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失独后的江妈妈怎么办——江歌事件的心理学、哲学视角

[别样生活,万卷书万里路]2017年12月16日,连续1000天阅读日志第261篇。


我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一向只遵循自己的心灵喜好而阅读、码字,从不会为了潮流、阅读量去写热点文章。

但最近,江歌事件热闹非凡,各路人马皆有发声。我也一直在追踪这一事件。看见众多的人集中在江歌妈妈的悲愤上,为她坚持400多天为女申冤的精神而感动。我也终于忍不住想说点什么。

网上很多人担心着江妈妈,可能会在事件结束后,失去活下去的动力。江妈妈曾经抱着江歌的骨灰一个月不放手,并在孩子的墓旁给自己购置了一块墓地。而且,江妈妈多次发声表示,让江歌在天堂等她,等给孩子申冤后,她们就可以“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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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感天动地的母女深情,怎不让人唏嘘?看新闻时,我数次泪流满面。毕竟,我是一位母亲,且亦只有雅贝贝一个独生女儿。所以,江妈妈的痛,我感同身受。

我多么希望,这样惨绝人寰的悲剧从此绝迹。但,这仅仅是愿望而已,社会有他的残酷性。天灾人祸,各种意外,人间从来就不是天堂!

所以,作为一个学哲学和心理学的人,痛过哭过后,我始终保持着理智。

故,这篇文章我构思已久,却迟迟不敢动笔,不敢让众人看到我的想法,误认为我是冷血残酷之人。

但,总需要有人跳出事件理性思考。所以,思量再三,还是决心把文章写出来并公开发布。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除了跟江妈妈一起悲痛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可以领悟到更多学到更多?

大家知道,今日的中国,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造就了一大批独生子女家庭。而根据人口学专家的统计,未来,将会有一大批失独家庭出现。

“人口学专家、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学者易富贤指出,根据2013年人口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不久之后的中国,预测会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1000万,这是一个相当惊人也相当可怕的数字。这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失独这个问题,将是全社会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和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制度各个层面。而我,作为一个学者,今天只在心理和哲学层面进行粗浅探讨。

作为人,我们当然期待所有我们爱的人都永远健康快乐活着,可是,自然的辩证法不会让我们如愿以偿啊。

但凡懂哲学的人都知道,世间所有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都有两个面。人从出生那天开始,便在走向死亡,我们所有的生存,都不过是“向死而生”。也就是说,生与死是共存在同一个人身上的。没有生,当然没有死,但没有死,又哪里有生?我们人的生命的存在,就是以每天吃其他生物(蔬菜水果肉类无一不是)的身体或者说是让其他生命的死亡为代价换来的。所以,当我们作为人,享受着他人生命的生给我们带来的欢愉,但也可能,会品尝到那个生命的离去带来的痛。这原本是共存在同一个生命体身上的,这是大自然的辩证法,最大的也是最残酷的辩证法。

既如此,倘若万一有一天我们爱的人不幸离我们而去,我们该怎么活下去,便成了一个问题,一个值得探究的哲学问题。

所以,这些天,我为江歌妈妈担忧,更为中国式父母尤其是中国式母亲担忧着。

同时,江歌事件亦让我想起另一位母亲。同样是一位失去独生女的母亲——杨绛先生。

杨先生出生于1911年,丈夫乃学贯中西名满天下的钱钟书。他们的独生女钱媛1997年3月因患脊椎癌去世。1998年12月丈夫钱钟书亦离开,剩下杨绛先生一个人遗世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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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痛失爱女,再是深爱着她、曾盛誉她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的丈夫离开,这样的痛,该是怎样痛彻心腑,非亲历者无法体会。但杨绛先生却一直活到2016年5月才离世。而且,在爱女、丈夫去世后近20年的时光里,她并没有悲观厌世,而是积极努力整理丈夫的遗稿,出了《钱钟书全集》,自己写了很多伟大的作品,如让很多读者读来痛哭流涕的《我们仨》,充满睿智见解的《走在人生边上》。钱钟书去世前,她虽也稍有名气,但她为世人最广为称道,最脍炙人口的佳作,都是夫亡女去之后写就的。

同样是独女离世,两位母亲的悲痛应该是类似的。毕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是,她们化解悲痛、处理悲痛的方式方法差异却很大。

当然,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处理事情的的方式方法。在这里,我绝没有想表达对伟大的江妈妈任何的不敬。在此拿她们来比较,只是觉得,或许我们可以从杨绛先生身上,学到一些什么。毕竟,江妈妈在孩子离世之后的做法,让我们担心惧怕,我们因为爱着这个坚强而伟大的母亲,而希望她能好好活着,勇敢地活着。

毕竟,生命是最可宝贵的。如果,因为一个生命离开,另一个生命便意欲尾随而去,总让我们觉得这一定有些违背生命本来的含义。

哲学和心理学里有很多跟我们今天谈到的话题相关的概念:自我、自我意识、主体、客体、边界、共生等。比如自我意识的概念就说到,人的自我意识从萌芽、产生、到发展、成熟,大约需要20多年的时间。

第一个时期,是自我意识萌生时期,也就是生理自我形成发展期。这一时期特别重要。

众所周知,刚出生的婴儿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他们甚至不能意识到自己和外界事物的区别。他经常吮吸自己的手指头,就像吮吸自己母亲的乳头一样津津有味,因为他把母亲当作他自己的一部分。可见,他还生活在主体和客体尚未分化的状态之中,没有自我的概念。但是,一般到了8个月左右,婴儿的生理自我开始萌生,这是自我意识的最初形态。

然后,到1岁左右,儿童开始能把自己的动作和动作对象区别开来,初步意识到自己是动作的主体。例如,当他手里抓着玩具的时候,他不再把玩具当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1周岁以后,儿童逐步认识自己的身体,也开始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感觉。不过,他只是把自己作为客体来认识,他从成人那里学会使用自己的名字,并且像称呼其他东西一样地称呼自己。比如一个叫晨晨的孩子,会这样说话:晨晨要妈妈,晨晨要抱抱。他几乎还不会说:“我要妈妈,我要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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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般到2岁左右,儿童逐渐学会用代词“我”来代表自己。孩子第一次学会说“我”这个字,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一个巨大的飞跃。从此,他的世界分成两个部分:“我”和“他”。当他说“我”这个字来指称自己的时候,他自己才是世界的主体,而其他所有的外界事物,包括从情感上来说,他最亲密的妈妈、爸爸,包括他成年后遇见的爱人,他的直接由他而来的孩子,他最心爱的玩具、最珍贵的所属物和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等外界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他”者,也就是哲学上说的“客体”。而他自己,“我”,才是自己生命中的“主体”。

那么,这个“自我”,这个主体,有自己的情感情绪;有自己的历练、责任、担当;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很多时候,作为主体的我的这些情感情绪和人生历练,只有自己能体会能经历。别人无法代替甚至无法有同样的体会。虽然,我们强调同理心,强调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但作为咨询师的我深深明白,世间最难的事情,就是跟别人“共情”、“同理”。毕竟,我身体受伤后的痛,你未能亲历,你真不知那是怎样钻心;你未曾经历过我独特的爱恨,你又怎知我失恋后的滋味?

所以,回到江歌事件。江妈妈在孩子一岁半时就离异,独自抚养江歌长大。毫无疑问,江歌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任何事物和他人都无法代替。但,再重要,再无法替代,江歌依然只是江妈妈生命中的“客体”、“他者”。江妈妈自己才是自己生命中的“主体”、“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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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比之下,杨绛先生在孩子丈夫去世后,情感上的伤痛应该是同样的。但,她是世间少有的奇女子,千百年来世间难得一见的智慧女性。所以,她在86岁痛失爱女,87岁再失自己的灵魂伴侣后,活出了自我,活得精彩纷呈。这,不是杨先生无情冷酷,而是,她懂哲学,具智慧,明世理,通透豁达,冷静理智。虽不如庄子般,在妻子去世后鼓盆而歌,但亦深深明白,世间生死,皆是自然,皆是铁的规律,偶然中的必然,所以,她能顺应,能接受。

是像杨绛先生还是像其他普通人那样对待挚爱的离去、对待失独,是两种选择。

而这两种选择后面折射的人生哲学,才是值得探究的。

心理学上说,中国传统伦理,强调家庭生活,强调集体主义。这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由此导致人与人之间的边界不清,人与人之间“主体”“客体”不分,甚至主客体颠倒。这就是问题了。

当一个妈妈,没有自己的爱恨情仇,没有自己的情感情绪,而是,一切以孩子的爱为爱,以孩子的痛为痛,以孩子的苦为苦,以孩子的乐为乐。孩子哭,她的世界就下雨;孩子笑,她也开怀;孩子活着,她也活着;孩子死亡,她的生命也不复存在。那么,他们之间便失去了边界,他们便融为一体,变成“共生”的关系。

这样的共生关系,危害非常大。本来,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中的主体,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生存于世间的“我”,我们有自己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但,当我们以孩子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为转移,而几乎没有了自己的生命体验和感受,孩子便活的痛苦不堪。因为他不仅在为自己活,更要为另外两个人活。他的欢乐被放大,他的痛苦也是双倍,而且,他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自由意志,自己的选择。他的人生,便变得沉重无比,如此重负,怎堪承受?

而中国式父母呢?当他们由自己生命中的主体变成客体后,他们的一切爱恨情仇都取决于孩子。可孩子,毕竟是独立于他们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志,一旦孩子不听话,便觉得天塌下来了,倘若孩子出点意外,自己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因为,他们是共生关系,他们之间是没有边界的。同时,父母放弃了自己生命中主体的位置,而把孩子错置为生命中的主体,把自己仅仅视为客体,他们没有自我。这样的生命,没有自主性,没有控制感,缺乏力量感,一切,都掌握在他人的手里。所以,当那个他视为“主体”的生命离去,他便也只有跟随着离去这一条道路可走。

这显然是有问题的。是给别人的生命增加重负。也是对自己生命的辜负。


君不见,多少中国父母,孩子成绩好,便觉天地清明;孩子成绩差,便觉天昏地暗。他们自己没有出息,却把全部的人生指望,放到孩子身上。

他们,就是一切以孩子的苦为苦,以孩子的乐为乐,以孩子的成功为自己的成功,以孩子的失败为自己的失败的母亲父亲。倘若这样,那么,你真该多思量了:你是否错把自我这个主体当成客体,把孩子这个本是你生命中客体的人,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主体。

那么,我们能做什么呢?

这一点上,庄子所代表的道家显然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救赎我们的。但,世间多是凡人,庄子只有一个。杨绛先生所代表的母亲的做法,显然是我们学习的对象。虽然,这很难。

但,这并不是完全做不到的。

我们可以对孩子悉心教导,尽心养育。但,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划清界限,走出共生的怪圈,永远视自己为生命中的主体,而时刻牢记,孩子只是我们生命中的客体。我们要活出自我,活出自我的精彩。作为父母,我们要有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朋友,自己的事业,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

我们期待,坚强善良伟大的江妈妈,能在江歌离去后,勇敢的活下去,一如杨绛先生那般!

若如此,我们该多么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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