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姹紫嫣红(之四)

港姐的真命天子,是谁呢?

还真是个香港人,穿一件大花短袖衬衣,下面配一条磨砂边的水洗牛仔裤,脚蹬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高挺的鼻梁,胡子刚刮过,帅气的一张脸,干干净净。特别是发型,带着浓厚的港味,周润发的大背头,额前的头发,估计是利用英国的发油全部梳上去的,散发着特殊的香味。

显眼的是,皮肤,偏黑的古铜色,靠近,有淡淡鱼腥刺味飘过来。肤色黑,看不出年纪,但估计有三十好几。

港姐一听他开口讲话,便乐坏了。标准的港式普通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面蹦出来。他叫阿茂,来自香港,一个叫做元朗的地方。港姐不知道元朗在哪里,只知道香港。她小小的世界里,香港,就是那个纸醉金迷的大城市,就是那个富得流油的魅力之都。

港人就是不一样,人家出手便大方得不行,洗个头,直接给她两百块小费。

港姐拿着这两张毛爷爷,比中了五百万还高兴。小费不少,当然高兴,更高兴的是,终于有个香港人光顾,自己的机会来了!

阿茂看港姐的眼神,亮亮的泛着光,躲躲闪闪。港姐大胆的盯着他看,人家还脸红。港姐知道,这是她的菜。

连续一周,天天来洗头。但是从不动手动脚,只是躺在洗头床上,任由港姐捏过来掐过去。半夜,快打烊的时候,又老老实实买来夜宵,有时候是肠粉,有时候是海鲜炒饭,有时候是乌鸡煲汤,天天不重样,陪着港姐,看她吃。也不多话,吃完了,他扔掉垃圾,走人。

之后,突然不来了,失踪了半个月,弄得港姐天天守在店门口,都快站成望夫岩了。

半个月之后,老板娘准备关门,突然阿茂出现在门口。港姐按耐不住内心的狂喜,迎了上去。人家一把拉着她的手,便往外面走。

先带她去海鲜店狂吃了一顿油焖大虾,剥好虾子,一个一个喂到她嘴里,港姐甜甜蜜蜜吃下去。他自己,干掉了一堆啤酒。港姐也忍不住,拿着他的杯子狂喝不止,只喝得港姐面色红润,醉眼微醺,宛若腾云驾雾而来的小仙女。

牵着她的手,带她到自己住的酒店。拿出一个闪闪发光的大金镯子,帮她带在手上。港姐顺势便倒在了阿茂的怀里,把自己的第一次盛宴,毫无保留的让阿茂吃了个够。

洁白的床单上,开出了一朵红色的菊花。

阿茂有点意外,想不到这是港姐的第一次!心疼的搂着港姐,一觉到天明。

港姐以为,这样便套牢这个男人了。

港姐以为,这就是自己的真爱!

港姐以为,这个男人,便是自己一生的归宿。

港姐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嫁到香港,光宗耀祖。

港姐以为,自己就要成为富甲一方的款姐,港姐!

港姐甚至幻想,自己披金戴银,挽着阿茂的手,甚至开着小汽车,出现在父老乡亲面前,该会是多么震撼的场景。那些平日里看不起他们,欺负他们的邻居,该会是什么表情!

港姐回店里的时候,打开自己的钱包,发现多了厚厚的一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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