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友途中的一个小院,发现了一只小狗,对我很亲热,让我想起很多年前自己是养过的一只狗。由于其身图案特别,像某国的旗,取名为招和。招和上上下下跟着我,宛若我的警卫,尽管身材高达但从来没有伤过人。我一直喜欢它。有一天一个孩子可能摸了它一下,后来才想可能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竟然下口伤人。我一气之下对它拳打脚踢。在一阵哀号中,招和从此在我的世界中消失了。一晃三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消息。记得与招和还有很多照片,可到如今一直没有找到,所以一看到小狗就会想到招和。

        对于狗,既有回忆也有伤感,既有喜欢也有恐惧。对于招和的定位,我至今也不知道将它定位于义犬还是疯狗?因为我也曾经受过狗的的伤害。

        眼前的小狗,可能还算爱犬,因为他既没有对人的攻击力,也没有对小牲畜的伤害性。在人群中穿梭,与其它犬只游玩,无忧无虑,天真烂漫,就像一个小孩,非常可爱。

        狗是令人类喜欢的动物。在中国,传说女娲造万物的时候,第一天造了鸡,第二天就造了狗。狗在中国历来评价颇高。封神演义里面有哮天犬,成为二郎神杨戬的左膀右臂。现代生活中导盲犬帮,助盲人生活,搜救犬寻找生命的迹象,还有警犬帮助警方破案,猎人的猎犬寻找猎物,在高寒地带还有拉雪橇的雪地犬,在藏区还有藏獒。目前最受欢迎的还有引进过来的宠物狗,以及很多很多我不知道的狗。除此之外,狗还有很多亲戚,像狐狸,像豺狼,既狡猾又凶残。总之,狗是人类最亲近的动物。

        鲁迅先生不喜欢狗,特别是落水狗。他不喜欢,还不是狗的本身,而是有些狗的本性,遇到富人就摇头,遇到穷人就狂吠。总体来说,人类对狗的评价还是很高的。难怪波斯诗人萨迪在《蔷薇园》中说:‘’从外貌看来,人最高贵狗最低贱,但是博学者认为,重义的狗胜于不义的人。‘’狗的地位一度超越了人类。

        由此,狗的分类,就该分为恶犬,义犬;家狗,野狗,流浪狗;健康狗,疯狗。

          遇上爱犬,一笑了之;遇上野狗,小心防之;遇上义犬,敬之爱之;遇上落水狗,就不要学鲁迅先生去痛打了,毕竟是一条生命,救上来养之。这条狗一定会感恩你的,一定不会是农夫与蛇的关系。狗与狼虽然是亲戚,这条狗相信也不会是中山狼或白眼狼。

        对于疯狗,就要特别特别地小心。碰上了,就想尽一切办法避开,最好不要与疯狗正面交锋,即使你胜了也没有什么值得荣耀。古往今来,从来没有歌颂一个打狗英雄如何英勇。因为如果你被疯狗咬一口,你无法还他一口。对待疯狗的最好方法,就是抓紧躲避,就当它生病了,是一条病狗,可怜它。如果确实无法躲避,那就狭路相逢勇者胜,有主的,请求主人帮忙。无主的,落水狗其实也可怜,那就痛打疯狗。

        川西坝子上的狗成为蜀犬,有‘’蜀犬吠日‘’的典故。这种狗,应该称为土狗。蜀地很小,这种狗没有见过几个簸箕大的天,加上蜀地上空,经常雾气腾腾,见到太阳很少,一旦太阳出来,这种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于是就狂叫。我们成为当地的狗叫土狗。

        另一种漂洋过海过来的宠物狗,待遇可就不一样了。穿衣服,登大雅之堂,吃山珍海味,像夫妻似儿女,只差一点变成人了。古人有葬花,今人有葬狗。有义鸡猫皆有义,无情草木也无情。

        还是应该给这另两种狗一个非常雅的称呼:第一种洋的,“贵宾犬”。无论走到哪里,其待遇还真跟贵宾差不多,跟人登堂入室,什么世面都见过,称呼也跟人保持一致,什么叔叔、阿姨,爸爸、妈妈,其实都是人帮忙叫的。另一种叫“中华田园犬”,土的,原生态活动半径几公里,至今也不知道它的同类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至今也想不通,它的同类什么都可以吃,却不想吃,而它什么都想吃,却吃不到。它的同类主人像儿女一样呵护。而它却是忠心为主,看家护院,喝来斥去。想来想去,比起我那条中华田园犬——招和,可是享受太高的待遇了。

狗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