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送迟

送迟是我的朋友。

当我知道世界上有爱马仕这个品牌后,她就是我心中的爱马仕。

即便全球其它奢侈品牌打折而它坚持不打折反而上调价,因为它的工艺与针对的人群需要这样的价格做保障。

当这个世界如何附庸名利、盲目社交,送迟永远只选择她需要的那份刚刚好。

大学四年她让我看到自律的高贵。

【初次见面,余生安好】

纤长白皙,很南方姑娘。

五官秀气斯文,一副读书人家的大家闺秀。

第一次见她在新生报道会场,传媒学院新闻系处,别的新生脸上明显写着“新生”的青涩,送迟也青涩,不过是那种青春蓬勃的青涩。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用时下流行词来形容她是我心中完美女神的标准。

内向的我一看见送迟就变得极为外向阳光,我排在她的后面很主动的与她招呼:

“你也是新闻学专业?”

“是”

“我们申请到一个宿舍吧?”

“好”

她说话的样子酷酷、痞痞、英气,像《游龙戏凤》里王祖贤演的那个小姑子。

整个大学四年我像太子的陪读,心甘情愿、任劳任怨的跟在送迟身后。

我喜欢她,像鲜花喜欢阳光、幼苗喜欢春雨、农民喜欢秋天。

与她的四年像信仰对佛教徒的洗礼,涤尽原生家庭与我的粗糙和不幸。

【送迟和她的家庭】

送迟出生在一个南方县城,父亲是县长,母亲是银行行长,外公是教授,外婆是音乐老师,爷爷奶奶都是部队退休干部。

这样的家庭物质不缺,但也不富豪人家。

父亲恭俭自谦;母亲清正廉洁;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有着老人。

大二暑假去她家乡旅游,期间她请我吃饭,第一次见她家人,她的家人逐一都盛装出席,每个人真诚而威严。

完全没有我是小毛孩的感觉。这让我惊讶和受宠若惊。后来她说,凡是她带家人宴请的朋友,家人都会隆重出席。这是家人对她的支持与认同。

【大学四年】

从第一天入学,送迟就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理想。

她按时起床用餐上课,

不化妆、穿着素雅却不老土,

自学多门语言(为了看更多名作原著),

参加有质量的社团活动,

拿很多奖,

定期运动,

独自旅游,

绝不乱花一分无畏的钱,

从不吝惜帮助弱者,

不多言,

从不多谈自己,

得失看的很淡。

她淡淡的,淡的有些叫人有距离感,又那么明亮,让人一眼就记住。

大学四年,

从未见她大声说过一句话;

从未见她乱吃一口食物,

从未见她与人有任何矛盾;

从未见她与人热情招呼,

从未见她因失利而沮丧,

从未见她惊慌失措。

我曾问她是否“身份包袱”太重?

她说:人就是我的身份。

后来毕业,

她做了记者,

我问她为什么不出国闯荡?

她说:外面没有我渴望的天地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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