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11

文|烽火长歌

01

事情进行到如此境地,所有的亏都吃过了,仍旧还没能看到出头之日,一家人心中也是焦躁不安。

何况对方抓住孕妇这一点不放手,蛮不讲理说将来孩子出生之后万一有毛病,还会找回来。

媳妇在家中坐卧不安,且已经知道对方此时其实算是毫发无损,仍旧在另外一个村子里面摆摊,心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虽说我们打人理亏,可是毕竟是他们奸商在前,再说咱家已经赔了七千块钱,什么损失都能赔偿了,可他们仍旧紧抓不放,这纯粹是讹诈。

况且之前七千块钱的赔偿理由是对方的生意收到了影响,进货来的香蕉一下午没有卖出去,都耽误了。即便如此牵强的理由,岳父大人也咬牙接受了,并且丝毫不提对方没有卖出去的香蕉现在何方。

理论上既然陪了钱,那么损失的财物便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被人生生要去七千块钱,还什么都没有落下,这等憋闷之事,只是想想便心中不忿。

可事已至此,无可奈何。

现在对方穷追猛打,还打算拿离产期还有七八个月的孩子来说事,眼看是个没完没了的局面,必须得采取一些措施。

02

于是媳妇跟大弟以及岳父驱车去对方做生意的村中,打算偷偷拍录一段视频,至少时候可以证明他们此时身体没有任何问题,用七八个月之后的孩子来说事乃站不住脚的理由。

事先说好偷偷拍摄,不要让对方发掘,毕竟他们还没有见过我媳妇。

可是怎奈我媳妇素来行事就是个大开大合的性子,她所谓的偷拍却是直接拿着手机,行至对方摊前,举在手中拍摄,嘴里还不断张口询问对方前些日子在哪里出摊。。。都赶得上采访直播。

毫无疑问,没有几句话对方就发觉,并且不让媳妇离开。虽然争执了一阵,媳妇最终回来。

当然,当时我们并没有太当回事,毕竟以为所长那边已经打点完毕,这边赔偿已经有了一个说法,虽然对方有些反水,可是理应问题不大。

所长所言,大队长那边也托人打听,那边说并未收到下面上报的信息。

一家人就这样在自我欺骗中过完了新春佳节。可是毕竟所有的环节都还没有摆平,隐患都在,且大队长年前说到没有听到任何上报信息,也不是虚言,只是还有一天便大年三十,上报的案件并没有被呈上案头。

并且对方在过年期间也没有折腾,事情好像就此平息。

等到年关一过,所有的纰漏最终都暴露出来 。

第一,大队长那边已经收到案件,并且着手处理。

第二,对方过完年便开始在派出所闹腾,每天不停息。

如此一来,事情回到原点,两万块钱打点全做水漂,七千块钱赔偿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年前的各种担忧,各种尝试,全部做了白费功。

一顿兵荒马乱的操作,一番自欺欺人的补救措施过后,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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