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认知

大数据认知:

首先,为什么会兴起大数据的概念?本质是主观认知已经无法解释客观发生,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经济体量到一定程度上博弈难度增大,外部效应明显,内部熵增过速;二是主观认知的落后反应以及单一因素主导的社会实践,进而导致试错成本增加,路径识别不清,且主观意志传导失效.因此科学主义认知观逐渐以相关关系替代因果关系,这点无可厚非,因为科学主义认知观的本质是可证伪,所以有相应的证伪过程辅助,即正确合理。

但是对主观认知的忽视或贬斥,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则有以下的问题:信念不坚定,这点对于大型机构参与市场至关重要。当主观认知失效,心生疑虑;对于相关关系是否有效,又感到困惑。既疑且惑,则行为趋于短视,心态不稳,持有不稳,简言之就是做事没有主心骨。同时,相关关系对于促进主观认知而言也确实有一定益处,应用得当且不断通过证伪验证其有效,则可以发现和提炼认知,进而被主观识别,并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得以逻辑强化。总结来说,落脚点就是人为的可知论,数据应用没有证伪以及主观识别过程,终究对于参与者而言陷入不可知论的境地,不信也就无法成行。

第二,数据应用解决什么?一般而言,落脚点有两个,一是策略优化,数据在处理过程中的集合和可量化,其副产品就是极大提升认知的精细度,进而使简单静态博弈的目标模糊,到动态博弈的目标可衡量、比较、拆解,其对主观认知量化辅助,实际是对主观认知行为模式的加强效应;二是从数据带给我们什么来做思考,即信息流、情绪流、行动流的观测、识别、应用,从目的而言,提前发现差异性、增强博弈主动性、甚至强化引导人群的正反馈,对于主观认知而言,即发现识别盲点、扩大观测范围,对主观认知有辅助效用但强化效果不明显。

从结论上讲,是否可以因为数据认知(相关关系,不可知,可行)就否定主观认知(因果关系,可知,可行),现阶段远没可能,无论从社会认知、管理框架而言,对于认知的稳定度都要求极高。若以主观认知为主,那么数据认知的可量化再至策略细化的传导,即对主观认知的加强效应,是为主观认知所接纳的,而数据认知的再发现功能,尚还在量化积累阶段,何时引发质变,尚不可期。

所以对于数据应用而言,有量化基础后,策略优先,再发现次之。这点对想利用数据的团体同理,有主有次,勿舍本逐末。对于个人而言,不如多看基础技术文档,少读市面上空想大数据的扯淡书籍,尤其是拿新发现讲故事的,无非是利用人的好奇以及胜心,拿来自己用,没半分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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