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学习(七)

一、面向对象(OOP)。
1、对象的理解:对象包括男女朋友,但是在Java中万物皆对象,和儒家思想胸怀可以媲美—众生皆平等。也就是说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事物无论看得见或看不见都是对象,比如:猫、狗、汽车、铅笔、电脑、细菌、病毒等等。
2、对象的类型:每个对象都有一个类型,有的是可爱的、有的是乖巧的、有的是调皮的,还有的是霸道总裁类型的,当然在Java中都不止这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有对象的也可以给自己New一个,万能的Java。)
3、对象的特点:
①、属性。
②、方法。
4、类:类就是基于对象的共性,所以称之为类,也可以说类就是创建对象的模板。程序中是先有类再有对象,原因是写代码的时候是要先创建一个类,在类里面去创建对象。
5、创建类对象即是类的实例化:在类中创建对象叫类的实例化,如:
类名+对象名 = new 类名();
如何操作一个对象:
对象名.属性;
对象名.方法名();
那么如何创建类呢?
a、修饰词+class+类名{类体},类体里面包含有类的属性、方法。
6、类的特性:
a、类名必须首字母大写,满足驼峰命名规则。
b、类名必须和文件名一致。
c、只有被public修饰的类中的main()方法才是程序的入口。
6、方法的重载:
a、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叫做方法的重载。
b、与返回值类型和修饰符无关。
c、那么在一个类中就不能出现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的两个方法,这样程序会报错的。
7、其他理解:
a、调用被重载的方法时,代码进行编译时就确定了要运行的那个方法称之为编译期绑定。
b、方法重载的好处在方法功能类似,只是参数不同时,可以使用相同的方法名定义方法,方便记忆和调用。

8、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类中定义的变量(属性)就是成员变量。
2)、方法中定义的变量,或形式参数就是局部变量。
区别
1.1)作用域不同
成员变量可以在当前类的任何方法中使用局部变量只能在声明他的方法中使用
1.2)初始值不同
成员变量有初值默认值(0\0.0\false\null),局部变量没有初始值。
1.3)优先级不同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如果想访问成员变量,需要在变量名前加this.。
9、this关键字
1)什么是this:this是对象在方法中对自身的引用。
2)用法
this.<属性>。
区分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this.<方法>()。
不常用。
this()
a、调用当前类的构造。
b、必须编写在构造方法中。
c、必须编写在方法中的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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