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ven依赖规则和依赖范围

Part one:

 maven传递依赖的版本确定规则,也就是对重复的间接依赖的包的选择规则:

  1. 在工程的依赖树上,深度越浅,越被优先选择。如本例中的spring-jms. 由于pom中直接声明了3.0.2版本的spring-jms,所以3.0.2版本的spring-jms在工程的依赖树上处在第一层,而activemq-optional所间接依赖的3.0.3版本的spring-jms则是处在工程依赖树的第二层,则maven会以深度浅者优先,所以最后解析的结果是选择了3.0.2版本的spring-jms。


  2. 若两个依赖包处于依赖树上的同一层,则谁在前,选择谁。如本例中的spring-core.一个是activemq-optional的间接依赖,一个是spring-context的间接依赖,两个依赖都是处在第二层上,但由于是activemq-optional声明在前,所以maven优先选择了activemq-optional所依赖的3.0.3的版本!


  3. 避免传递依赖引起版本问题的最佳实践。现在很多的开源框架和工具都开始分模块打包发布,比如spring,hibernate都是如此,而这些模块之间又有可能存在相关的依赖关系,为了避免出现版本不一致问题,比如上例中出现的spring-jms使用的是3.0.2,而spring-core却使用了3.0.3这种情况,需要我们对一个工程直接依赖的某一框架的多个模块都要做出声明,而不要依赖其内部的依赖关系来间接引入。总结起来就昌:一般来说,如果工程直接依赖到某一框架的多个模块,最好全部声明这些依赖。


Part two:

compile (编译范围)

compile是默认的范围;如果没有提供一个范围,那该依赖的范围就是编译范围(包括编译,测试,运行,打包都能用)。编译范围依赖在所有的classpath 中可用,同时它们也会被打包。

provided (已提供范围)

provided 依赖只有在当JDK 或者一个容器已提供该依赖之后才使用(编译,测试可用)。例如,如果你开发了一个web 应用,你可能在编译 classpath 中需要可用的Servlet API 来编译一个servlet,但是你不会想要在打包好的WAR 中包含这个Servlet API;这个Servlet API JAR 由你的应用服务器或者servlet 容器提供。已提供范围的依赖在编译classpath (不是运行时)可用。它们不是传递性的,也不会被打包。

runtime (运行时范围)

runtime 依赖在运行和测试系统的时候需要(运行时才可用),但在编译的时候不需要。比如,你可能在编译的时候只需要JDBC API JAR,而只有在运行的时候才需要JDBC
驱动实现。

test (测试范围)

test范围依赖在一般的编译和运行时都不需要,它们只有在测试编译和测试运行阶段可用。

system (系统范围)

system范围依赖与provided 类似,但是你必须显式的提供一个对于本地系统中JAR 文件的路径。这么做是为了允许基于本地对象编译,而这些对象是系统类库的一部分。这样的构件应该是一直可用的,Maven 也不会在仓库中去寻找它。如果你将一个依赖范围设置成系统范围,你必须同时提供一个systemPath 元素。注意该范围是不推荐使用的(你应该一直尽量去从公共或定制的 Maven 仓库中引用依赖)。


最左边一行表示第一直接依赖范围,最上面一行表示第二直接依赖范围,中间的交叉单元格则表示传递性依赖范围。
  compile test provided runtime
compile compile --- --- runtime
test test --- --- test
provided provided --- provided provided
runtime runtime --- --- runtime

仔细观察上面表格,我们发现这样的规律:

  • 当第二直接依赖的范围是compile的时候,传递性依赖的范围与第一直接依赖的范围一致
  • 当第二直接依赖的范围是test的时候,依赖不会得以传递
  • 当第二直接依赖的范围是provided的时候,只传递第一直接依赖的范围也为provided的依赖,切传递性依赖的范围同样为provided
  • 当第二直接依赖的范围是runtime的时候,传递性依赖的范围与第一直接依赖的范围一致,但compile例外,此时传递性依赖的范围为run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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