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和工作中,信用不仅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标准,更是事半功倍的有利工具。而在保险业中,对信用的要求则更多的体现在保险合同中,提前了解履行保险合同所合需遵守的细节,不仅是诚信的体现,更是消费者保障自己权益的关键。

签完保险合同后,你还有这8件事要记得做妥

签订好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都是一种约定,需履行各自义务。今天,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投保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晓保为大家总结了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要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说的是投保人要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作如实回答,这点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人实现其权利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很多消费者理解的如实告知主要用于合同订立之前和订立时,但其实在合同有效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都应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

2、按期缴纳保险费

这一点想必很多消费者都了解也都能按照合同来履行这项义务,毕竟这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也许有人问了,如果我没有按期缴纳保险费会怎么样呢?一般来说会有以下几种后果:

<1>以交付保险费为保险合同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不生效;

<2>对已经成立的财产保险合同不仅要补交保险费,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否则,保险合同终止;

<3>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未能按时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将中止,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超过中止期未复效者,保险合同终止。

3、要注意防灾防损

这点主要针对财产险合同而言的。保险合同订立后,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如果没有做到这点的话,保险人可是有权利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的哦!

4、危险增加时要及时通知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危险增加的程度决定是否增收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未履行这项义务,保险人对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你为货车投了车险,投保时是用来搬运水果的,后来却长期用来搬运鞭炮等易燃危险品。这种情况就属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要及时通知保险人。

5、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单证号码等通知保险人。这既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一项义务,也是其获得保险赔付的必要程序之一。那么,何为及时呢?要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时限。

6、发生损失要积极施救

这点主要是说,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你不能觉得反正有保险可赔而眼睁睁看着事故损失扩大,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进行损失的施救,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人可以承担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7、索赔时要提供单证

这点也比较好理解,是说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包括保险单、批单、检验报告、损失证明材料等。

8、要协助追偿

这点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当由于第三人行为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保留对保险事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并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代位求偿所需的文件及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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