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封邦建国、礼乐祥和、“共和”初现,亡于自然灾害、天子与诸侯不睦、以及宗法制被损坏的国家

1、西周,于公元前1046年,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公元前771年,镐京沦陷,西周灭亡。

2、封邦建国

周武王灭商以后,周王(周天子),成为天下共主,且在名义上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者,周王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王室子弟、功臣或前朝王室的后裔,如封召公奭于燕、封太公望于齐等,另封帝辛之子武庚于朝歌。在封邦建国下,各封国土地及附着其上的所有一切名义上都归周王所有,实际上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诸侯拥有分封土地上的所有资源和收益,享有世袭的行政统治权和经济剥削权;和周王畿一样,封国、封邑可设官治理,建筑都城,并拥有军队。但是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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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礼乐祥和

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由周公制定。名目繁多,有吉、凶、军、宾、嘉五礼:吉礼指对先祖与各种神祗的祭祀;凶礼指丧葬,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军礼指战争,以及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嘉礼指婚、冠、飨燕、庆贺、宾射等。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

西周历代君主基本都很重视乐舞修养,周王室及贵族子弟从13岁开始,要逐渐学习掌握各种乐舞,20岁左右要全面掌握《六代舞》和《六小舞》。在贵族阶层,乐舞修养操持是生活的一部分。《六代舞》的实施,是要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通过乐舞促使人们完善内在修养,并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进而达到整个社会安定。

4、共和”初现

西周厉王时期,连年战乱,百姓苦不堪言。贵族们却依然沉湎于酒色。当时,周厉王任用虢公长父和荣夷公,强行将山林川泽纳为周王所有,不许平民入内樵采渔猎,导致怨言四起。后来又提拔荣夷公为卿士,继续实行专利,引起举国怨怒,为压制国人不满,周厉王命卫巫监视,有谤王者即杀。结果人人自危,人们不敢再公开场合言语,路途相见也只能以目示意,终于在公元前841年,西周国人暴动,厉王被赶出国都,出奔到彘(今山西霍县)。朝中则由召穆公虎、周定公两大臣执政,是为共和行政。至公元前828年,厉王死,太子静即位,是为周宣王,权力回归周宣王,共和行政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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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然灾害严重

西周晚期,关中地区发生地震、山崩和河水枯竭等严重自然灾害,周幽王却安于享乐,不抚恤灾民,民愤逐渐扩大。

6、天子与诸侯不睦

西周夷王时,周天子与诸侯的矛盾尖锐化,夷王竟然残酷地烹杀了齐哀公。到了周宣王晚年,周王朝重新出现了衰象。宣王干涉鲁国的君位继承,用武力强立鲁孝公,引起诸侯不睦。此后,越来越多的诸侯疏远了周天子。

7、宗法制被损坏

周朝的宗法制的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宗"。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以此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因此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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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西周晚期,周幽王决定废去王后申氏,杀掉太子宜臼,另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周幽王这种损坏宗法制的做法引起申侯的不满。

于是,在公元前771年,申后的父亲申侯,联合西方部族犬戎,举兵攻打周幽王,并在骊山下杀死幽王,据走褒姒,国都镐京陷落,西周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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