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理论·第一章·生产结构
第一节 均匀轮转经济体系
分析货币市场经济中的生产活动是高度复杂的事情,我们只有使用均匀轮转经济态这个思想建构工具才可以解释这些生产活动,尤其是价格的决定、要素的回报和配置,以及资本的形成。
这一建构是按照如下步骤展开的,我们意识到真实世界中的行动是持续变动的,个人的价值表、技术思路、以及可得的手段与资源情况始终在变动,这些变动不停地把经济活动走势推向不同的方向,价值表发生变化,消费者的需求就会从一种物品转移到另一种物品。技术思路会发生变化,要素也能够以不同方式使用。两种类型的变化都对价格产生不同的影响。时间偏好的变化会对利率与资本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关键还在于:在任意变化的影响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之前,其他的变化就开始介入了。
我们必须运用科学思维方法来考察,假如没有新的变化介入会发生什么状况。换句话说,假如价值表、技术思路和给定的资源保持不变会发生什么状况?那时的价格、生产及两者间的关系会是怎样?假如评值、技术和资源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经济会趋于均匀轮转的状态,即同样的活动趋向于以同样的模式不断地重复下去。每一种物品的生产速度保持不变,所有的价格保持不变,总人口保持不变。等等。因此,假如评值、技术和资源保持不变,我们就会面临两种相继的状态:
(a)通往不变的、均匀轮转经济状态的过渡期;
(b)均匀轮转经济状态本身不变的循环。
后一阶段就是最终的均衡状态。这与每天市场上由供求相交所确定的均衡价格是有区别的,最终均衡状态是经济始终趋向于逼近的状态。假如我们的给定条件评值、技术和资源保持不变,经济体系会朝向最终的均衡位置运动,并以之为终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给定条件是始终在变动的,因此在达到最终的均衡点之前,经济运动必定要改变方向,朝着其他的最终均衡位置运动。
因此,最终的均衡位置始终是在变动的,所以最终的均衡位置在现实中一个都不会达到。但是就算现实中永远不会达到的均衡状态,它仍然有很现实的重要意义。首先,这就像是被狗追的机器兔子一样,现实中一直追不到,且一直在变动,但是它说明了狗移动的方向。其次,市场体系是如此地错综复杂,以至于除非我们先在均匀轮转的世界里分析出要素价格与收入的决定,在均匀轮转的世界中没有变动,且给定的条件都会充分发挥其影响,否则我们无法分析出一个持续变动的世界里的要素的价格与收入。
当然,在目前的研究阶段我们对知识的伦理价值判断毫无兴趣。对均匀位置我们不会贴上任何伦理标签。它是一个用于科学地解释人的活动的概念。读者可能会问,既然我们已经并且将要对经济学中的各种不现实与反现实的假设提出很严肃的批评,那么为什么要允许使用最终均衡这种“不现实的”概念呢?例如我们将要了解的“纯粹竞争”这个理论,在今天的著作中是如此地流行,就是基于不真实的前提。而依据这些所得出的理论不仅被不加批判地运用于真实世界,而且实际上被用作批判真实世界偏离了理论的伦理基础。“无差异类别”与无限小步骤的概念是错误假定的又一例证,这些假定被作为高度复杂的理论结构的基础。然而,均匀轮转经济态这个概念,当被谨慎使用时,是不该受到这些批判的。因为这是一个始终存在的推动力,均匀轮转经济态是真实体系一直朝之运动的目标,也就是最终静止位置,在那个位置上,基于给定的真实存在的价值表,所有人都到达了现有技术与资源条件下自己价值表上的最高位置。因此这个概念是有效且具有现实重要意义的。
然而,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虽然最终的均衡是在任何时间下经济朝之运动的目标,但是市场给定条件的变动会改变这一位置,从而转变经济运动的方向。因此,在动态世界里最终的均衡位置毫无伦理上的优越性。实际上由于欲望未被满足,这样一种无变化的状态,应该是说最不幸的,因为它意味着进一步的欲望满足是不可能的。此外我们必须记住,尽管实际上不可能出现,最终的均衡位置仍是趋向于市场活动的结果,而不是市场活动的条件。太多的学者察觉到了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企业家利润和亏损会归于零,但他们却不知何故推论道这应该是市场上任何正常活动的常态。这几乎是对市场最大的误解或者是对均衡概念最大的误用。
在运用这个概念时的另一个危险是,它纯粹是静止的概念,本质上是不涉及时间的,它的条件太适合应用数学工具了。数学是基于等式的,而等式描述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函数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这些数学程序本身是不重要的,因为它们并没有建立起因果关系。它们在物理学中是重要的,因为物理学是通过对物质微粒来研究运动规律的,而这些微粒我们必须认为是无动机的,按照一定的可观察的、精确的定量规律而运动。在阐释这些变量间的规律以及在形成对观察到的现象的理论解释时,数学是必不可少的。而在人的行动中,情况虽不是彻底相反至少也是完全不同的。在物理学中,因果关系只能被当做是假设性的,且之后需要通过相关的精确可观察到的规律性来近似验证的;而在行动学中,我们清楚地知道起作用的是成因力量。成因力量就是人的行动由某些目的所指引、有动机、有意图的行为。这种行动的普遍特性是可以被逻辑分析的。我们并不研究变量之间函数的数量关系,而是研究人的理性和意志所引导的特定行动,而这并不是被决定的,或者说不能归因于外在力量的。此外,由于人的行动的给定条件一直在变动,所以在人类历史中不存在精确的数量关系,对历史不同时期都有效的固定数量关系并不存在。人的行动中唯一的自然的规律就是从行动学和经济学中推导出来的规律,行动这个事实,运用手段达到目的,时间偏好和边际效用递减等等,它是定性的,而非定量的。因此,在那些无动机变量之间存在着的固定数量关系领域中,数学等式是合适且有用的,但它们在行动学与经济学中却非常地不适当。在后一领域,对行动及其经由时间的过程进行文字、逻辑的分析才是适当的方法。“数理经济学家”的主要工作是试图运用等式的方法描绘最终的均衡状态,然而这些等式最多只不过是在描述这一均衡状态而已。
数学能做的并不多于文字逻辑能做的。除此之外,由于违反了奥卡姆剃刀科学原理,因此数学的这种使用本身就包含了巨大的错误和缺陷。首先,它并不能描述经济趋向最终均衡状态的过程。只有对构成原因的人的行动的文字、逻辑的分析,才能完成这一任务。显然这项任务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是对人的行动的至关重要的分析。行动沿着一个路径而变动,但在一个无变动的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是无法描述出这一点的。真实世界是不确定的,我们甚至无法追问静止、均匀轮转经济态分析的逻辑结论。均匀轮转经济状态的假设只是一个在对真实行动的分析中帮助我们的辅助工具。由于数学描述静止状态还算凑合,因此数理经济学家往往过于专注这一静止状态,从而提供了特别有误导性的行动图景。结果是,均匀轮转经济的数学等式,只是描绘了一个静止的没有时间的状态。它们与物理学的数学等式大不相同,物理学等式描绘了经由时间的过程,恰恰是凭借这种在元素的运动中对永恒的数量关系的描述,使得数学在自然科学中发挥了很大的功用,而在经济学中,数学顶多只能是不太适当地描述了一个无关时间的最终结果。数理经济学家或者称计量经济学家,多年来在分析均衡条件之外去分析均衡过程的努力一直徒劳无功。有计量经济学家F·Zeuthen曾在第16届欧洲计量经济学会上承认说,这样的尝试是不可能成功的。该发言记载在1995年四月刊的《计量经济学》第199-200页之中。
在人的行动科学中,函数这一数学概念的使用尤其不适当。一方面,行动本身并不是任何事物的函数,因为函数意味着确定的、唯一的、机械的被动规律。另一方面,数学联立方程式强调的是互为因果,互相决定,而在人的行动中已知构成原因的行动动力是单向决定其结果。在均匀轮转经济态的概念上,数理经济学家的错误在于把它当作是现实存在的甚至是理想的状况,然而它只不过是一个能够让我们分析市场及参与者活动的思维概念罢了。它之所以必不可缺,是因为它是行动与交换的终点,尽管这个终点是始终变化的。然而市场给定条件不可能保持不变那么久以使得均匀轮转经济状态出现。我们无法逻辑一致地构想出一个无变动或确定的从而没有行动的状态。例如,货币是整个交换体系的核心媒介,均匀轮转的状态是无法与货币的存在相容的。人之所以需求且持有货币商品,仅仅是因为它比其他的商品更适销,即货币持有人更有把握可以交易货币。在一个价格与需求永远保持不变的时间里,对货币的需求将是不必要的。货币之所以被需求,被持有,仅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更大的发现市场的把握,仅仅是因为短期未来的需求是不确定的。假如每个人都准确地知道他将来的全部支出,在均匀轮转体系中就应该是这样的,那么他就会把存储用于投资,以便恰好在需要花费时才取回他所需要的数额,持有货币就无意义了。这在现实中是无法成立的。
第二节 生产结构之专用性要素体系
理解生产过程的关键在于要素的专用性问题。一个专用的要素,适用于唯一一种产品的生产,而完全非专用要素则可以适用于所有可能产品的生产。显然,要素不可能都是完全非专用的,因为如果那样的话,所有的要素就都是完全可互换的了,也就是说只需要一种要素了。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人的行动就意味着不止一种现存要素。假如我们正确地按照价值而非技术来考虑“生产中的适用性”,那我们甚至无法想象出一个完全非专用要素的存在。实际上,假如我们分析这个概念,就会发现说某要素在纯粹技术意义上是“同样适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没有办法比较一个产品与另一个产品的物理数量。假如X可以用于生产三个单位的A或者两个单位的B,我们是没有办法可以比较这些单位的。只有消费者的评值建立了被评值物品的级次,它们的相互影响才能确定消费品的价格。因此,相对而言非专用要素被分配到消费者评值最高的产品当中。很难想象出完全非专用,且在所有生产过程中都得到相同评值的物品。所以我们的主要区分在于只可以用一条生产线的专用要素,以及可以用于布置一个生产过程的非专用要素。
现在让我们暂时考察一下每种物品都只由几种专用要素生产出来的世界,这虽然不大可能,但却是可以构想得到的。在这个世界中,每一个人,每一片土地,每一件资本品都必然不可逆地专用于一个特定产品的生产当中。从一条生产线转到另一条生产线的任何物品都不再有用,从而在整个生产领域内不再有“经济问题”,即没有了把何种手段配置到哪个目的的选择性问题。在非市场领域,作为消费者的每个人,必须把他的时间和精力配置到各种不同消费品的享受当中。在可交易物品的生产领域,每个人还是要做一种配置:多少时间用于劳作以及多少时间用于闲暇。但是哪一片土地用来耕作的问题不复存在,一片土地用来做什么的问题也不复存在,如何配置资本品的问题也不会存在,要素的运用分配全都依赖于消费者对最终产品的需求。
在这幅“完全专用要素世界”生产结构的图示中,我们看到了两种代表性的消费品:A和B。图的底部以实心的矩形表示最终产品。连接圆点的直线表示要素的因果模式。图中所有的要素都是完全专用的,因此生产过程阶段中所用的物品不能用于别的阶段,也不能用于别的物品生产。中间的箭头表示的是下方结果的因果方向,从最高阶的资本品经由中间的阶层最终得出消费品。每一阶段劳动利用自然赋予的要素生产出资本品来。然后资本品再次与劳动和自然赋予要素相混合,转化为越来越低级的资本品,直至得到消费品。
现在我们已经追溯了生产工作的方向。然后接着追溯货币收入的方向。货币收入的方向是相反的,从消费者返回到生产者,消费者在市场决定的价格下购买消费品的库存,这使得生产者得到了一定的收入。生产理论的两个关键问题是:货币收入被配置的方法以及生产要素价格的确定。首先让我们只考察一下生产的最低阶段,在该阶段完成了最终的产品。在这个阶段中许多的要素通力协作生产出了消费品,这样的要素有三类:劳动、自然资源和人类已有的资本品。我们假定在某一天,消费者购买了若干数量的物品X,花了100盎司黄金,给定该物品出售的数量,那么总数量的价格就等于出售该物品所获得的总收入。这100盎司会怎样分配给生产中的要素呢?首先,在消费品被出售之前,我们必须做一个有关所有权问题的假设。很明显,这个所有者成为了100盎司黄金的直接收入者。在最后的生产阶段有7种要素参与生产:两种类型的劳动,两种类型的土地以及三种类型的资本品。在出售给消费者之前,关于产品的最终所有权有两种可能的形式:(a)这些要素的所有拥有者共同拥有最终产品;或者(b)每个要素的所有人把其要素的服务卖给某个其他人,而后者在稍后某一刻把物品卖给消费者。虽然后者几乎是普遍的情况,但是有分析第一种情况入手会比较方便。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拥有最终产品的都是资本家,因为他们是资本品的所有者。然而,把资本家一词限制于那些储蓄货币资本,以之购买要素的人会比较好。根据这个定义,第一种情况下不会有资本家,在那种情况中,要素的所有者是产品的共同拥有者。不管采用哪种方法,“产品所有者”这个词足以指代资本资产的所有者。产品所有者也是企业家,因为他们承担了调整不确定性未来状况的企业家责任。然而,仅仅称他们为企业家,又会滑入这样的可能误区:忽视了他们也是资本家和产品所有者,也忽视了他们在均匀轮转经济中仍然履行此一功能。
第三节 生产结构之要素共同所有权
我们首先考察由最终的协作要素所有者享有共同所有权的情况。显然,100盎司的黄金共同归于所有者们。现在我们纯粹任意地指定80盎司总量,归于资本品的所有者,而20盎司总量归于劳动与自然赋予要素的所有者。显然不论如何配置,在不受妨碍的市场上,会根据每一个所涉及的要素所有者之间的自愿契约协定来分配。现在,劳动者和地主一边的货币收入所发生的情况,与另一边的资本品所有者货币收入所发生的情况是有重要区别的。因为资本品必须相应的由劳动、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本品生产出来。因此,虽然个人劳动能量的贡献者赚得了一笔纯回报,但资本品的所有者在之前就已经为该生产或者为了购买他所有的要素而支付了一笔货币。
现在很清楚了,由于只有生产要素才可以从消费者那里获得收入,因此消费品的价格,来自消费品的收入,就等于归于用于生产要素的价格之和,也就是归于要素的收入。如果是共同所有权的话,这一点就是自明之理了,因为只要有一种要素可以从物品的售卖中获得收入,就像100盎司等于一百盎司那么简单。
但假如是我们随意分配给资本品所有者80盎司的话,情况会如何,他们最终会归于何人。由于我们在共同所有权的例子中假定了所有的产品都是由他们的要素所有者所有的,这同样适用于资本品,第二级生产中的要素共同拥有资本品本身。比方说三种第一级资本品的每一件都是由五种写作要素生产出来的:两种类型的劳动、一种类型的土地、两种类型的资本品。所有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共同地拥有着80盎司。比方说,第一级资本品各自所获得的如下:
资本品A:30盎司;
资本品B:30盎司;
资本品C:20盎司
于是每一个资本品的收益由第二生产阶层的5种要素的所有者拥有。
概念上很清楚,在最后的分析中没有人可以作为资本品所有者收到回报。因为通过分析每一个资本品都可以将其本身分解为原初的自然赋予要素以及劳动要素,很明显没有任何货币会归于资本品的所有者。最后全部100盎司将会被专门分配给劳动者与自然赋予要素的所有者。比如归于资本品A的30盎司会被分配给5种要素所有者,而归于协助生产资本品A的第三级资本品4盎司会转而分配给土地、劳动以及第四级的资本品要素,以此类推。最终,所有的货币都只被分配给了劳动和自然要素。
图《收入归于生产要素》展示了这一过程。在图的底部,我们看到100盎司黄金从消费者转移到了生产者。这些货币的一部分给了资本品的所有者,一些给了地主,一些给了劳动者。归于资本品所有者的数额列在图中的阴影部分,而归于劳动者和自然要素所有者的总数额包含在图中的清晰部分。在最底部,第一个矩形中,向上的箭头标注出了土地和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所收到的20盎司,紧跟着的是图顶部的相同的朝上箭头,顶部的直线表示最终由各种要素所有者收到的货币。顶部直线100盎司的宽度必须等于顶部直线100盎司的宽度,因为最终由要素所有者收到的货币必须等于消费者花费的货币。
上升到直线2,我们跟进这归于第一级资本品所有者的80盎司钱款。我们假定60盎司归于第二级资本品的所有者,而20盎司归于第二级劳动与自然赋予要素。20盎司清晰部分再一次由朝上的箭头来标注,以表示最终由要素所有者所收到的货币,而且它等于该图顶部直线所划分的部分。随着我们在资本品级序中一步又一步地往上推,该过程不断重复。当然在每一点上,资本品所有者所获得的数额变得更小,因为越来越多的份额归给了劳动与自然要素所有者了。最终在可想象的最高阶段,资本品所有者所赚得的剩下的所有20盎司只会归于土地和劳动要素,因为最终我们必定会达到一个没有已生产出来的资本品而只有劳动与自然的生产阶段。结果是一百盎司,最后全部分配给了清晰的空格,分配给了土地与劳动要素。左边的大箭头表示的是货币收入向上的一般进程。
消费品的销售收入等于消费者在该物品上的花费,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在生产的每一阶段同样不言而喻的是:资本品售卖的收入等于归于其生产要素的收入。
在我们已经考察过的世界里,不论什么阶段,全部产品由它们要素的所有者共同拥有。土地与劳动的所有者投资他们的土地与劳动来生产出最高级(此例中是第五级)资本品,然后这些所有者把该物品转交给次一级的劳动与土地所有者,这些人生产了第四级的资本品,而该资本品又相应地与该阶段的劳动与土地要素协作生产出更低一级的物品,以此类推。最后达到了最低的阶段,而最终的要素通力协作以生产出消费品来,然后消费品被卖给消费者。
假如是共同所有权的情况的话,那么就不会出现单独种类的资本品所有者。所有生产出来的资本品都由用于生产的土地与劳动要素所有者拥有,下一级的资本品是由下一阶段的土地与劳动要素所有者与先前的写作要素所有者等人一起拥有。总而言之,任何生产线上的全部资本品结构都是由土地与劳动所有者共同拥有的。把最终产品售卖给消费者的所得收入只归于土地与劳动的所有者,收入归之于他们的单独的资本品所有者群体是不存在的。实际上一人或者多人可以成为任何要素的所有者。比方说元初的要素也可以由几个人共同所有,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分析,唯一的变化是要素的共同所有者必须根据自愿的契约来分配要素的收入,但是分配的类型保持不变。
生产过程很明显是要花费时间的,而生产过程越复杂,要花的时间就越多。在这些时间当中,所有的要素都必须是在无法赚得任何回报的情况下发挥作用的,它们必须只在未来的预期收入中运作,它们只在较远的未来某时刻得到收入。
在一个完全专用要素的世界里要素所赚得的收入完全依赖于消费者对特定最终产品的需求。如果消费者在该物品上花了100盎司,那么要素共同地赚得这100盎司;如果在该物品上花了500盎司,那么要素共同地赚得这500盎司。如果他们在该产品上不花钱,那么生产者就犯了一个巨大的企业家错误:致力于生产一种消费者不会购买的产品,要素所赚也就完全归为零了。要素所有者所赚得的共同货币收入以相同的程度,随着消费者对该产品的需求而波动。
这时候有个问题自然而然就出现了:赚得零回报的要素所有者会怎样?他们一定会挨饿吗?理论上我们没法回答这种关于具体个人的问题,因为经济学只阐释关于生产中“功能性”收入的道理,而不涉及一个给定个人的全部收益。换句话说,一个具体的人可能在该物品上毫无所得,但同时可能在另一片土地的所有中赚得了一大笔回报。假如在其他领域没有这样的所有权的话,那么这个人可能在追求无法带来金钱回报的独自的生产,或者假如他积蓄了货币现金余额的话,他就可以通过消减余额来购买物品。此外,假如他有这样的现金余额的话,他就可以在其他的生产线当中投资到土地或者资本品或者投资到拥有这些要素的生产组织当中。在我们的假设中,他的劳动可能是专用的要素,但是他的货币则可以适用于每一条生产线。如果我们假设最糟糕的情况,一个没有现金余额,也没有资本财产的人,他的劳动是生产拥有极少或者没有消费需求的产品的专用性要素。他难道不就是市场的存在以及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专业化所导致误入歧途的案例吗?为了服务消费者,他难道就没有牺牲自己的幸福和生存吗?就算人们选择市场得到了认可,难道这样的选择不会给许多人造成悲剧吗?(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不会发生,因为劳动始终是一个非专用的要素)答案是对市场过程进行这样的苛责,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哪怕是在这种不可能发生的情况里,个人不会比他处于孤立状态或者以物易物的情况遭到哪里去。假如他发现通过市场过程无法达到他的目的,他随时可以返回到孤立状态中去。我们把这种可能情况当作是荒诞不经的,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市场给每个人带来巨大好处的明证。经验上,我们实际上可以确定的说,没有现代发达的市场而返回到孤立状态的话,绝大多数个人根本无法得到以资生存的足够的可交易物品。然而,选择始终保留给那些偏爱孤立状态胜过从市场体系中获得巨大利益的人。因此,失意之人针对市场制度的埋怨当然是打错了板子的、错误的。在不受妨碍的市场上,任何人或者群体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的放弃社会市场,自由地撤回到任何其他可欲的合作形式安排的。人们可以退回到个人孤立状态或者是某种群体孤立的状态,或者还可以从头开始再次创造他们自己的市场。不管怎样,在自由市场中,他们的选择完全是他们自己的,而他们是根据自己不受暴力或胁迫所妨碍的偏好来做决定的。
“最恶劣情况”的例子,使得我们可以分析一个对自由社会最流行的责难:“人们只剩下了挨饿的自由”。首先,这样的责难是如此的普遍,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得出结论,在社会上有足够多的有仁慈心的人会给这些不幸的人予以馈赠。然而还有一个更为基础性的反驳。“挨饿的自由”这个论点的基础混淆了“自由”与“可交易物品的富足”。这两者必须保持概念上的区分。自由只可以有意义地被定义为免于人际束缚。荒岛上的鲁滨逊·克鲁索是绝对自由的,因为没有别的人妨碍他。但他并不必定会过上富足的生活,实际上,他很有可能经常处于挨饿致死的边缘。人是否过上贫穷或者富裕水平的生活,这取决于他和他的先人对付大自然,并且把自然赋予的资源转换成资本品与消费品的本事。于是,这两个问题逻辑上被区分开来了。鲁滨逊是绝对自由的,但是要忍饥挨饿,某个人在某个时刻作为奴隶,因其主人而过得富足,这当然是有可能的。然而这两者之间有个重要的联系,如我们上文所知道的,自由市场倾向于为它的所有参与者带来富裕,而市场上的暴力干预与强权性组织及活动,则倾向于导致普遍的贫困。因此,一个人“自由的挨饿”并不是自由市场的罪愆,而仅仅是自然的本态:每个人都是两手空空地来到人世间,没有资本,没有资源。在自由社会里正是自由市场提供了脱离贫困的唯一手段,进而带来富足。
第四节 生产结构之成本
如前所述,任何抉择的成本,或者“边际”成本,都是因为该抉择而必须放弃的最高效用。当一个手段M必须在目的E1、E2与E3之间分配,而E1在该个人的价值表上评值最高,该个人就会力图配置该手段,以便达到他评值最高的目的,而放弃那些评值较低的目的,尽管他会尽可能多的用其可用手段来实现他的目的。假如他把其手段配置给E1与E2,那就必须放弃E3,E3就是他的决定的边际成本了。如果决策时他犯了错误,实现了E3而非E2,那么事后看我们就认为比起他本可以采取的选择来,他遭受了损失。
在要素所有者做决策时所涉及的成本是什么呢?首先,必须强调一下,这些成本是主观的,因此无法由外部观察者精确地确定,也无法由外部的会计人员事后测算。第二,显然由于诸如土地与生产出来的资本品这样的要素只有一个用途,因此在生产的利用当中他们是不涉及到任何成本的。根据我们的问题而言,要素的所有者的唯一一个其他选择就是让土地闲置不用,赚取零回报。然而劳动的使用是有成本的,该成本与劳动者所放弃的闲暇的价值一致,该价值当然也是无法以货币度量的,因此必然因人而异,因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的价值表之间无法进行比较。最终的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就适用前面章节的分析而很清楚,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市价销售物品是无成本的,不论价格是多少。极端的情形除外:如生产者自己直接消费或者是预期不久的将来价格会上涨。销售是无成本的,这是基于一个恰当的视角,在行动相关瞬间的行动者的视角。假如他提前知道了现价的话,他就根本不会从事劳动,这个事实就表明他做了一个糟糕的差劲判断,但是它并不影响现在的情形。对现在来说所有的劳动已经用过了,而产品已经完成了,已经发生过最初的成本了,其它随着最初的决策而成为过去了。对现在而言,除了以市价销售物品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因此售卖是无成本的。
因此很明显,一旦产品被生产出来,“成本”对产品价格就毫无影响了。过去的成本转瞬即逝,与现在的价格决定毫不相干,常常发生的“低于成本”销售的怪事现在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了。在“成本”要准确一下,很明显是不会有这种销售发生的一个已经生产出来的物品的销售很可能是无成本的,若非如此而价格低于其成本的话,那么卖家就会持有该物品,而不是卖掉它。
成本会在生产中产生影响,然而它的影响并不必然直接作用在价格上,而是影响到将要生产的数量,或更准确地说是影响到要素被利用的程度。土地和资本品会最大程度地被使用,因为任其闲置无法带来任何回报。人的勤苦劳动要承担所放弃的闲暇成本。他预期从其劳动中能获得的货币回报,对于他决定是否投入劳动或投入多少劳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货币回报连同所放弃闲暇的成本在他的价值表中被排序,而他的决定是关于他要在生产中投入的劳动量。因此,决定被生产出来即库存数量的因素之一就是成本在个人价值表上的高度。这一库存以后会在市价的决定中起作用,因为消费者是按照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来对库存评值的。个人在其价值表上根据物品的效用对给定的物品库存进行评值,从而确立了消费品的价格。该库存是根据之前生产者的决策而生产出来的,生产者在他们的价值表上权衡了预期中来自消费者的货币收入与生产中所涉及到的主观成本,该成本是他们所放弃的效用。价格的决定因素显然只是对给定情况与选择做评值时的个人的主观评值。
如果进一步研究生产中的劳动者成本的话,我们会发现,其所牵涉到的不仅仅是所放弃的闲暇的问题。还有另一个因素:为了换取未来回报的预期所放弃的现在物品,劳动者必须在赚得回报之前等上一些时间,而他们必须在当下或者在获得回报之前的许多时段中,放弃他们的闲暇。因此,时间是生产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而对它的分析必然遍布于所有生产理论。
当要素所有者开始一个生产过程时,结果必然在未来实现。他们放弃了闲暇或者其他的消费品,而这些消费品他们本可以不工作而享受,或者可以从较短的生产过程中较早地赚得。其次,为了把他们的劳动和土地投资在一个生产过程中,他们必须把当下的消费限制到少于其最大可能值。所需放弃的东西要么是直接的消费,要么是可以在较短生产过程中所得到的可能的消费。由于对未来消费的预期而使得当下的消费被放弃掉了。如我们所知,时间偏好的普遍规律是:对任一特定满足而言,人们偏爱较早地实现胜过较晚实现。对当下物品的消费如果要被放弃,只能是因为预期有更多更大的消费在未来会实现,溢价的程度似乎时间偏好而定。这种对当下消费的限制就是储蓄。
在一个产品全部要素所有者共同拥有的世界里,土地和劳动最初的所有者必须由他们自己来储蓄,就算在一个货币经济体系中也无法用货币形态来表示总的储蓄。土地和劳动的所有者放弃了一定量的现在或较早的消费,为了投入他们的时间和劳动以生产最终的产品,而储蓄了不同的数量,他们的收益是最后赚得的,比如说一年后,那时物品被卖给消费者,而共同所有者收到100盎司。然而我们不可以说,这里的储蓄和投资是以货币来进行的。
第五节 生产结构之混合阶段
我们已经讨论了土地和劳动所有者限制及可能的消费,并把他们的要素投入到一个生产过程当中,该生产过程生产出来可以卖给消费者换来货币的产品。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要素所有者不拥有最终产品的情况。这怎么可能发生呢?让我们先忘掉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并暂时假定所有的阶段可以混合成为一个阶段。因此,一个人或者共同行动的一群人可以在当下付钱给土地和劳动的所有者以此买下他们要素的服务。此后要素起作用并生产出产品来,该产品按他们的协议条款归属于产品所有者这一新群体。这些产品所有者购买了土地和劳动要素的服务,同时后者开始贡献于生产,然后他们把最终的产品卖给消费者。
这些产品所有者或者说资本家,对生产过程的贡献是什么?答案是:储蓄和限制消费。是资本家,而不是土地和劳动的所有者,做了这些事情。资本家最初储蓄了他们本可以花在消费品上的比如说95盎司,他们克制住消费,反而把货币预先给了原初的要素所有者。他们付钱给后者是因为后者付出了服务,因此在产品实际上被生产出来并卖给消费者之前预付了货币给他们。因而资本家对生产作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他们把原初要素的所有者从必须牺牲现在物品并等待未来物品的过程中解救了出来。资本家反而从他们自己的储蓄中为原初要素的所有者提供了现在物品,作为对此的回报,后者把他们的生产性服务贡献给资本家,资本家就成了产品的所有者。更准确的说,资本家成了生产出来以后的整个资本品的结构的所有者。我们的假定保持不变:一个资本家或者一群资本家拥有任意物品生产的所有阶段,资本家们随着“岁月”的流逝,持续地把现在物品预付给要素所有者。随着时期的延续,最高级的资本品最先被生产出来,然后被转化为较低级的资本品等等,最后成为最终的产品。在任意给定时间,这整个结构由资本家们所有。当一个资本家拥有整个结构时,必须强调一下,这些资本品对他没有任何好处。比方说,假设一个资本家已经在几个月时间内预付了80盎司给某条生产线上的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因此他拥有大量的第五级第四级和第三级资本品的所有权。然而这些资本品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用处,只有到物品进一步起作用且得到最终的产品并卖给消费者才有用。
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资本家总是拥有巨大的“权力”,认为资本家拥有大量资本品而使得他在经济活动中拥有优于其他人的地位。然而现实情况远非如此,实际上其反面也是很可能的。因为资本家节约了可能的消费并雇用要素的服务,以生产其资本品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已经得到了货币,若非资本家的行为,他们就不得不储蓄并等待,而且要承担不确定性。资本家拥有的这一堆资本品除非能进一步加工并成为卖给消费者的产品,否则这一堆资本品对他毫无价值。
资本家购买要素服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交易呢?在交易中资本家为了得到劳动和土地的服务,而给出去货币即现在物品。换句话说,他们提供给他的是未来物品。他为之支付的资本品是通往最终产品即消费品的中间站。因此,在土地和劳动被雇佣来生产资本品的时候,这些资本品以及土地和劳动的服务是未来物品,即将来才可以用于消费的物品,是收益预期的体现。在第一年购买了土地和劳动服务的资本家,致力于生产一个产品,该产品最终会成为以供第二年销售的消费品。资本家在交易中为了未来的物品在预先支付货币即现在物品。未来从最终产品销售中得到的货币收入的现在预期,被资本家用一个现在物品来换取。
在我们的例子情况中,我们假定了资本家不拥有原初的要素,这不同于先前的情况,先前的情况是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共同拥有产品。在我们现在的例子中,资本家最初拥有的是货币,为了生产出通过土地和劳动协助最终转化为消费品的资本品,他们用货币购买土地和劳动。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假定了资本家在任何时候都不拥有任何协作的劳动或土地要素。在实际生活中当然可能有,且确实有既以其管理能力参与到生产过程中,他自己又拥有其所经营的土地的资本家存在。然而理论上有必要把各种不同的功能分隔开来。我们可以把这些只拥有资本品及最终产品的资本家叫做“纯资本家”。
现在再给我们的分析加上另一个暂时的限制,即所有的生产者的物品和服务都只是租赁的,而不是彻底买断下来的。这个假定很便于分析,会一直保留到去掉专用性要素的假定之后。这里我们假定了纯资本家不会整个买下一个本身能够产生若干单位服务的要素。他们只能租用每单位时间内要素的服务。在自由市场中,就劳动服务而言,出现的情况始终是雇佣或者租赁。作为一个自由的人,劳动者是无法被人买下的。用一笔钱买下他未来预期中的总服务,而此后他永远听从其买主的命令,这是一种奴隶状态。即便是自愿为奴,也不可以被强制执行。劳动者的服务只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被购买,即被备租用或雇佣。
第六节 生产结构之纯粹利息率
在经典论述中讨论生产性收入时,把劳动当作是赚取工资,而土地是赚得地租,认为这两者服从于完全不同的规律,然而我们发现,实际上劳动和土地服务的所得是相似的,两者都是原初的生产性要素,而假如土地是被租用而非买下的情况,那么两者都是按照每单位时间被租用而不是被买断。经济学的著作者一般把购买劳动和土地并期望从最终产品中获得未来货币回报的资本家称为“企业家”。然而他们只是在真实的不确定性的经济中才是企业家。在一个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所有的市场行为都是无止境地在重复过去,从而不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家职能不复存在。那里不存在可资预期的不确定未来,也不需要对未来作出预测。那么把这些资本家只叫做企业家是隐含地意味着: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没有资本家的存在,即没有储蓄货币并雇用要素服务,由此获得资本品或者售卖消费品的群体。然而实际上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从资本家是没有道理的。就算最后的回报和消费者需求是确定的,资本家们仍然要把现在物品提供给劳动和土地的所有者,从而免除他们等待未来物品被生产出来且最后转化成消费品的负担。因此,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他们的作用仍然存在,提供现在物品并在生产过程时期内承担等待未来回报的任务。让我们简单地假定资本家支付出去的总额是95盎司,而最终的销售所得是100盎司。归于资本家的5盎司是对他们提供现在物品并等待未来回报这一行动的报酬。简而言之,在第一年资本家以95盎司买进未来物品,然后在第二年当它已经成为现在物品时以100盎司卖出已经转化完成了的产品。换句话说,在第一年时,预期中的100盎司收入的市场价格只有95盎司。很明显这起因于这样的一般事实:时间偏好以及当下的给定物品,对未来获取它的现在预期有一个溢价。
在货币经济体系中,由于货币参与到所有的交易当中,因此所有情况下,未来物品对现在物品的折价都以货币这种物品来表示。这是因为货币商品是现在物品,而对未来物品的要求权差不多都是以未来的货币收入来表示的。在我们的讨论中,生产要素都被假定为完全专用于一条特定的生产线。然而,当资本家储蓄货币时,他们可以不受限制地购买任意生产线的要素服务。而货币这种一般性的交易媒介恰恰是非专用性的。如果储蓄者发现它可以在上述的生产过程中投资95盎司并在一年后赚得100盎司,而在某个其他的生产过程中,他可以投资95盎司并在一年后赚得110盎司的话,他就会把他的货币投资在赚取较大回报的生产过程当中。很明显,他认为必须投入的那条生产线就是其投资中可以给他赚取最大回报率的那条生产线。为了使他比较不同时期的不同潜在投资以及所涉及的不同货币总额,回报率这个概念是很必要的。对于他储蓄的任意数量的货币来说,他都想赚取最大数量的净回报,即最大的净回报率。回报的绝对数额必须折合成时间单位,而这一点可以通过决定每单位时间的回报率做到。比方说500盎司的投资两年后获得20盎司的回报,其回报率是每年2%;而同一投资,一年后获得15盎司的回报,则其每年的回报率为3%。
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市场数据发挥完它们自己的影响后保持无变动的状态,每一条生产线上货币资本的投资净回报率都是相同的。如果资本家在一个生产过程中可以赚得每年3%,而在另一个过程中可以赚得每年5%,他们就会终止对前者的投资,而对后者投资更多,直至两者的回报率一致。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所有时期与所有生产线上的纯利率都会一致,且保持恒定不变。
假设某时刻,几条生产线上所赚得的利率是不一致的,如果资本家们普遍赚得5%的利息,而一个资本家在一条特定的生产线上获得了7%的利息,那么其他的资本家们就会进入到这条生产线,通过抬高要素价格与他竞争这些生产要素。比如说如果一个资本家为了100的收入而为要素支付93,那么与其竞争的资本家就会出价95,为了这些要素的使用而出价高过第一个资本家。此后第一个资本家被迫迎战其他资本家的竞争,最终他将不得不把他的出价抬高到95。当然,在资本家与拥有相同生产线的企业之间,相同的均等化过程也会发生。那么在经济体系中,始终存在着趋向一致的利率的竞争压力。必须指出,这种竞争并不只是发生在相同产业或者生产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由于货币是交易的一般媒介,却可以投资到所有产品当中,这就把竞争延伸到了生产结构的所有角落。古典著作者,在他们关于生产中收入──所得过程的讨论中犯了巨大的错误。他们认为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地租是土地的报酬,利息是资本品的报酬,这三者被认为是一起协作的独立的生产要素。但是这种关于利息的论述完全是错误的,资本品并不是独立的生产性的,它们可以归结为土地、劳动还有时间的产物。因此资本品并不产生利息收入,并没有所谓的收入归于资本品的所有者。
如果土地和劳动要素的所有者共同拥有产品的话,他们就能收到所有的收入,那为什么这些要素的所有者愿意比其“全部价值”少5盎司的价格出卖他们的服务呢?这难道不是某种形式的资本家的“剥削”吗?答案还是:资本家并不因为其对资本品的所有或者因为资本品可以产生某种形式的货币收入而赚得收入。资本家在交易中把现在物品提供给要素所有者,而购买未来物品以赚取收入。利率和利息收入的起因,是时间因素,即不同个人的时间偏好,而不是所谓的资本品的独立生产力。资本家赚取其利息收入是因为:通过预付其生产的成果而把现在物品服务提供给要素的所有者,由此购买获得他们的产品,然后在以后它们变成现在物品的某个时刻卖出这些产品。因此资本家在交易中为了得到未来物品而提供现在物品,他们持有这些未来物品即资本品,并对之施加经营运作,直至它们变成现在物品。他们为了未来更多的货币而在当下放弃货币,而他们所赚取的利率就是未来物品相比于现在物品的贴水或者说折扣。
第七节 生产结构之货币成本与价格
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卖给消费者的每一种物品都会以某一“最终的均衡”价格和某一总销量被出售。这些销售款项中的一部分会以利息收入的形式归于资本家,剩下的部分归于土地和劳动的所有者。生产者的支付款项一般也被称之为“成本”。这些支付很清楚的地是货币成本或者说是货币支出,但是它们明显与所放弃的主观心理意义上的“机会成本”不是同一回事儿。货币成本可以是事后的,也可以是事前的。当然,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事前与事后的计算始终是相同的。然而,当心理成本尽可能多地以货币计算来估价时,这两个概念是有关联的。比方说,付给要素的可能是95盎司,这当作成本记账,而赚得5盎司利息的资本家会把100盎司作为其机会成本,因为他本可以投资到其他的地方并赚取5%的利息。
如果我们暂且把要素的支付和利息包含在货币成本里,那么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货币成本等于每一条生产线中每一家企业的货币总销售额。严格讲这个假设是不正确的,因为利息对一个个人投资者而言可能是一种机会成本,但它不是一种货币成本,对全体资本家而言它也不是一种机会成本。做这样的假设只是为了简化起见。当一家企业的回报多于利息时,它赚取了企业家利润,当它的回报少于利息时,它遭受企业家亏损。在我们的生产过程中,消费者将支付100盎司,即货币销售额,而货币成本是100盎司,即要素加上利息收益,所有其他的物品和生产过程都有相同的相等关系。实际上这意味着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企业家利润或者亏损,因为不存在市场数据的变动,或者说不存在可能变动的不确定性。如果总货币销售额等于总货币成本的话,那么可由此推论出:每单位销售的总货币销售额等于每单位销售的总货币成本。这是有基础的算术法则推论出来的,但是按照定义,每单位的货币销售额等于该物品的货币价格,而我们也可以把每单位的总货币成本称作该物品的平均货币成本。因此也可以得出:在均匀轮转经济中,每一种物品的价格都等于其平均货币成本。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真的很多经济学著作者从这一点推论出莫名其妙的结论。他们推断道:在“长期中”,即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成本等于销售额或者说“成本等于价格”这个事实意味着成本决定价格。上文所谈论的物品价格是每单位100盎司,据说这是因为成本即平均货币成本是每单位100盎司。这被当作是“长期”的价格决定规律。然而真相恰恰相反,最终产品的价格是由消费者的评值和需求决定的,而该价格决定了成本的多少。假如消费者对上文提到的产品的评值使得它的价格是50盎司而非100盎司,那么生产成本即要素报酬加上利息报酬会等于最终的价格。要素的报酬是销售消费者的结果,它并不预先决定后者。因此生产成本是受最终的价格支配的,而不是最终的价格受生产成本的支配。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消费者支付且决定了产品的最终价格,所支付给要素和利息的是且只是这些报酬。因此支付的报酬数额以及总生产成本是由价格决定的,而不是相反。货币成本是基本的决定性因素的对立面,它们依赖于产品的价格和消费者需求。
在不确定性的真实世界里,看清楚这一点则较为困难,因为在产品售卖之前预先为要素支付了报酬,因此资本家─企业家投机性地把货币预付给了要素,预期出售给消费者之后能够收获包含利息加上利润剩余的货币。他们是否如此行事取决于他们关于消费者需求与未来消费品价格情况的预测。当然,在目前市价下的真实世界中,企业家利润与亏损的存在,始终会阻扰着成本与收入、成本与价格之间的相等,所有的价格都只由对库存的评值即“效用”来决定的而非货币成本决定的。然而,就算大多数经济学家认识到真实世界既所谓的“短期”中成本不能决定价格,他们还是被单个企业主把成本当作决定因素的习惯所误导,于是他们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均匀轮转经济体系的情形当中,因而运用到经济固有的长期趋势当中。他们的巨大错误源自于从单个企业主而非一位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看待经济规律。对单个企业主来说,要素的成本主要是由他以及他自己的销售之外的力量所决定的,然而经济学家必须知道货币成本是如何被决定的,要考虑经济体系中的所有相互联系,必须认识到货币成本是由反应了消费者需求和评值的最终价格所决定的。
有新古典经济学者试图通过折中妥协来复原生产成本理论,他们认为:在“短期中”,即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是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价格;而在“长期中”,重要的可再生产的物品,生产成本是决定价格的。即按照他们的类比,效用与货币成本就像一把剪刀的两个刀片,一个在“短期中”决定价格,另一个在“长期中”决定价格。这种源自“短期”和“长期”方法论的分析是一种混乱和错误的论断。这种“长期”的概念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均匀轮转经济的“长期”并非真实存在,并不是某种意义上比真实市场更持久、更应珍视的东西,而只是经济学家的一种理论建构,能够使得经济学家指明任意给定时间下经济体运动所趋向的方向,使得经济学家在对真实世界的经济分析中可以隔离出各种不同的元素,这种在理论上想象建构出来的一个无变动的世界,与那种认为“以某种方式比真实的市场数据更持久或者更恒定不变地存在”的“长期”概念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实际的市场价格是唯一始终存在的,而它们是自身持续变动的实际市场数据如消费者需求、资源等等的结果。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它的数据必定伴随着市场的数据而变动。在“长期”中“成本等于价格”只是表明其趋势所在,这一趋势在真实世界中会持续不断地被马歇尔所说的“市场间歇性”的变动所打断。
第八节 定价和议价理论
如前所述我们得知,对于所有物品来说,卖家的总收入款项趋向于等于给予要素的总支付,而这一相等关系会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成立。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资本家们会赚得相同一致比率的利息收入。来自生产和售卖给消费者的收入剩余会由原初要素即土地和劳动的所有者赚取。在真实经济体系中,要素的服务价格会趋向于接近均衡价格,而在均匀轮转经济体系中则会达到这一价格。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讨论集中在资本品的结构,我们把它当做一个混合的生产阶段来处理。但显然存在着很多不同的阶段。生产中的收入最终会分解为原初要素即土地和劳动的收入。此后我们将把分析扩展到生产过程当中包含其多阶段的情形,而且我们将要捍卫这种蕴含时间因素的生产分析,反对那种最近非常流行的观点:“在现代环境下生产是无时间的,而原初要素的分析对发展水平低下的时代来说或许是有用的,但是对现代经济而言是没有用的”。作为该分析的必然推论,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生产过程中对资本和时间的性质的分析。
在一个完全专用性要素的世界里,生产性要素的定价过程会是怎样?我们假定只能获得其服务而非整个的物品。由于自由社会的性质,对劳动而言这一点是成立的,对于土地和资本而言,我们是在假定资本品所有者,雇佣或者租赁而不是完全拥有任何生产性要素。在我们之前的例子中,95盎司会归要素所有者们共同所有。我们可以依据什么原则来决定共同收入是如何在各种不同的单个要素服务之间分配的呢?我们处于一个与两人之间物物交换非常类似的状况。在我们现在的例子中,比如说,有12种劳动和土地要素,对该物品的生产来说,每一种都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这些要素没法被应用到其他地方的任何生产线。这些要素所有者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总的共同收入中每一种要素的比例份额。每个要素所有者的最大值目标都略少于从消费者那里得到的收入的100%。最后的决定如何是无法由行动学揭示的。实际上没有什么议价理论,所有能说的只是:由于每一个要素的所有者都想参与并赚取相当的收入,因此所有人都最有可能达成某种自愿的契约协定。如果要素共同拥有产品的话,那这就是一种正式的合伙协议,或者如果一个纯资本家购买的要素服务,其结果就是相应的。经济学家一直对这种议价的情形不满,因为经济分析无法进一步对此说些什么。然而,我们必须不受诱惑,不能把这种情况谴责为某种剥削,从而把经济分析的无能为力转说成是经济的悲剧。各种不同人之间无论达成何种协议,都是对他们每一个人有益处的,否则的话他就不会接受这样的协议。
在确定比例份额的你争我夺中,通常人们假定劳动要素的“议价能力”小于土地要素。这里“议价能力”这个词中唯一有意义的是:一些要素所有者对其要素可能有个最低的底线价格,低于这个价格他们就不会参与到生产当中。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要素最低只能接受最低价格。而没有最低价格、没有底线价格的要素,只要收入哪怕稍微大于零,他们就会参与生产。显然,每个劳动要素的所有者都有某个最低出售价格,低于这个价格他就不会工作。在我们的例子中假定了每一要素都是专用的,劳动者也就不能在其他类型的工作中赚得回报。但是他始终可以享受闲暇,而这当然为劳动服务设定了一个最低的供给价格。与之不同的是土地的利用无需牺牲闲暇。除了极端罕见的情况,即土地所有者可以从凝视其空置土地中享受得到宝贵的美学愉悦之外,土地除了给其所有者在生产中带来货币回报之外没有其他的收入。因而土地没有底线价格,而地主将不得不接受几乎为零的回报也不会任其土地空置。因此说劳动所有者的议价能力总是高于土地所有者的议价能力。在真实世界中,劳动是唯一非专用的要素,因此议价理论决不能运用于劳动收入。
因此,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对于某一具体生产线来说是专用的时候,关于充气产品中获得的共同收入的分配问题。经济分析没有更多可说的,这是他们之间自愿议价的问题。在极端的情况中两种或以上的要素在每一用途中都必须以相等的比例被使用时,议价和模糊的定价,甚至也会出现在这些非专用的要素之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任何个别的要素来说也不存在明确的定价,而结果只能有相互的议价来确定。
举例来说,假如某个机器,包含了两种必须的零件,可以在生产的好几个领域中使用。然而这两个零件在使用时必须以某个固定的比例结合。假如两个或更多的人拥有这两个零件,组合后的机器会被卖给或者被用于能带来最高货币收入的生产线。每一零件的价格以及两个所有者的收入分配必然是由议价过程决定的。经济学这时无法决定个别的价格,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就算混合后的产品可以被用于若干不同用途中,但要素的比例始终是相同的。
溢价理论不仅极少运用于真实世界,而且随着经济从物物交换演化到发达的货币经济体系,不同评值之间的模糊区域以及由此而来的定价上的模糊区域的重要性趋向于极大地降低。可用物品的数量和种类越多,拥有不同评值的人数越多,那么模糊区域就变得越是可以忽略不计。
此时我们可以为我们的讨论引入另一个特殊的、直接由经验所得的因素:在这个世界里劳动是远比土地稀缺的要素,就像鲁滨逊的情况一样,在现代经济的情况中,人们能够选择哪些土地被利用于不同用途,而哪些土地任其闲置。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和资源利用的增加,这种过剩的土地会有减少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