头从裤袋里掏出小木梳,递到玲珑手里,不再言语。

后来他们毕业了,木头想了很久,他留给玲珑一封信笺,上边写着:

玲珑,我爱你,我想过了,你要的距离我可以给你,你要的爱情我也给得起。所以,从明天起,我就带着对你的牵挂,浪迹天涯。

从此,念念不忘,各自安好。

听完了故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仰起头,一杯茶一杯茶地喝。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

又落空

旋律还在重复,只是我觉得心痛。

“您不去找她了吗?”

他喝着茶,跟我说:

“你去看看我拍的照片吧。”

同一个女人,不同的舞姿,他是观众;同一个女人,不同的城市,他是偷偷的追随者;同一个女人,同一个摄影师。

我内心震撼得说不出言语,只是转过头看着老先生,他依旧悠悠地喝茶,身后的墙上挂着一把老旧的小提琴。

“她喜欢喝茶吗?”

“喜欢,还说品茶就像品人生一样,你用心炮制,最后这杯茶是甘还是苦,是好是坏,喝的人才知道。”

是啊,人生只有喝的人自己知道,别人都无法体会其中的苦甘。

那天我心血来潮,让老先生再拉一曲他们当年一起表演的曲子,在门口帮他拍了一张照。回去后偷偷拿给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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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舞蹈,有人学会了弹奏小提琴,只是为你;

你喜欢品茶,有人学会了泡茶,只是为你;

你喜欢距离,有人学会了摄影,只是为你。

玲珑摩挲着照片上的人,泪流满面。

回家的路上,我问林先生:

“玲珑会去找木头吗?”

林先生摸摸我的头,肯定地说:

“会的。因为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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