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导读 -2

以下内容编译自“Christian Guides To The Classics – Hawthorne’s The Scarlet Letter”by Leland Ryken

《红字》概览

作者:Nathaniel Hawthorne(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

国籍:美国

初版:1850年

页数:250页左右

版本: 可能再没有哪部美国小说像《红字》这样有如此多版本可供选择;Bantam,Dover Thrift,Norton,Penguin和Random House都出过各自的纸质版本。

体裁:浪漫小说(所谓浪漫,是在整体现实主义风格中融入超自然或奇幻元素);历史小说

场景:清教徒时代的波士顿(17世纪中叶)

主要人物:Arthur Dimmesdale,清教徒小镇波士顿的牧师;Hester Prynne,已婚女性,和Dimmesdale通奸生下一女,名Pearl,同为故事主角;Roger Chillingworth,Hester的丈夫,晚于Hester抵达波士顿,出于报复一心想毁掉Dimmesdale;小镇里的清教徒居民。上述人物在整个故事中分量相当,不过,随着Dimmesdale在脚手架上的救赎举动了结了故事的核心冲突,他逐渐成为故事的主角。

故事情节:故事以Hester Prynne示众开篇,她怀里抱着一个女婴,不过父亲是谁,她拒绝透露。作为惩罚,她被这个以清教徒为主的小镇排斥,被迫戴上红色字母A以儆效尤。这名女婴的父亲是镇上的牧师Arthur Dimmesdale,虽然他同样要为这起通奸罪负责,可他却没有胆量承认。后来,Hester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也来到了波士顿,并和Dimmesdale住在了一起。他不断挑起Dimmesdale的愧疚感,让Dimmesdale的身体和心灵长期受折磨。在故事的高潮,接近死亡边缘的Dimmesdale爬上脚手架,在众人面前认罪,并因这个举动经历了上帝的饶恕。

有关《红字》的五个误解:

1)霍桑对新英兰地区清教徒的描绘符合史实。霍桑之所以在文中如此描绘清教徒,实为讽刺之故,而作家在讽刺时总会运用夸张的手法,以突出重点。霍桑笔下的清教徒和历史上新旧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并无相同之处,而这些清教徒自己的作品呈现的也是不同的画面。2)霍桑对清教徒负面的描绘表明,他旨在透过本书抨击基督教信仰。我们要区分清教徒的行为和清教徒信奉的教义。本书揭露了清教徒这个宗教团体的行为,却在根本上印证了基督教或清教徒信奉的教义。3)这本书的基调非常灰暗。的确,罪和愧疚都是让人难受的主题,但是随着故事发展,最后呈现的却是基督的救赎得胜,而各个角色也在过程中不乏收获。4)霍桑在当地海关工作时的确偶然发现了一个红字A。霍桑在《红字》名为“海关”的序言中有过相关记录,不过这个记录和小说一样,也是杜撰的。他从未在现实生活中发现这样一个物件。5)这是一个关于通奸的故事。事实上,“通奸”一词在书中从未出现。故事开始时,通奸已经发生,故事的重点在于通奸的后果。《红字》并没有描述奸情的细节,它不是一个关于通奸的故事,它要讲述的是罪的藏匿和从罪而来的愧疚感,以及对罪和愧疚感的觉知。

文化背景:霍桑是19世纪中叶的作家。19世纪上半叶,浪漫主义是主流文化观念,也就是高举自然和感觉,力图挣脱束缚,把个人意志放在绝对崇高的地位。Hester代表的正是浪漫主义思想。而基督教思想和浪漫主义思想并肩而行。《红字》的主题冲突正是这两种思想之间的交锋。顺带提一下,书中还有第三种观念,即视律法和道德信条为绝对权威的清教徒律法主义。

历史地位:《红字》堪称美国文学的代表。没有哪部美国文学作品比《红字》更有名。这本书甫一出版就大受欢迎,成为文化现象。

阅读建议:1)放下其他事务,以轻松的心态阅读。霍桑对动作的描写不多,可是对内心的挖掘却相当深入。2)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动作上,而要放在人物塑造、人物关系、场景和内心活动(人物的所思所想)上。3)要不断调整对书中人物和观念的理解还有评估。即便阅读过半,我们也未必会意识到,原来霍桑更认同Dimmesdale和他所代表的基督教世界观,而不是Hester和她所代表的浪漫主义世界观。4)这本书大量运用象征的手法来表现人类经验。

霍桑和他的信仰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出生在一个历史悠久的新英格兰家庭,家族的名字在北美殖民地历史上不时出现。其中一位先辈,是萨勒姆女巫案件的法官之一,霍桑终其一生,都试图和家族中清教徒传统的某些方面保持距离。霍桑生前并不上教会,也不是哪个教会的成员。当我们在这本导读中谈到他的信仰时,我们并非在评论他的灵魂是否得赎,而是在分析他的信仰体系,更重要的,是探索他在这本小说中表达的宗教观点。

宗教背景。霍桑信奉的思想/宗教体系可能包括两种。一是超验主义,即美国版本的浪漫主义。霍桑对此有所涉猎(他甚至和一个名为Brook Farm的超验主义团体共同生活过一阵),不过,他并不接受超验主义对人性的乐观看法。如果不是超验主义,那他很有可能是以基督教为信仰体系。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讲,霍桑是有神论者,而且对圣经和基督教教义相当熟悉。

霍桑的宗教信仰。霍桑的笔记本上满是和上帝有关的词句,以至于一位文学批评家说他“骨子里是信奉宗教的”,“完全围绕着上帝在创作……甚过同时代任何一位作家”(Joseph Schwartz)。他谙熟圣经,在作品中多方引用,他的编辑和出版商不得不佩服地说,每当他们就某个词的用法提出质疑,霍桑总是能从圣经中找到依据(James T. Fields)。研究霍桑的学者有如下判断:作为作家,霍桑绝对是通晓希伯来基督教传统的内行(Amos Wilder);霍桑的神学是“无法命名且无法归类的加尔文主义或清教主义,他通过经验和洞见形成了这样一套神学思想”(Austin Warren);霍桑是一位新教作家,在美国文学中,他的小说《红字》最接近法国作家Francois Mauriac创作的天主教小说。

《红字》中的宗教信仰。读者翻一翻便知,这本霍桑最知名的小说是以基督教信仰作为参照体系。故事人物的宗教生活皆围绕上教堂、讲道、罪、忏悔和教义展开。书中暗指圣经内容的地方层出不穷。道德、罪、愧疚感、天堂、地狱和悔改等和基督教教义有关的内容贯穿全书。毫无疑问,霍桑1)非常了解基督教,2)将基督教化用在作品中。《红字》是如何一步一步从提及基督信仰到认同基督信仰的,这本导读将就此展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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