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所理解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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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延症普遍的现今社会,其实每个人都有点怕一上来就直奔主题,尤其当这个问题看起来还挺棘手时。所以这篇文章其实只想和大家谈谈下面两个问题:

①什么是语法?

②为什么我现在勉强算学会了,但高中就老是理不清思路呢?

这两个问题,其实比后面的语法知识更重要,因为它代表着一种思维的转变。

以下正文


我大学念的是日语专业,前两年又开始重新学习英语。准确地说,主要是学习了英语语法。其它方面比如语音、词汇,其实体会不深,也学得不好。但大学那段经历着实让我对语法改观不少。其实高中时期,语法让我很头疼,甚至不明白各种语法概念,影响比较深的是从句:

It's one of the few countries where people drive on the left.

这是为数不多的几个靠左行驶的国家之一。

这句话很简单了吧,但尴尬的是,我知道where people drive on the left是从句,却不知道它是什么从句,又在这个句子里充当什么成分?还有,它前面为什么没有逗号?

因为我在别处见过有逗号隔开的:

We then moved to Paris, where we lived for six years.

我们随后移居巴黎,在那里住了六年。

相信很多语法没学好的同学都能体会我这种尴尬的心情:选择题基本靠“猜猜法”,改错题也是瞎蒙。考砸了找的借口和男生输球时的口头禅一样:今天手感(语感)不行。当然,像我这样爱抖机灵但是手活不行的男生有更高级一点的说辞:今天这个球不行。

但等到我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一遍语法后,我发现其实从句是相对比较好掌握的,我们也有必要把它彻底弄清楚。

这点程度的专研算钻牛角尖吗?我觉得不是。首先钻牛角尖不一定是坏事。其次我们通常说的“你这人爱钻牛角尖”指的是这个人喜欢在无意义的问题上做过多纠缠。但是刚才的语法问题,你不懂就是不懂,以后遇到几次就失分几次。所以,对于语法,我们该学的还是要学,千万不要怕难。了解它之后,你会发现语法不仅不难,还很有意思。因为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①什么是语法?

通俗的语法定义:所谓语法,通俗地讲就是“语言的法则”,用来指导我们写出正确的句子。什么叫正确的句子呢?只要对方能准确明白你的意思,没有歧义即可,并不需要钻牛角尖。比如,研表究明,汉字的序顺并不定一能影阅响读。而这句话其实个别字顺序是乱的,但你还是理解了我的意思。所以,广义上来讲,只要对方理解了你的意思,不符合严格的语法规范又如何?当然,我们最好还是尽可能写正确的句子,以免有歧义。这也是我们要学习语法的原因。

一种思维:这个地球上,是先有语言,才有语法的。这并不像鸡生蛋问题那么不可界定,而是很明确的。一门语言诞生之初,根本不会有人跳出来指着我们鼻子骂:这句话你应该这么说,又或者这个副词不能放在那个动词前面。没有的事。但由于我们都是应试教育(不是说应试教育不好,对于人口基数这么大的中国,应试教育配合高考,是筛选人才、分配资源的重要手段),学到后来大家都以为语法是用来束缚我们怎么说一门语言的。这就本末倒置,很荒谬了。那么语法究竟是什么呢?

我所理解的语法:

语法是语言学家从一整个语言(现象)中抽取出来的一套规则,它只是对繁杂语言现象的一种归纳。而这个归纳体系很难做到十全十美,只能把尽可能多的语言现象概括进去,却不是全部;

语法是我们看不懂长难句时的破拆工具,通过语法解构句子、理清句意从而达到理解句子的目的;

语法是指导我们写出正确句子的工具。


对于“语法只是对语言现象的一个归纳”这个描述,这里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你做了一个衣柜,你把它的格子分为放上衣的和放裤子的(你创造了一个分类归纳的体系)。这时候你买了件连身比基尼(个别独特的语言现象),你该把比基尼放哪一层?此时的比基尼就相当于平日里让我们恨得牙痒痒的语法“例外”,它们像孤独的小精灵,居无定所,随处飘荡。比如我们都知道,我们目前的语法体系总结出:副词才能修饰动词,形容词是不能修饰动词的。我们只能说:

Children are playing happily on the beach.

却不能说:

Children are playing happy on the beach.

但想必你们也看到过这样一个句子:

Lei Feng died young.

人家这里young看起来就是修饰die这个动词了呀。算是例外的语言现象吧?但是,语法学家“狡猾”就狡猾在这。他们会尽可能地把例外的语言现象再归纳起来(也是为了我们好。如果是零散的,记忆难度更大)。这就好比你在柜子中又做了隔层,这样就能把所有连身比基尼的衣物放进这个格子里了。对于类似die young这类看起来好像形容词修饰动词的语言现象,语法学家这样解释:die在这里做系动词,young是修饰主语雷锋的,而不是动词die(有些语法书也把这个现象归纳为伴随状语的一种)。就是说:

Lei Feng died young.
= Lei Feng was young when he died.

看到这里,有些同学要说了:这不是特么扯淡么?是啊,太扯了。但是目前已有的英语语法体系,已经较好地给绝大部分语言现象做好“归纳整理”工作了,比如某些现象都可以归入“定语从句”,另外一些现象可以归入“名词从句”,等等。而几个看似不好归纳的,只好再找找看有没有相同用法的其他词,整合起来再类外起个名字归纳成一个语法项目。这个过程的集合,就成了我们现在的语法体系。

比如类似以上die的用法的动词还有:

He left young and came back old.

= He left when he was young and came back when he was old.

少小离家老大回。

I acted foolish.

= I pretended to be foolish./我装傻

注意:He acted foolishly./这是真傻...foolishly和foolish不同,是副词,修饰act。

等等。

这类动词此时都是作为系动词。系动词和普通的不及物动词不一样,它只是起到连接主语和后面成分的作用。后面的成分(比如Lei Feng died young.里的young)并非修饰动词,而是修饰主语

总之,通过这套解释,另外“搞出”一个“系动词”的概念,就“完美地”解决了这种语言现象和之前提出的“形容词不能修饰动词”这一规则的矛盾。


②为什么我现在勉强算学会了,但高中就老是理不清思路呢?

有一阵子我也思考着这个问题。后来总结出两个原因:

一,高中学业紧张,即使文理分科,也要6、7门学科一起修习。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更何况高中心智比现在不成熟很多,不懂怎么管理自己。所以即使有好的书籍,恐怕也是无法物尽其用。

二,语法书其实应该分两类:①适合当小说通读,较系统而完整地学习一遍语法并顺便领略语言之美的。②适合当工具书,奋笔疾书偶尔卡壳时用作查阅答疑解惑的。而高中是偏向应试的,哪有时间和余地留给我们领略语言之美,不讨厌英语就很不错了。再者,高中的辅导教材,不论是课本还是《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王后雄学案》都是为应试准备的,很多知识点缺乏内在联系。这使得我们学到的语法知识点也没有太多逻辑,没有“人情味”。

“人情味”指的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至少有三个级别。

比如像:

sit down,hot day,black gate,put it down

这四个词组。

第一级:关于这四个词组,第一级的教材只教你单字发音。比如只教你sit和down怎么读。至于sit down这个词组你自己琢磨着读呗。这类书的作者基本没人情味,但好歹也有干货,比起圈钱的心灵鸡汤好多了。

第二级:不仅教了你单字读音,也告诉你:

如果某个单词词尾是辅音[p],[t],[k],[d],[g],后面一个单词的字首也是辅音时,前一个单词词尾的[p],[t],[k],[d],[g]会失去爆破,可以只做口型不发音。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sit down你不要念成:西特荡。念成:西(憋气)荡,就可以了。

sit down/sɪ* daʊn/  
hot day/hɑ* de/  
black gate/blæ* ɡet/  
put it down/pʊtɪ* daʊn/

*代表要憋气顿息,短暂停顿。有点类似日语中的促音

第三级:教了你第二级的知识点的基础上,还告诉你背后原理:

因为这些特定的尾辅音和首辅音相遇时,如果完完整整念出来,速度提不上去,舌头位置这边刚摆回原位,那边又要伸出去,累不说,可能还会咬到舌头。而这些省略反而是按自然发音习惯演变出来的最佳办法,四两拨千斤。这样一解释,你是不是既学会了这个知识点,又懂了一点点背后的道理?比较爱刨根究底的同学是不是也更容易接受呢?这就是人情味:面向读者,照顾读者。这样的书读起来是一种享受,仿佛一个朋友跟你讲故事。

当然,也有第四级,不过这一级对读者自身也有很高要求。比如读者如果没有学过日语,就不会意识到以下问题:

英语中

[S]出现在单音节或重音节的字中,之后有[p],[k],[t]等辅音时,[p],[k],[t]要分别念成[b],[g],[d]的辅音发音。

比如Speak,skirt,steak.

恰巧在日语中

P: ぱ ぴ ぷ ぺ ぽ

K: か き く け こ

T: た ち つ て と

这三行假名在日语单词非词首处时,也有变音…

比如:おっぱい 学校(がっこう) 戦う(たたかう)

而且,不论英语还是日语,以上的音变现象,其实都只是原来的送气音变为不送气音,而不是真的变为浊音。也就是说speak里的“毕~”和base里的“b”是不同的,たたかう里的“か”和がくせい里的“が”是不同的。

且不说这个现象是不是巧合,又或者我上面的解释对不对。如果有书本提到这个知识点,而读者本身没有相关知识储备,那么看到上段讲解也是一头雾水的。所以,一般能做到第三级的书本,已经非常良心,读者也受益良多。


总结:

①先有语言,后有语法。语法规则要尽量遵守,以避免写出有歧义的句子,但也不要妄自菲薄,认为语法仅仅是死规则,自己画地为牢。因为只要是人设计的,设计之初必定有考量。一切其实都是合理而自然的(比如手扶梯传送带实际比踏板速度稍快,看似不合理,其实是为了安全)。

②高中学不好语法,一是时间不够,精力分配有限。二是挑的书籍不对,没有选到适合通读的语法书,所以无法建立较为系统的语法观念。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篇文章,是否觉得语法稍微平易近人了些呢?

另外,对这篇文章有什么意见,欢迎留言指出。鉴于我自身知识水平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限制,肯定有很大改善空间。

最后还是得说一句:我不是英语专业的,我说的都是个人体会,而并非专业知识。大家选择吸收,兼听则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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