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耕雨读]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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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千上万的女孩都想要这份工作,想要的要命。”从女主安迪去面试开始到离开时尚圈,这句话在书中反复出现了不下十次。这是怎样的一种工作?会让人趋之若鹜?值不值得付出一切去追求?作者以安迪的视角讲给你听。

一直觉得时尚是个遥不可及的圈子,去年看过苏红的《世界癫狂,我心优雅》,是国内时尚圈打拼出头的总结,对比这本小助理眼中的时尚圈,角度不同,苏红的更接近时尚的现实。可以说这本女魔头对于时尚本身的解读并不多,甚至女魔头的形象塑造也很单薄。它主要讲初入职场的新人心态。还摆脱不了学生气,高强度的工作与生活完全无法平衡,产生的种种冲突是主线。全文最多听到的安迪对工作的抱怨,还有对时尚的不屑。最后1年期将满,女魔头米兰达的点评其实很到位:“你对时尚一无所知,更糟的是,你根本不在乎。叫你做事还会不高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能力尚可,但工作态度不行。”读到这里,我对女魔头完全没有恨意,还很佩服她,她对于安迪的状态全在掌握之中。当然米兰的许诺或者只是一种缓兵之计,那她也是足够智慧了。

再说摸爬滚打多年的职场老油条,怎么会不及小助理的小聪明?

在安迪的抱怨中,也学到了很多职场新人的必修课。例如:讲到安迪穿着的改变,作为一个公司员工出门在外就是代表公司的品牌。如果你看上去就不专业,谁还能信得过你所代表的企业?没人觉得一身牛仔衬衫配球鞋走红毯是正常的吧,就像你不会相信一个珠光宝气穿礼服套装的能修好你的路由器一样。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而做什么就要有做什么的样子,这应该是职场新人学到的第一课。记得Twins有个广告大概讲,你可以打不好球,但至少你穿得像个职业打球的,都是一个道理。

其次就是:别把老板当傻子或者疯子。对于职场新人,你做与不做,怎么做,上司是知道的,即使不说破,心里绝对有数,因为他们也曾经是个新人,从助理做起的,不知道出门办事你会耍得小伎俩吗?时间为什么能掐得准?当然是他们当年也经历过啊。而现在他们并不是不关心,只是视野不同,关注的不同,作出的决断不同,表现不同罢了,她能到那个位置一定有比你强的地方,一味抱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一切,安迪工作是很卖命,可也处处透着不满意,也许米兰达能稍微随和待人,哪怕叫对她的名字,给她一点点的尊重,她就不会如此不配合。但如果一个女魔头你都能忍,还有什么事,你做不成?换位思考一下,也许安迪生活会舒服一点儿。郁闷的时候,请默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balabala。。。”或者参见《准备好了吗,开始工作吧》里面讲如何面对糟糕领导的那章。

还有类似西点军校一样严格的只能说yes,sir的高压气氛,以及和《致加西亚的信》一样启示在书中比比皆是。很推荐职场新人读读看书中的深意,而不是学会如何吐槽老板有多糟。

除了安迪的悲惨一年做主线,书中另一条线是安迪的男友能在一毕业就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安心当老师,加班应酬甚是开心,也与安迪的情况形成了一种对比。那么当你的工作与你的梦想不同的时候会怎样,还要不要继续?什么情况下,你会放弃?

安迪的不满就是源于得到的这份工作并不是她期待的,一直想去《纽约客》当记者的文学青年,跟名牌云集,模特满眼的时尚圈调性本就不合,不适应是必然的。即使明知道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也还是接受了,是因为一个假设就是做满一年,就可以奔向梦想了。这也是安迪唯一能坚持忍受女魔头的动力。不由得想起来那个小孩子分糖吃的实验。大致是,桌上有糖若干,如果忍住不吃,一小时后,会有得到翻倍的糖果。结论是懂得忍耐的小朋友后来发展得比较成功。完全是一样的道理。这将近一年的时间,她没放弃万恶的工作,也没有改变她对梦想的追求,并没有迷失在千万女孩梦寐以求这个魔咒中,也是不容易的坚持了。

最后回到开篇的问题:为了梦想坚持这一年工作究竟值得吗?要付出一切去追求吗?书的结尾给出了答案。

书不像电影,里面没有女魔头黑化的内容。米兰达工作上的严格苛刻是追求完美使然。而助理对她家庭的照顾有些超出职务范围,但也是一种磨炼,毕竟做满一年,都还有很好的出路,哪怕是安迪在最后重归文学创作道路,能够得到认可,与她在米兰达手下工作一年的经历也不无关系。所以这一年时间的磨炼的确多于其他职位四五年的工作经验所得。

当然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安迪可以为了工作放弃一些生活的乐趣,但最重要的还是亲情友情爱情这些生活必需的情感交流,这些是她的底线,一旦触及,最后还是会放弃别人眼中“想要的要命”的工作。要知道为工作可以六亲不认的和为朋友可以赴汤蹈火的作出的选择一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职场新人一定要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你最看重的又是啥,那值不值得就很好衡量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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