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只狗死了,不是我喂死的,不算我的罪恶,我对它没有愧疚,没有买它,杀它,吃它,弃它,因此只有感怀,不留想念,免它灵魂不安。
但此狗一死,我决定不在此分站再喂狗,免毒人再毒害狗命。
可不久,我被调到了一个在乡政府旁边的,比之前大些的粮食购销分站,同事多了,该分站时有计划粮食供应点,人来人往的供买米送粮群众多了,还有街道还赶集。
我也找到对象了,本己不再孤单,但我想用另一种与之前完全不同的试验方法,喂只善狗,让人见人爱,证明可事在人为。
于是我买回了一只连它主人都说它较凶,爱咬人的恶狗,真咬过它主家的小孩,小鸡,小鸭,爱撕咬东西,别人都不敢要它。
而这只狗从买回来开始,我决定不栓关它,使它不失自由,但自己对它严加看管,细心观察,只要发现其对人畜有不善动机,必定立刻警告打击。
但在它不咬人为前提,我也帮它制止任何人追它,打它,挑畔它发威,让它感受所有人对它友善,不会伤害它,就只我作为狗主人有责任和义务驯服它,教训它。奖惩让它分明。
如此人来人往,都不追打它,它发观人类对它都友善,它也就改恶迁善,对人也高度信赖,见惯不惊,只有讨好逢迎,喂成了泰国狗一样,(狗不叫)
因此算人见人爱,与人保持良好互动,人来人往都说这真是只温顺的好狗。
就因此,我不因它会咬人担心,但我初未想过竟有不少人找我作商量,肯花高价钱买去喂养,商量不成,竟不知被何人偷走。不知去向。
但我相信除了狗贩,其他爱狗人士三五几载,定舍不得吃它,因它非常乖顺,让人难以讨厌,如此一想,我只有往好处想,存善愿,它肯定被人偷到了一个比我更爱它的人家,过更好的日子去了。
我想它不会怪我,真不是我不爱它,把它送人,买了,弃了,仅算因缘聚散了。
但我喂这只狗,自以为豪的是,我把它从让人讨厌的恶狗,喂养成了对人畜只是有益无害的不恶狗。
在此我真诚地明告有缘简友和读者,我养狗最不对它负责的方面,就是懒到没想过给它取名。因我觉得真没必要,我又不想给它从小报名参加这个培训那个培训或上补习班。连它自己长大相亲结婚也不要我给它去报名。
所以这只狗我也没给它取名,仍按它的毛色喊,别人问它叫什么,我回答它就叫狗,名字就是毛色,这样让人不问一看便知它叫什么名。比人取的加自己各种意愿取的名真实,更出名。
再说,取名是不能给它随便取的,我就算想给它取名,但我因不知道它爸性什么。
若按人畜一般,有名就要有姓,我虽知道它是它狗娘生的,但问养母狗的主人,它也糊涂到不知道它姓什么,因为都不知道它爹姓什么,我还给取什么名,难道是想显示读书不少,会给狗乱取名?
我就因相信不单它父亲包括它祖宗都是狗,喊它狗既是它的本宗本姓,还是通俗叫法,信它没有意见。
感言:人家所谓名贵狗被喊崽崽,它还左瞧右看,感觉此主不像它爸妈,有时还生气喊不动,
我只要一喊,狗毫不怀疑我在喊它,一喊就动就靠扰来。
因此我觉得只需对喂的狗该负责的负责,取名就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