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聚不散(二)

     “桃子,我是眼镜。我想我可能没有爱上你。”我讨厌春天,讨厌潮湿和新生并存,讨厌2009年遇见你的春天。

      每个男人的心里一定住着一个爱不到的女人,这无关成就无关钱财,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迷恋。兰就是我日夜望着的女人。

      我是个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坚持到最后的人,大学我也只读了两年。我为什么退学我也不是很清楚,也许是因为室友让我觉得聒噪,也许是课程让我觉得无聊,我甚至想过人活着只是来世间情与感的一场博弈。有些人让你可感却无法动情,有些情生之时却无法感知来处。

      我刚到这个有三十层的大楼上班时,只是一个打杂的角色。我的办公区在底层,兰的办公区在高层,偶然在电梯间相遇,只相伴了短短几层的距离。她的身体总是散发着一阵绵暖的香气,一双高跟鞋将她在万红之中拔起。我不敢站在她的后面,那样显得猥琐也有窥视带来的羞耻感。我只敢站在她的前面,闻着她的香气来感受她的存在,只要她一在我所有感官都灵敏无比。就算只是她站累了,挪挪脚,扭扭头我都可以感受到。

      我不敢和兰结识,就算是一句话我都不愿意和她说,我怕一开口一切都会结束,所以我宁愿就这样看着她。

2008到2009,我和兰还是相识了,不过只有一夜。我们都是这个城市的弃儿,大量繁琐的工作压着我们加班深夜。十一点时,我走出大楼听到身后传来咚咚地高更鞋的声音,是兰。我走得很慢,很慢,想靠她近一些又不想让她察觉。她离我越来越近,她拍拍我的肩膀,和我打了个招呼。原来,她也曾注意到我。

她问了我很多话,在那个部门?叫什么名字?我也记不太清,只记得我们去便利店买了一些吃的,坐在大厦前。她开始讲很多话,讲得也很快,似乎没有需要我的回答,这个时候我只觉得自己只能看到她的表情,听不到她的声音。说着说着她的眼角好像有些湿了,看来她也是一个破碎的人,否则为何会对着一个陌生人有这样的姿态。

如果故事狗血一些,我想我们应该可以做个一夜情人。但是我毕竟不是投入假定剧情的人,所以无法完成这一切。

她又回到大厦,我帮她按了电梯,送她回办公室,之后我在大厦前晃了一夜。我在远处的广场听到狂欢,也在城市的边境看到烟花,还有独吊在头顶的月亮。

第二天,我和公司递交了辞呈,因为我无法望着我向往的那个人过得不开心。我不愿给她短暂的安慰,我从没坚持过什么,所以我不能确定我可以给她永恒的爱。

2009的春天,潮湿黏腻,新公司让我遇到了桃子。她和我,我和她,一切都发生的那么不自然。我以为我无法坚持的感情她可以替我坚持,我试着去爱她,可是再看到兰的时候一切又都奔溃了。

这个春天,我可以感到桃子的热情,桃子的爱情,但这些都属于她,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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