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

我已经30岁了,前半辈子的记忆开始变得不可靠。

17岁的时候我还是个瘦子。那年月MP3刚开始流行,普通人用随身听。一块随身听60块钱,磁带5块钱,装两节电池,听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电池发虚,随身听里的歌声开始走音,这时候你需要把电池取出来,用牙咬一下——那会儿我牙口也好——神的很,咬完后放进去就能再听半个钟。

如果再走音,就不能再咬了,咬出水儿来也不顶。我们把电池放到窗台上,晒一节课光景,就能装回去继续用了。

13年后再回忆这段生活,首先映入脑海的是味道。

牙齿硌破电池后浸出来的味道。

那时我们很少想以后。以后怎么样?就这么过着不是挺痛快么!

我由衷地喜欢集体生活。包括集体宿舍。集体的一切。甚至包括对集体的抗拒。

我记得有一个下午(下午总是无聊且漫长的),我从谁的手里借过一本《读者》或者《读者文摘》。里面有一篇刘若英的文章,那会儿刘若英算才女。文章是回忆她的做大官的爷爷的,也有可能是外公。凭良心说话,写得不咋地。不过文章的题目我记得非常清晰,算是我不可靠的记忆里一件非常可靠的事情,叫做“我怕我会忘记他”。

这篇文章说她和那个老爷子关系多好多好,后来老爷子去世了,过了很多年,刘若英开始惶恐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正在慢慢淡忘老头的模样。所以“撰文以记之”。

嗯,好像有点刻舟求剑的意思。

我就觉得刘若英挺矫情的。要是你们感情那么好,怎么可能忘了!所谓城里的女青年无病呻吟者类。随后就把那本杂志扔一边儿去了。

那个时候,我记得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活生生的。即便偶尔落单,我依然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他们中间。

而我是绝对不用担心自己会忘记他们的。

可是现在,非常抱歉,很多人的名字已经想不起来了。面孔也变成一张张模糊的轮廓。有些还会重合在一起。

我看到自己开始像马孔多镇里的人一样,正在以迅雷不及迅雷会员的速度忘记自己的事情。大概10m/s的速度。有些我还记得,但是禁不起推敲,总觉得记忆出了偏差。

记忆的退化迫使我活在当下。实际上,当下也变成了无根由之物。

开始恐惧自己的改变。

有道是,流水落花春去也。

对改变的恐惧往往只说明一个真相,那就是改变正在行云流水地发生着。

在我不可靠的记忆里,有一个朋友,叫少岭。

少玲是我小学同桌,父母离异,有个弟弟。他比我大两岁,中等个头,头上有个疤,这个疤是有回他去他奶奶家的时候被一只大公鸡啄的。

他长得很壮实。

我们夸他壮实的时候,他就会故作沧桑地叹气:你们是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啊!

他觉得自己有这么说的资本。因为他有个弟弟,而且他父母离异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啥是离婚。但是看他经常是拿钱买早餐,很是羡慕。坦白说我家里的饭比较难吃,我也想买,所以我实在不知道这里有什么艰难的。如果一个人每天早上都有5毛钱自由支配,还有什么好说的?用今天的话讲这叫何不食肉糜。

少岭学习成绩一般,不好也不坏。按照我们那儿的规矩,这种情况顶多上到初中毕业,而孩子在初中毕业之前就已经成熟了。他对上学也不怎么上心,按时点卯罢了。我也是按时点卯,不过那时候我喜欢学校的气氛,他不怎么喜欢,也看不出讨厌。

他大概率是初中毕业后就要溜的人,我认为。踏入社会嘛不是。

少岭有时候会鼓捣些东西。毕竟上课的时间那么长,确实没什么意思。那一年,上面来人了,大检查。而我们学校是不存在的。为了确保自己的不存在,我们几个班就从学校搬走了,像八路军一样开始游击生涯。

我们的根据地,是一个破败的厂矿。

那个厂矿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厕所里长了一秧子甜瓜,并且校园里的地面是细细的沙土。

非常遗憾,我们并没有等到甜瓜长大,或者没赶上长大就被拽了也说不定。在农村基本上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你看好的瓜被拽了,是为数不多的意外之一。

少岭是第一个发现怎么利用细砂土的人。花一毛钱买个冰块,两毛钱买俩辣串儿。吃完后,用冰块袋子装土,提溜到课桌上,再用串辣串儿的细棍子做一套弓箭。我俩坐在最后一排(我总是在最后一排),这时候他就往后一直撤,撤到墙根,然后开始射箭。

这个游戏得到一定程度的流传。没有广泛流传的原因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坐到最后一排,而只有坐到最后一排的人,才有资格撤到墙根,如果你撤不到墙根,这个游戏就索然无味了。

这件事情充分表达了距离和效用的关系。但是在这里主要是雄辩地证明了:少岭是多么善于把他所具备的特质,转化成他自己才有的优势。

他还有个本领是讲故事,内容无非是狐狸害人,老树成精。但是我们就喜欢听这个。有一个故事他讲了很多遍,常讲常新。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请忽略我拙劣的讲故事技术,这不能代表少岭的水平):

从前,有个人,到山上砍柴。天快黑了才下山。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姐姐,颜值中上,见过的都说好看,脚崴了所以歪在路边。不用说,小姐姐就是妖怪了。而我们的主人公一眼看穿了对方的把戏。而妖怪好像也看穿了我们的主人公早已看穿了她的把戏。不过还是决定拼一下。妖怪说,我脚崴了你能背我一程吗?主人公说么问题啊。然后就开始背她。爬上他的背后,她就开始发功。他就感觉背上越来越重,但是一声不吭小步快跑。这时候如果用诗人臧克家的话说就是“他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他把头沉重地低下”,知道是哪怕课文吗?知识点啊!妖怪觉得不对劲了,感觉自己好像没实力和这位刘华强拼一下,于是就说你把我放下来吧我自己走。砍柴的也不搭理还是往前冲。她说你放我下来,他不吭声。她说我要喊人了啊!他还不吭声。她在他背上拼命地捶,他驮着她玩儿命地飞。终于到家了他二话不说见了老婆招呼也不打直接冲到厨房里灶台边,把女人卸下来一看!卧槽,是一段木头。他抄起砍柴斧头怒砍一记,口里直骂嫩妈了毕。木头咔嚓一下开了,一到火星冲东南方飞出去了。

这个故事后来全班的人都听过了,可一到下课还是有人围过来。甚至当随群新买了裤衩要到厕所表演脱裤子放屁的时候都没有影响到他的人气。

我作为少岭的同桌,与有荣焉。

后来的事情证明,少岭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读到初中毕业然后就进入社会了。实际上,他小学毕业后就进入了社会。在外头跑了两三年,我们就上到初三了。那时候已经进入中招阶段,班里头无意考高中的已经早早退了学。我十分怀念那个夏天,当时他们都跑了,教室里空荡荡,他们经常回来,或者趁我们上课的时候在学校后头发出各种奇怪的叫声,像《荒野的呼唤》一般惹人心神荡漾。

然后有人告诉我,他在村北头见到少岭了,在跟人学习修理电机。

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激动莫名,实际上那段时间我每一天都被一些事情激动着,想响应大伙的号召到社会上去。作为少岭的同桌,并认为是他的好朋友,我决定去看看他。那天下午我去到他学习修电机的地方,找到少岭,他比以前更壮了,居然还认出了我,我都有点不敢认他了。聊了几句,没什么话说,有点冷场。少岭说,你们是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啊!

又过了两三年,大约是元宵节的时候,我去镇上的游戏厅玩,碰见了少岭他弟。非常高兴。我主动过去打招呼并问他,你哥呢?他弟指了指说在那儿呢,哥,你同学!少岭一转头看见了我,还没说话就开始笑,过来特热情地抱着我说是你啊永玮!在这儿遇见你了,来来来!一边说一边抓了一把游戏币硬往我口袋里塞。

我一边跟着热情拥抱一边暗地寻思,怎么他连我名字都记错了。

又过了十几年,就是现在,接触社会六七年了吧,大约相当于那时候少岭接触社会的时间,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摧。社会就是这个样子。如梦如幻,如露亦如电。事情本来就是不该被记住的,如果是被记住了,它唯一的作用就是被不停阐释。无数个昨天,无时无刻不在今天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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