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本质 连载【16】自我探究我们本质性的、自我觉知的存在不会出现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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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自我探究和自我回忆

                (续)


我们可能并不确切知道“我”是“什么”,但我们知道“我”存在。在我们知晓关于我们自身的一切——如:我们的年龄、姓名、性别、国籍、身高、体重和学历——之前,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我存在”(或“我是”)。也就是说,在觉知知晓任何客体化知识或体验之前,它知晓它自身的存在。在这些体验——“我很年轻”,“我老了”,“我病了”,“我很健康”,“我是一名男性”,“我是一名女性”,“我很悲伤”,“我很快乐”,等等——之中,对我们自身存在的简单认知——“我存在”的认知——持续存在着,尽管它似乎暂时被体验所染色。


我们本质性的、自我觉知的存在不会出现或消失。不过,心带着基本的存在感,混淆了所有暂时的属性、制约、观念、意像和感受,从而想像我们的本质存在共享着它们的局限性和命运,于是,认为其本身是短暂且有限的。“我存在”的认知从不改变,尽管它有时似乎被体验所模糊、遮蔽或染色。清醒、做梦和睡眠状态,以及伴随它们的属性、制约、观念、意像和感受,被暂时附加在我们的基本存在之上,但从来不会从本质上定义它或修改它。


不像所有其他由“我”所认知的知识和体验,“我存在”的认知,是由其自身所知晓的。正是“我”知道我存在,正如上帝在《<圣经>旧约》(Old Testament)中对摩西所说:“我是自有永有的。”“我存在”的认知是心中的一抹踪迹,而心属于浩瀚的意识(或觉知)海洋,它的存在超越心,先于心,而且确确实实,心是在意识中出现的。类似地,一片蓝色的天空起初似乎出现在云层之中,其本身暗示着浩瀚的天空超越了云层,先于云层而存在,也确确实实,它们被定位在了云层之中。


“我存在”的认知,对于所有人,在所有情况下,是唯一一直保持不变的认知,因此,它是有限之心中的一个暗示,暗示着它的本质性的、不可简化的实相。没有其他的认知满足这些必备条件,因此,除了觉知对其自身无限存在的认知以外,没有别的知识可以说是绝对的。这种知识在宗教上被称为绝对存在或上帝的无限存在。“我存在”的认知,是有限之心中上帝的第一个形态。因此,“我是”据说是上帝的神圣名称。上帝本身没有名字,但祂在心中以“我”之名或“我是”之名而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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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阶段,心可能会合理地询问,它如何能把它自己的认知之光从它似乎知道的客体转向它自己的本质。这种心的转向不是心可以进行的活动,而是它先前没有意识到的活动的停止。然而,作为对心的一种让步(心认为这种转变是它能做到的事),现在,教导可以详细说明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心将通常给予客体——被视作不同于它自己——的注意力反转过来,集中在它自己、主体或认知者身上。


所有知识和体验的客体都是从有限之心的角度来认知的,有限之心是表面上的独立体验主体,心所认知或体验的一切都是其自身限制的反应,与其自身的局限保持一致。所以,为了认知一切事物的真相,心必须首先将其认知之光转向它自己。也就是说,在注意客体,以便知晓它们的真相之前,心必须首先注意它自己,认知它自身的真相。心必须将认知之光从它似乎知晓的客体上转移,朝向它自己而照耀,朝向它用来知晓知识的认知本身。注意力必须去注意“注意力本身”。


心用来知晓知识的认知因子或觉知,其本质仅仅是存在和认知。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被称作纯粹认知或纯粹觉知,其意义在于,它的认知不会与不同于它自身的任何事物混合;它就像所有色彩之中的无色之光。所以,在认知它自己的过程中,心并没有获取任何新的知识,并没有走上可能发现一个新物种、新数学公式或新秘诀的道路。对(心用来知晓知识的)认知因子或觉知本质的了悟,并不是一种新形式的客体化知识。相反,它是回忆、认出或再次认知那似乎被遮蔽、遗忘或忽视的纯粹认知本身,而这(遗忘或忽视)是心专注于客体化体验的结果。


因此,为了如实认知它自己,心只需要将其注意力从对客体的专注上松开,允许其认知脱落或流回它自身。事实上,与其说心在专注“不同于它自身”的事物,不如说它混杂或迷失在了对事物的认识中,就像屏幕似乎混杂或迷失在了电影中一样。


心的认知和体验与其自身是从来都分不开的。心从来都不知道远离它自己的任何事物,就像电影从来不会在远离屏幕的地方播放。自我觉知的屏幕,不需要将其自身从电影中的客体或人物中分离出来,去意识到它并不共享他们的局限性或命运。事实上,它不可能将自身同它们分离,因为它们只是它自身存在的修饰(或变形)。屏幕所需要做的全部仅仅是“看到”:它的本性与生俱来不会被它所采用的形式所限。


类似地,心不需要将其自身从任何体验中分离出来,或拒绝任何体验。它只需要领悟到:它用来知晓知识和体验的认知因子本身,已经是自由的,它与生俱来一直都不受它所认知或体验的任何事物所限。


当用来认知所有知识和体验的认知因子或纯粹觉知本身,将注意力给予它自己,而非客体化体验时,它的本质性的、不可简化的属性,先前似乎被客体化体验所模糊或遮蔽,现在,似乎如其所是地闪耀着光芒。事实上,它一直都在如其所是地闪耀光芒,但以前,它与客体化体验混杂在一起,从而被客体化体验所染色,因此,它似乎是缺失的或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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