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义——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这是威廉·福克纳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小说,书名来自莎士比亚《麦克白》的一句台词:it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小说主要讲述了康普生家族的一些事情,分为四个章节,分别以班吉、昆丁、杰生以及迪尔西的视角讲述家族故事,反映出当时美国南方贵族没落的景象,同时也讲述了康普生家族最后一代人的人生故事。

福克纳的小说一大特点就是意识流,我个人觉得就是一种思维层面的写作方法,有一个故事主线,但是当叙述者思维跳到其他地方时,主线故事暂时停止,开始讲述叙述者想到的事情,然后再回归主线,我很喜欢这种风格,虽然一开始阅读有点困难,但是很有趣味性,不一样的读法就会有不一样的理解,在这里我要说,这种小说建议译者不要在序里面把故事剧透,也不要在小说里增加有关剧情的译注,非常影响阅读体验感。另外,这本小说里面风景描写和人物描写很不错,语言优美,富有画面感,值得学习和借鉴。



我非常喜欢毛姆的作品,他的作品有一种现实意义,非常贴近现实,感觉就是在写我的人生,看得我很难受,但是倒不至于悲哀,主人公最后都获得了本我,认可了自身价值。而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看得我非常难受,又觉得极其悲哀,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塑造这样的角色,人生本来就不容易,连小说都这么写,难道人生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喧哗与骚动?

班吉是最幸福的。他是一个弱智儿,什么也不用管,什么也不用想,基本上也没什么烦恼,昆丁和凯蒂非常爱他,尤其是凯蒂。他可能感受不到别人隐晦的恶意,可能感受不到来自母亲的爱,但是他能闻到凯蒂的爱,他喜欢和凯蒂在一起,而当凯蒂失去贞操后,他在凯蒂身上没有闻到“一股下雨时树的香味”,他大哭大叫,让凯蒂去洗澡。当凯蒂离开家后,对班吉而言只是闻不到树香而已,但是凯蒂对他的爱一直都在,从来没有消失。

昆丁是最令我感到难受的。他是康普生家族的大儿子,他承受着贵族的桂冠来到世上,而南方贵族已经没落,新的资本家成为新的贵族,他的内心自然就会有一种失落感。而当妹妹凯蒂结婚前失去贞操,他的内心崩溃了。他认为贵族的女子应该坚守贞操,他都想杀死凯蒂、与凯蒂的情人决斗,洗去这种屈辱。当这些都没有实现的时候,他决定向父亲报告这件事,他说因为他和凯蒂乱伦,凯蒂失去了贞操。他希望他能和凯蒂一起接受惩罚,他不希望凯蒂一个人承受屈辱和非议,他不想失去妹妹,宁愿自己受苦。而他父亲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他无力辩驳,最后在哈佛读书的时候,始终原谅不了自己,沉水自杀。

杰生是最冷血的人。他就是新资本主义的产物,他的眼里只有金钱,无所谓亲情、爱情,也无所谓什么家族荣耀之类的,只觉得其他人都是拖累,都是他发家致富的障碍。他骗取凯蒂寄给女儿昆丁的钱,扯开昆丁(凯蒂的女儿)的浴衣要用皮带抽她,监视着昆丁的行动,就连凯蒂想见女儿一面,都要给他钱才能看到。他没有一丝温情,就像一台吞钱的机器,无比冰冷。

凯蒂是最有爱的人。家人都反感班吉,而她最爱班吉;她失去贞操后,快要结婚时,希望昆丁照顾好班吉和父亲;当昆丁问她爱她的情人吗,她的心怦怦地跳动着,说明深爱着;当父亲把小昆丁带回家中,母亲不允许她回家,也不允许任何人在家中提到她的名字,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每月给小昆丁寄钱,希望小昆丁能过上她想要的生活。我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刚开始也觉得凯蒂的行为不太合适,看到昆丁那一章,我才发现凯蒂其实是不喜欢家里那种拘泥呆板、冰冷自私的氛围,虽然小说没有讲述她和情人的后续故事,但是昆丁那一章描写到她的心怦怦地跳动着,说明她真心爱她的情人,并不是所谓的浪荡、娼妇。

总之,小说中几个人物的人生就是这样了,可是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是上学、工作、结婚、抚养小孩、养老、终老,还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一种是世俗眼里的完美的成功,一种是只属于自己的成功,而谁又能说明白哪种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再说人生的意义是为了体验世间万物呢,还是为了梦想呢?

谁又能说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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