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原行长关喜华被开除党籍 在任时该行不良率曾翻番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12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龙江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关喜华因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这是继今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关喜华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后续情况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关喜华于2009年至2015年任职龙江银行,2016年5月辞职。其在任期间,龙江银行还有两位高管“落马”: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2014年9月,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进先(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4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7月,龙江银行副行长王贵彬(副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辞职四年被查

关喜华,女,满族,1963年5月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东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经查,关喜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信贷资产及债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发包建设工程项目及发放贷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为他人在发放贷款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关喜华简历,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龙江银行副行长;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任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2011年1月至2015年5月任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其于2015年5月被免去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职务,2015年7月被免去龙江银行行长职务。2016年5月辞职。

在任期间龙江银行不良率曾翻番

公开资料显示,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9年末,在黑龙江省内13个地市均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34个(含3家筹建机构),在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11家。

调查显示,关喜华存“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行为。回看关喜华在任期间的龙江银行业绩(注:龙江银行未披露2014年度业绩,2014年财务数据根据其他年度业绩得知),可以发现其辞职前两年,龙江银行总资产呈现负增长,营业收入增长乏力,净利润更是在2104年一度下滑56.63%。同时,相较于前期不良率的稳中有降,2013年该行不良率开始出现上升,并且2015年的不良贷款率为2.53%,相较于2013年的1.16%,实现翻番。

注: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注册成立,2009年会计年度所属期间为2009年12月22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末,龙江银行总资产2406.81亿元,同比下降1.69%,营业收入49.98亿元,同比增长0.06%,净利润15.03亿元,同比下降6.61%。不良贷款率为2.05%,较期初下降0.0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为20.31亿元,不良贷款主要分布为:批发和零售业6.14亿元、农林牧渔业4.26亿元、制造业2.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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