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案反转了吗?没有,他依然是恶人

鲍毓明事件迎来终局。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发布通告称,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对韩某某(李星星)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通报有点长,哥给大家捋一捋。 首先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年龄部分,李星星的确改过年龄。 1.李星星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相差四岁。 2.2015年3月,李星星父亲把李星星出生年月改成2001年8月,此时李星星户籍年龄为13周岁。 3.15年9月,李星星在网上看到鲍毓明发布收养信息,主动与鲍毓明联系。随后10月,鲍毓明前往南京与李星星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此时李星星户籍年龄14周岁,真实年龄18周岁。】 4.2019年6月两人感情破裂,恋爱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此时李星星户籍年龄17周岁,真实年龄22周岁。】 5.通报中最重点的地方是: 鲍毓明在两人交往过程中,不知道李星星真实年龄。
由于李星星与鲍毓明建立两性关系时已经年满18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 李星星提交的性侵内容和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且调查组也没有发现鲍毓明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李星星发生性关系的证据。 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存在性侵及拘禁等行为。
哥打完上面这段总结,只觉得荒诞魔幻,等了半年,就等来了个这。 合着整个事儿,全员恶人。 李星星不是完美受害人,甚至可能不是受害人。
回头看李星星当时给出的证词,有很多被证伪,甚至为了扩大传播、煽动情绪而编出来的细节。 比如李星星称鲍毓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算准时间在李星星年满14周岁后实施性侵。
李星星的父母更离谱,为了成功送养,甚至大费周章给女儿改了年龄,想不通父母对亲生女儿做这样事情的动机到底是啥,真是迷信吗?很难相信。 而鲍毓明,有些人说他掉进了“仙人跳”的陷阱里。 但哥想说,鲍毓明真的一丁点也不无辜,他也根本不是被陷害的。
通报里最重要的就是这句: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鲍某某不知道韩某某真实年龄。 鲍毓明本就想收养一个未成年女孩,发展恋爱关系。
这件事站在鲍的视角就是自己“收养”了一个14岁的女孩,并和她谈恋爱直到她18岁,最后感情破裂。 而且哥回头看采访,鲍毓明一开始还嫌弃14岁太大了呢…… 鲍毓明不仅有恋童倾向还采取了行动。
他只是幸运,阴差阳错“收养”一个改了年纪的李星星,想犯罪,结果没犯成。 假如当时收养的是一个真正的14岁女孩,可能就会发展出另一个故事了。 鲍毓明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性侵,但不代表他就是一个被冤枉的好人,被网友骂了大半年,不值得同情可怜。 目前鲍毓明因已经被驱逐出境,未来十年,他都无法再入境。
因为除了“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之外,鲍毓明还涉嫌隐瞒美国国籍,在中国非法从业。 看似尘埃落定。但除了李星星的骗局和鲍毓明的低劣,这件事后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太多了。 首先,户籍信息能说改就改吗?不能,想改户籍至少要经过好几道关。 但是就是管理这么疏漏,偏偏李星星父母就是能关关难题关关过。 假学籍可以搞到,假证人也可以找到,甚至出生证明也能违规签发。 改个户籍,牵出来12个人。 这么多道关卡,竟然没一个能拦住没钱没势的李星星父母。
这网眼儿疏漏到根本不用钻,直立行走就能闯过去。哥就纳闷了,平时办正经业务咋没那么快? 最关键的是非法收养的灰色产业链依然存在。 之前法治周末报的记者发现,在多个网络平台存在送养收养交流群,送养者中有未婚妈妈,有二胎三胎的母亲,被送养的孩子男女都有。已出生的孩子比待产的价格低,但至少也要“十万起”。
而送养产业链到现在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调查结果。
这次要被“收养”的李星星是年满18岁了,但其他被送养的孩子呢? 如果有另一个“鲍毓明”,想要收养一个女孩或男孩,他可以通过这条产业链,绕过所有国家规定的收养制度和程序。不管这个人是想真的收养一个孩子,还是想借“收养”之名,行“童养媳”之实。 这才是整起事件最可怕的地方,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去实现。 哥不在意案件到底反没反转,也不认为这是场闹剧,是个大瓜。 哥只是担心,送养产业链继续这样一直存在下去,未来在某个角落里,真的会有一个“鲍毓明”,收养了未成年的“李星星”。
新闻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告 鲍毓明案牵出网络送养黑产链:中介建群,小孩售价10万起,法制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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