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应离合是悲欢

我叫沈欢,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是陆漓,我们从小就住在一个大院里。她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她的眼睛像夜晚的星空一样闪耀,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柔顺微卷的长发总是散发着好闻得香波的味道,她的皮肤渗透着有些病态的苍白,声音甜甜的,性格柔柔弱弱的,让人看了很有保护欲。多年来我就一直在她身边扮演者护花使者的身份。

陆漓的爷爷是个有名的老中医,她是个早产儿,从小身子弱,一直在她爷爷的调理下喝中药。每天院子里都飘散着缕缕药香,清冽而苦涩,真不知道小陆漓是怎样一口口吞咽下那黑色的汤药。不过,到了夏天,在我们都被蚊子咬到抓狂的时候,陆漓的皮肤依旧白净而光洁,完全没有咬痕和伤疤,完美的就像一个搪瓷娃娃,真是叫我羡慕嫉妒恨。

从幼儿园我俩就在一个班,我生月比她大一点,作为姐姐当然要保护她。事实上呢,我跟着她沾了不少光。从小学就有男生讨好的送我各种零食,只为知道她的喜好。小时候我俩一起看画报,读《儿童文学》,初中一起订《萌芽》,看新概念作文,一起逛文具店,买最精致的笔和本,写交换日记,买衣服也总是姐妹装,经常在彼此家里吃饭留宿,两家人好的就像一家人一样。

我曾经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姐妹,直到苏畅的出现。他在初三学期末转到我们班,那个精致漂亮又忧郁的少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那天,我分明看到坐在旁边的少女目光里的兴奋和灼热。

我这种女汉子性格的姑娘很容易和男生打成一片,苏畅很快和我成为朋友,我发现他在很多方面和我志同道合。我们一起追漫画,一起看电影,一起寻找这个城市的美食,两人行变成三人游。有时候我看着他们俩在一起的画面,只觉得美的不切实际。如果他们在一起,应该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吧,可是我的心却隐隐作痛,最好的闺蜜和最喜欢的男孩,听起来像小说一样狗血,却真实的发生了。

他们在高二的圣诞节正式恋爱。

苏畅说:“欢欢,祝福我们吧。”

我说:“好。”

那天他们一起去看了浪漫的爱情电影,我一个人在网吧玩了通宵。从那以后我有意的疏远了他们,热恋中的他们也没有注意我的变化。时间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逝了,转眼间,高考来临,在走出考场的一瞬间,所有的压力土崩瓦解,心情像出笼的鸟儿一样舒畅。不久我们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和苏畅顺利考入本市的T大,陆漓发挥失常只能北上去S大。感情真的是易碎品,有时候几百公里的距离就足够打败一段爱情。我和苏畅在同一个大学,又是相同的专业,每天出双入对,被很多人误会是情侣。苏畅是学生会主席,我是文艺部委员,很多学校事务上也有接触,再加上我俩志趣相投,总有说不完的话。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大学四年,我和苏畅的感情更深了。

我从没想过伤害陆漓。是她在我们学校论坛上看到我和苏畅辩论赛的照片,还有同学发的杜撰帖子,误会我们瞒着她偷偷在一起了。于是她赌气答应了一直追求她的一个同级富二代。我们向她解释多次她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执拗的像个孩子。

毕业以后我们如愿的进入心仪的公司,经过几年的打拼,褪去曾有少年的稚嫩,变成衣冠楚楚表里不一的职场达人。我知道时间会改变一切,会将精致华美撕裂,会把现实变得虚妄,会将曾经的赤子之心湮没在无边黑暗之中,会让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我所认识的陆漓和苏畅再也回不来了。她变成了无论在哪都妆容精致一身名牌的拜金女,身边围绕着一群纨绔子弟,他们或是迷恋她的美丽,她的气质,或是只想有一个拿得出手能够炫耀的女伴,而她也只是麻木地享受着他们带给她的虚荣和物质。他为了升职和老板的女儿谈恋爱,每天容忍大小姐的臭脾气,也没有时间和我一起谈天说地了。我呢,在一家杂志社工作,虽然职位不高,但是能每天和自己喜欢的文字打交道也算是一大乐事吧。

时间具有摧枯拉朽的功效,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在时间的洗礼过后,曾经的我们选择了不一样的生活轨迹,没有人有资格评价别人的好坏,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小小尘埃,燃烧殆尽过后不留下一点痕迹。

我不知道未来的模样,只愿我们都能幸福,得到自己想要的,珍视自己最重要的,不管离合悲欢,努力坚强地活成期待的样子。这样的青春也算无悔。

只应离合是悲欢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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