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考改革,以贵州省为例:高校分类招生

         分类招生,是国家关于高考改革中的一项改革措施。其意为:在省教育厅以及省招生考试院的组织和指导下,由本省(市、自治区)内的高职院校在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即:高考)之前实行分类录取计划,按招生计划比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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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点打个比方来说,就好比是这样:

       今年(2017年),我省对XX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规定的新生录取计划数是:2000人。但是,我省对于该院校的要求是:在2000人的名额之中需要使用60%的名额用于分类招生录取,剩余40%用于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分类招生考试由各高职院校单独实施考试录取,自主确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等(但是,其中考试要求文化成绩比例不得低于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高于50%。)。经高校(部分本科院校也设置了个别专业的专科层次教育)统一成绩后,划定本年分类招生考试的录取分数,上报到省招生考试院。最后,由省招生考试院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只有等到省招生考试院确定录取名单后,高校才可以向本院校已被录取的同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分类招生考试,可以说,为许多的考生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但是这唯一的缺点是:一旦在分类招生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就不能再参加本年的高考(即: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因为你的电子学籍档案已经升入了大学院校,(即使你参加了考试,也不能被任何高校录取,现实是不允许参加高考)。

       (以上,便为本人对招生考试的了解和简单阐述,如有解释不恰当的地方,还望见谅,或通过评论文章的方式告知本人,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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