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小伙为救陌生病童闯红灯 交警为其撤罚单

​2月4日,22 岁的古镇小伙子邓根达得知一个多月前的车辆违章经申诉后被交警撤销了,心情非常愉悦。原来,2016年12月30日晚,他驾驶小车行至中山市黄圃镇一路段时发现一女童病情严重,家长非常着急,遂将其送往顺德容桂桂洲医院,途中为赶时间便违法冲闯了交通信号灯,后到交警部门申诉要求免于处罚。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邓根达有救人情节后,顺德交警于近日撤销了对他的处罚。

■赶时间送病童去医院冲了红灯

去年12月30日晚23时左右,邓根达驾驶一辆粤T 牌小型客车在黄圃镇大岑管理区路边等朋友时,期间突然有一名男子怀抱一女婴拍他的车窗叫他帮忙,旁边跟随的一名女子十分着急。当时深夜,路上车很少,他开始怕是骗子,后来看女婴出现抽搐、呕吐,情况确实很危急,于是迅速让这对男女抱女婴上车,并迅速就近驶往大概3公里左右的顺德桂洲医院。

途中,邓根达看到女婴情况危急,于是加快车速并开启车辆的双闪提示灯,经过桂洲大道与荣英路交叉路口时,眼看是红灯,他看看左右没有来车,一咬牙便冲了过去。后来,女婴由于得到及时救治没有生命危险,而他却收到了当晚车辆冲红灯的违法处理通知。邓根达觉得自己确实有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但是当时主要是为了救人,认为应该免于处罚,于是便向顺德交警进行了申请撤销处罚。

■交警认定救人情节已撤销处罚

顺德交警认为,一般私家车不同于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市民在驾驶私家车上路时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既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实因为紧急避险等情况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时候,应提前预见到可能引发的后果。比如该案中,由于是深夜,视线不是良好,邓根达违反交通信号,既有可能为救治女童节省时间,也有可能因为观察不充分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而延缓救治时间甚至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顺德交警表示,就个案而言,经过调查取证,邓根达描述的情况中确实存在帮助别人救助生命、开启双闪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等情形,而且并未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已为其撤销罚款和记分处罚。

“小邓当时默默地离开了,我们都来不及感谢他。他却为了救我女儿冲了红灯,一直觉得对不起他,现在撤销了,我们也心安了。”刚从广西老家赶回黄圃上班的周女士 (女童的妈妈)昨日告诉记者,当晚其一岁半的女儿因发高烧引起抽搐,半夜送医院搭不到车时幸亏他帮忙,因送医院医治及时,女儿才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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