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曾对这世界大声喊

20年前,香港回归,举国欢庆。我却高兴不起来,我在面临人生中的重大抉择。

要大学毕业了,要和闺蜜燕子分开了,难道也要和他说再见了吗?


1995年冬天,滴水成冰的时候,我的初恋终结。

失恋后的日子很难熬,只有阅读能带来内心的平静。

我比以前更加频繁的出入图书馆和阅览室,在那个黑白、无声的世界里耗尽自己的时间。没课的时候或者周末,我能在那里呆上一等天。

以前最爱看的情感类是绝对不碰了,看一眼,就心潮难平。我开始读传记、纪实文学,那里惨烈的真实也胜过虚假的情意和蜜语甜言。

三楼阅览室的大长桌子可以容纳10个人,我不喜欢在那里。

每每早到了阅览室,我就选在门右的那张小桌。一张小桌,两把椅子,老旧的窗帘阻绝了室外的艳阳、喧嚣,绿色的屏风营造了一个独立的世界。

安静是我最想要的。

我看书喜欢随时摘录。笔尖划过纸页,刻画的每一笔都在安抚我曾经的伤痛。


对面有人。是个男生,我嗅到他身上有淡淡的烟气,格纹的衬衫,黝黑的手臂。

他几次离座,带新的书籍回来。虽然我并不抬头,从纸张翻动频率和声音里,就知道他读的比我快,应该并不专心,只是在翻阅而已。

也许,他也才发现这张桌的奥秘。好几次,我刚到,他就也到了。

两个人在这样的空间里,总有那样的一点尴尬,我回到外面的大桌,嘈杂一些,也更有人气。

我正读得入神,桌下,有人踢了我的脚。我把腿收回,接着回味。还是有人碰我的脚,我把两脚交叠起来。第三次,我的脚被人踩了。

我要看看到底是谁?一桌人,除了我和他,别人都在低头读书。而他,就正在我的对面。我认得他,格纹的衬衫,黝黑的手臂。


无聊,讨厌,我抱着书,从三楼到了二楼。

二楼的阅览室空位不多,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坐下来接着读。

对面的人转身,与他人耳语,站起,离开,又有人坐下。扫一眼,我的天,格纹的衬衫,黝黑的手臂。

有人踢了我的脚。有人碰我的脚。我的脚被人夹住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咬住唇,把脚抽出来,瞪他一眼。扫视一下周围,没人发现。

“同学,借用一下你的笔和纸”,他平静地对我说。

扯下一张纸,和笔一起推过去,我站起来去还书,想结束今天的阅读。

等我再回来,他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长出了一口气。


收拾了笔本,回到宿舍,想好好的看看今天的阅读笔记。打开,一张纸飘落出来:注意你好久了,能不能赏脸吃个饭?你们宿舍楼前等你。

纸片被撕得粉碎,我是傻子吗,我刚刚被伤的体无全肤,会再一次轻易地套进去?

和燕子一起去餐厅,他竟然真就在宿舍楼前。

我和燕子径直经过他的身边,他跟在我们后边。

第二天,第三天,连续好多天,这样的情景持续上演。

没心没肺的燕子都看出了端倪,说:“你这是要玩啥?那是谁?怎么没听你说过?你俩怎么了?”

我怎么知道他是谁?他是格纹衬衫,黝黑手臂。

我俩怎么了?什么事也没有。

燕子不信。我也不解释。


那一天,他拦住从餐厅出来的我俩,燕子竟然那样识趣,早早撤了。

“我请你看电影,你想看哪个?”,他说。

电影院?黝黑如同他的手臂。不去。

“那我俩操场上走走,说说话”,他说。

瞟一眼操场,灯光明亮,三三两两的人像星星散落一地。可以。

我们始终保持着合适的距离。

晚间的操场,微风习习。我和他转了几圈下来,竟然如同老熟人重聚。有趣的高中,同学的糗事,奇葩的老师,很快拉进了我们的距离。

我知道了他在中文系,家在山区,父母务农,两个姐姐均已出嫁。

我知道了他高中谈了一个女朋友,性格很好,考到了外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知道了他的宿舍就在我每日必经之路的尽头,只要时间合适,我在路上的一切行动就会尽收他眼底。

我知道了他已经摸清了我的底,我的喜好,我的家庭,我的感情经历。

我知道了这么多,那又怎么样呢?我没想过。我还没有从那场刻骨铭心的失恋中走出来,我的心还在拒绝。


燕子比我想像的还要“汉奸”。燕子总说,我觉得他行,你看他每次都在宿舍里等我们经过,你看他的眼神是多么清澈,你看他对你多么坦白……

我问过他,你背着我给过燕子什么好处,值得她那么为你说好话?

他笑的前仰后合,我却很感伤,自己已有多长时间没这样舒心的笑过。

燕子说他是我的男闺蜜。不知不觉,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比和燕子还要多。

他请我吃饭,我要AA,他不反对。

他请我看电影,他买票,我买吃喝。

他陪我逛街,左手水杯、零食,右手拉着我。

我们去森林公园,我坐秋千,他在后面轻轻荡我。

冬日里去看通宵电影,大棉服把他扮成了笨笨熊,去的时候臃肿的是他,清晨回来臃肿的是我。

我爱吃核桃,舍不得买,他从家里带来送我。全都是剥的干净的核桃仁,还要求我把分心木泡水喝。

我爱吃街口处小摊的馄饨和豆腐脑,是他陪着我,拣去干枯的香菜,再添一把小虾。

我过生日,他送我永不凋落的绢花玫瑰九朵。

我在这样的日子里沦落。


我长胖了,脸圆起来,下巴也双起来。我话多了,笑意盈盈,忘记了以前的不快乐。再去阅览室和图书馆,也是来去两个。

燕子经常抱怨,你这人重色轻友,有了“老巩“就忘了我。

是啊,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了。

他是那样的吸引我。他不从家里拿钱,生活费、学费所用的开销都是自己挣。他同时做几份家教,还干别的力气活儿。在他身上,比黝黑的手臂更显眼的是比金钱还可贵的东西:骨气、志气和勇气。我无数次的想过:我以后嫁了他,没有苦日子过。

他衣服不多,每一件都干净、平整;他长相一般,眼睛不大,眼神清澈。

他是有条件的宠我,平时外出,允许我吃糖葫芦,坚决反对吃冷食,我的肠炎、胃病再也没犯过。

我曾经的无理取闹在他那里没有丝毫效果,他也曾经留我在傍晚的铁轨边,一个人跺脚生自己的气。

他教会我爱是两个人的互动和呼应,彼此关心和尊重、相互付出和懂得、学会理智和容忍。

在这段感情里,少了初恋的激情和自我,多了一份成熟和感恩。


他不说“我爱你”,也没给过我承诺,可我却很坚定的认为毕业之时,也就临近我俩大喜之日。天天都是满足和快乐,我期待,快点毕业吧。

快毕业了,天气越来越热,我俩之间也开了火。

我希望他能跟我回去,我是家中独生女,妈妈不肯让我在外地生活。

他想要我跟他走,家里就这么一个儿子,老人得他来养活。

谁也说服不了对方。谁也说服不了自己改变心意。

相伴中多了期待,期待有谁能改变;相伴中多了焦灼,焦灼带来了些许沉默。

那是一段难熬的日子,天平的两头,一边是家庭的期待,一边是感情的不舍。

香港回归,操场上的大屏幕正在直播,同学们的沸腾点燃了七月的火热。

我和他在角落的黑暗里,静静地坐着。


毕业了,我们各奔东西。我回我的平原小城,他回他的山区小镇。

和铺盖卷一块装载回家的还有未了的情意,

在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里,一封信承载了太多的信息。在家的那十几天里,我频繁地收信、写信。信纸上撒下斑斑泪痕,文字里裹挟着浓情蜜意。

毕业后的第15天去学校拿毕业证。妈妈非要和我和我一起去。

我知道妈妈是怎么想的,让妈妈嗅到了不稳定的气息。


小别又重逢,学校里充满了欢乐、轻松的气氛。我的眼睛在紧张地搜索,人群中,他在那里?

他在那里。似乎还是那个样子,他给了我一个眼神,转身离去。

找个借口离开妈妈,绕到操场上去。他已经在那里。

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两周漫长,像一个世纪。

真心羡慕林中的鸟儿,能自由的飞翔;真心羡慕天上的云朵,可以自由自在的飘荡。

两周的时间没有带来任何的改变,他还要回山区。

再多的留恋和不舍,也败给了时间。不情愿的领了毕业证,转还回家。


那一夜,无眠。我抑制不住地大哭一场,哭累了,这一次,就永远失去了他。

是我们太懦弱?还是我们太顾家?我们错了吗?到现在,我都没办法回答。


在心里,我一次次坚定的告诉自己;20年前,我曾对这世界大声喊:我爱他,我愿意和他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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