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过年杀鸡时

    李白的《将进酒》里有名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说尽了宴会的酣畅快乐。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让我们感觉朴素的岁月静好。鸡作为从古至今,出镜率最高的百姓美食,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逢年过节~吃鸡,来贵客~吃鸡,生病受伤~吃鸡,坐月子~吃鸡,天降外财~还是吃鸡。

    在我小时候,一般只有过年才可以吃到鸡鱼。内陆城市活鱼是断没有的,所以唯一的烹调方式就是浓酱厚味的红烧。鸡可以吃到新鲜的。但虽然是在城市,想吃到新鲜的鸡肉还是得去菜市场自己买来活鸡杀。否则只能去买堆在菜市场外如山一样的冻鸡,那些僵硬的尸体身上泛着清冷的光,焦黄的爪子带着少许黑甲直挺挺的伸着。

  那时我还是个小娃娃,参与的工作非常有限,但无疑是年节快乐的记忆。。

    我家在一楼,因此在阳台下爸爸用红砖砌了一个鸡窝。外围用细铁丝圈出来。每年过年,父母会先去菜市场买两三只母鸡,回家用细绳栓在椅子腿上,饱味两顿餐饭。如果一两天内就可以下出蛋来,就把它送到鸡窝,换一只鸡窝表现不好的旧房客杀掉。如果两天内无所出,就成为当年桌上的菜肴。我家鸡窝里的新旧更迭基本都这种形式,直接跨过了从小养大,等待下蛋的阶段。如同现在各个企业喜欢招录熟练工,不用实习期,稍作适应直接上岗。

  其中很多处过程至今我还记得:杀鸡通常是我和爸爸协作完成。杀鸡前一般先给鸡灌进一小瓶盖白酒,然后到院子里的土堆上, 把鸡翅膀往后交叉,鸡就跑不走了,然后踩住鸡的双脚,让它无法挣扎,一手把鸡头往后拉,拔去鸡脖子上的一截鸡毛,再用刀划过鸡脖子,让鸡血尽滴于地。

    流尽血的鸡扔在地上,有时还会扑腾几下,然后开始抽搐直至瘫软。这时我就很有成就感的过去把两只鸡腿一并,倒栽葱的拎回家。家里妈妈提前烧好一大锅开水,每次我都会把鸡丢进一个洗衣服的大铝盆。妈妈端水浇上去,一股热气蒸腾而出,带来出特别不好闻的“鸡腥”味儿。待谁微凉,再捞出来拔去全身的毛,然后清洗内脏等等。我除了旁观,还在拔毛的第二阶段参与进去,用镊子拔掉绒毛和没有拔掉的残余。后来等我十一二岁时就可以一个人完成。

  回来和老公探讨起来,他说这些都是小case。婆婆家是村中开小旅馆带杂货铺的。每年附近驻军的后勤在年节前都到附近村子收鸡,最后在他家旅馆打尖。收来的活鸡交由老公和他的姐姐。姐弟三人,十几岁的光景,一人操一把尖刀,一人面前放一笼鸡,无论公母、无论大小、无论黑白花,就是机械式的抓、按、抹、扔。断掉气管的鸡直接扔到前面的场院,任其扑腾至死。一只鸡五角钱,小孩子可以从中获利一角。据说几百只鸡,几天时间就变成赤条条的白条鸡被装车拉走。大概是杀戮太多,老公至今对鸡肉很不感冒,认为总萦绕着鸡屎的味道。

    我暗自揣测,难道是这是鸡兄鸡弟在天有灵,托昴日星官惩罚他,这就不可知了。由此猜测网红杀鱼弟是否也不喜欢吃鱼呢?

又到过年杀鸡时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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