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

在看《勇往直前》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想着的是昨天那个小孩的眼睛。

那个小孩,被一个大人抱着,我们在电梯里遇见,一起的还有他(或者她)的婴儿车,所以,也许叫婴儿更恰当一些,一岁多或者两岁的样子,水汪汪的眼睛,清澈的就像我家村前小河里的秋水。眸子很亮,像雨后叶子上的雨滴,转动起来好像要溢出的样子。很久没有这么仔细的观察一个人的眼睛,究竟有多久?也许在我近视以后,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也许比那还要早,总之,记不得上一次这么仔细观察是什么时候了。近视,大约是个分水岭。

那之前的时候,我能看到纸张的纹理。当然,不是指那种小学时期的草纸作业本,粗糙的没法用蓝色钢笔书写,会浸染一大片,笔尖稍粗一点儿字就没法辨认,有时还能看到一个附着在某一页里面的麦秸秆碎物,凸起一个包,没法书写,只能跳过。这样的粗糙的纸张,只能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我说的纸张的纹理是那种课本,不是美术或者音乐那种大开本纸张非常厚实光滑的课本,而是想中学时的语文课本,32开的那种,比较薄,但有质感,比草纸类的作业本要细腻,但又没美术课本那么光滑,用钢笔书写墨水不会扩散的看不清字,用圆珠笔书写却又不至于很坚硬,柔软中有一种质地感。就是这种纸张,在我近视以前,根本没注意它的纹理,或者说即便看到了也毫不在意,觉得那自然平常的跟呼吸没什么区别;近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注意到。有一天,那应该是高二或者高三的一个语文早自习,我摘掉了眼睛,开始背诵课文,想不起来的时候,拿起课本凑到眼前看一眼,然后继续背。就是在那时,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么平滑的纸张竟也还是凸凹不平,点点坑坑,很细微,如果不仔细看,就像近视的人那样凑到眼前看的话,根本就发现不了。那是我第一次自责,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眼睛,也是第一次因为近视而稍显愧疚。我知道,那些还有很多细微的、美好的东西,可能我很难再去体会了。同时,我也对此吃惊,要不是近视,我也不能或许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虽然这些纹理就跟这些纸张一样,除了一遍遍的被印刷、被书写没有更高的作用和意义,但幸运的是,我看到了。

就像这个孩子的眼眸,如果不是在这么拥挤狭窄的空间内,我也不会这么近距离的看到,虽然这不是第一次,虽然我们都知道小孩的眼睛很明亮,随着年纪的增长,那种明亮就会慢慢的暗淡下去,最后灰暗的就像穿了一整天的皮鞋面,灰蒙蒙的一片。所以,我忘却了在电梯里还依然喋喋不休的讨论恐高还是恐低的那对情侣,就是这对情侣刚才在电影院的时候,坐在我的右边,电影从开始到结束,自始至终在旁边喋喋不休,胡乱的推测剧情发展,猜测谁是内奸,甚至那个长着河豚面孔的男子中途的时候居然就坐在席位上接了一通四五分钟的电话,虽然那场电影没有几个人,可有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吼出来,让他俩闭嘴,但我忍下了,要是那样我和他们的行为又有什么不同呢。于是,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州长施瓦辛格的机关枪上,但愿那扫射的子弹有几颗能扫出屏幕,朝这边射过来。

电梯从八楼往下开,婴儿是从七楼进入的,到六楼还是五楼的时候,电梯显示超载,其实根本没上人,电梯打开的时候就开始报警,无奈前一次上来的人又出了电梯,等了约有十几秒钟电梯才恢复正常,继续下行。那对情侣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讨论电梯事故的话题,河豚男对其女友安慰道:没事,就算电梯出事故,死的也不是咱一个人!声音不大,我还是听到了。虽然说不能以貌取人,可是这个河豚男的确有张令人讨厌的面孔,就是那种你看到便觉得不适的类型,眼睛极小,不是那种狭长的小,那种一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线(这种还是很迷人的,比如林忆莲,比如我认识的某个朋友),不是!而是圆圆的小眼珠,滚圆,像麻雀的眼睛,一张娃娃脸,很白净,下颚突出,上颚收缩,瘦高,像是河豚的缩微版,或者像大马哈鱼也许更恰当些。总之就是那样子,再加上那些电梯事故的言论,顿时厌恶到了极点。

《勇往直前》是部爱情片,两个失意的、对生活绝望的人,用仅有的温度维持温暖,情感的温度像是中学数学里开口向下、不对称的抛物线,逐渐上升,达到顶点后,陡然跌落,极小值是没有答案的负数。豆瓣网一个朋友的主页,很久以来,心情签名栏里面一直到现在就是那句“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最近才知道,原来是一首歌的歌词,不过我更喜欢里面另外一句话: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其实,我也是一匹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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