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赵霞分享第二十四天

  下午再看红皮书中关于焦点督导目标的设定一百一十六页到一百一十八页内容,还是读不懂。有挫败的感觉。摘录一下会不会好点呢?试试吧!

1.督导双方可以共同合作讨论,以发展出清晰的督导契约,并协助受辅导者定出时间设定的目标,或是单次督导会谈的目标。

2由于督导目标是受督导者能够改变与愿意达成的目标,因此督导目标的设定,应以正向语言的方式描述(即“想要什么”而非“不要什么”),是在受督导者能力控制范围内的(例如:不是去纠正来访者的错误),是尽可能具体可行的(如:第一步先做什么),是以受督导者的遣词用字加以动态描述的(如:对来访者说了些什么。)3如果受督导者的改变动机不高,督导者可以改为运用包含两个正向选项的正向选择问句来询问受督导者,让受督导者虽然有选择的自由,但任何选择都是导向正向改变的目标。

4当受督导者所谓的成功目标一直没有达成时,或许改变的就是来访者对成功的定义,因为有时受督导者的期待并不合理,需要帮助受督导者逐步找到目前可以追求的次目标。

5有时受督导者虽然想要追求某一个目标,但又有些怀疑与犹豫,因此受督导者原有的另一个目标(或信念),或许可以成为受督导者愿意改进或是解答自己困惑的媒介。

6当受督导者非常依赖督导者帮助其设定目标,督导者可以用上述的方式引导受督导者负担起设定目标的责任,但是当受督导者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时,督导者应根据受督导者目前目前的需求与专业的发展阶段,提出一个假设性的目标,并与受督导者检验这个目标是否适合他。

摘录后相对好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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