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笔,一支廉价的进口钢笔,透明的塑料材质笔身,由于保存的很好,现在笔杆依然是刚来时候的样子,几乎没有什么瑕疵,笔身上也丝毫看不出来那些个属于岁月的痕迹,笔杆透明的,笔帽也是透明的,铱金材质的笔尖总是藏在坚固的笔帽末端那块金属的保护之中,透过上半截剔透的笔杆,可以清晰的看到笔身的内部结构,那是一条带着银色外圈的墨胆,是这支笔的灵魂血脉。
在这个完全互联网的时代,写字的机会并不很多,在朋友的怂恿下,它的主人还是买下了它,虽然廉价,但是它自包装取出来的那一个瞬间,就注定要为自己的主人奉献出自己的一生,跟着主人到过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记录下主人的每一笔辛酸血泪,虽然不如电脑占用主人的更多时间,却在主人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每当端详自己的时候,总能想到主人拿到自己的情景,他仔细的打开外包装,轻轻的把自己从包装盒里捧将出来,拿掉保护圈,为自己注入他倾心已久的墨水颜色,那是一种圆珠笔和碳素笔中都不存在的那种蓝色,被主人称之为有信仰的颜色。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写下第一笔字,他笑了,他说,“这笔很好用!”对于一支笔来讲,最开心的事儿莫过于主人的趁手和肯定,在大部分人眼中,主人的字并不好看,但在自己眼中,自己吐露出的每一滴墨水,都源自从握笔者手隐隐中传来的那份真切,
从此,自己便被玩弄于股掌之中,行走在纸本之上,开会的时候,做笔记的时候,甚至无聊在本子上画画的时候,走笔如行云流水,无一不透露着自己对握笔者的忠心即使自己在油尽灯枯的时候,也在期待着他将自己的血液再次注满,重新赋予自己作为一支笔的灵魂。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终于有一天,笔尖的源泉耗尽,再次落到纸上的时候,已然不如最初的时候细腻顺滑,写出的字也随着时间的洗礼顿挫不堪,自己便被弃置于书架之上,杂乱的书本之间,自己已然和那些被太阳晒得褪色发黄的书本一般,或许再也无人问津,终归随着时间而消失,而内心却依然期待着自己能重新伴随他走走停停,记录那些世间的悲凉。
此时,自己的身上已经落了一层灰尘,已经失去了原本晶莹剔透的光泽笔杆,依稀还能看到身体里那个带着银色的墨囊,坚固的笔帽之下,铱金的笔尖依然光可鉴人,尽管已经失去了他的宠爱。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它看到他用一支新笔在原本那个属于自己的本子上,写下了新的一行字,他笑了,他说,“这笔很好用!”它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就这么默默地看着那只曾经握着自己的手,重新握起了虽然和自己长相差不多的,却再也不是自己的那支笔。
那天,他要搬家了,当把书架中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一个纸箱子的时候,终于发现了自己,“这个就不要了吧?”她对他说,“嗯,笔尖早就不行了,扔了吧!”这是他最后的回答,没有丝毫怜悯,也有丝毫感情,只是冷冷的一句回答。
“嘎巴!”它感受到自己被拦腰折断,没有痛楚,接着风声在自己已经断为两截的身体周围嗖嗖而过,自己和那些一样被丢弃的朋友们,落到了一个黑暗再也不见天日的空间,它心中没有抱怨,只恨自己没有用更长的更长的生命陪伴他继续在本子上走笔如飞。
垃圾桶的盖子被盖上的那一刹那,从笔尖渗出了最后一滴墨水,依旧是那个信仰的颜色。
他在封箱之前,最后一次翻开本子,本子的扉页上写着,
陪你一世欢笑,伴你一生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