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初中和高中

        我的初一是在林场的学校度过的,当时全年级只有21个学生,而我是全班年龄最小的,也是学习最好的。1980年的元旦,我的父亲大病了一场,被场部用车送到了医院,最初医生诊断为胃穿孔,并立即动了手术。开刀后才发现不是,于是又诊断是胰腺癌,因为胰腺已经与大动脉粘连,医生不敢摘除,就原封不动地缝合上了事。当年的五月份,父亲去哈尔滨疗养,在疗养期间,父亲大量地看书读报,开始考虑不让我在林场的学校再读初中。他认为孩子的将来只有读书考学才会有更好的出路,于是从哈尔滨回来就在区里买了房子,也不让母亲上班,专心照顾孩子读书。几年后,我和二姐先后考上了大学,由此看来,我的父亲当时还是非常有远见的。

      1980年的11月我转学到当地最好的中学,到了那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学习成绩在同届中是比较差的,由此可见林场的初中和区里的初中之间的教学质量相差是相当大的。如果没有父亲的远见,我想,按照当时的社会状况,我也只能是考上一个技校了。

        初到区里的中学读书,我的学习再没有了第一的优越感,心理落差很大,一时间有些不适应,心底总是想重新找到第一的感受,可是当时同年的学生数量比我在林场的时候要多出二三百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三百多人之中到底排名几何。没有了具体的追赶目标,一时间感到很茫然,可以说整个初二都是在这种茫茫然中度过的。直到初三的时候,学校重新分班,我被分到了八年二班,才从那种茫然之中走了出来,看清了自己在同年之中的大约位置。当时八年一班和二班是最好的,两个班级的学生是前一百二十多名学生平均分配,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排名,但从这样分班的原则来看,我的学习成绩应当是在全年级中一百二十名之外,因为我是父亲找校领导才被分配到二班的。知道了自己的大约排位,同时我的同桌又是前五名的学生,所以自己的学习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赶超自己的同桌。这样我的学习动力也有了,也知道应当先从哪一科追赶才能使自己的学习成绩有实质性的突破。我首先选择了数学,尽管英语对我来说是最弱的,但我没有选择它,当时认为数学是属于思维性的,需要慢工夫,要从一点一滴地做起,而且一但取得优势,同学们就很难超越,所以我选择数学做为自己花大量时间去追赶的科目。那时候我特别认真和刻苦地去学数学,不仅仅去做老师留下的作业,凡是课本里的习题我都要去做,如果遇到难题也要自己独立思考,不论花多长时间,都要坚持解决。记得有好多次,当我遇到难解的数学题时,即使课间休息也不走出教室,还在思考解决的途径和方法。这种学数学的劲头一直保留下来,并且为我后来高中的时候进入三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在八年二班的时候还有一件事情对我的打击非常大,本不想再提,但是思来想去,提出来也是有意义的。记得那是冬天,当时我戴的一种只有林场工人才戴的劳保帽——狗皮帽子,一看就能够知道我是从林场来的孩子,与周围区里的孩子根本不同,并且我的学习成绩也不突出,在八年二班就是垫底的样子,这难免会被人轻视,甚至有些被人瞅不起。记得当时教我们语文课的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有一天在课堂上提问我,我没有回答上来,他就用教鞭敲打我的头,并说了一句很让我伤心的话——“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还上什么学。”从他的眼神和话语中我都感受到了被轻视或者轻蔑,这对我刺激很大,于是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让你看到我考上大学的那一天,而且还要是本科。”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三十八年,但是那个话语、那个轻蔑的眼神一直保留在我的脑海里。那时我的心里根本没有怨恨,从一开始就没有,而是把它做为自己学习的动力,就是一定要证明给你看! 这件事对我后来的人生有很大的启迪,我一直告诫自己,永远不要瞅不起人,无论他的出身,无论他的学历,无论他的职位和工作,哪怕他就是一个公司的环卫工人,我都要去尊重他,因为在工作上、在公司里,我们的人格是平等的。

        可以说我的整个初中都是默默无闻的,甚至有些暗淡,但是我一直在赶路,好像一名在万里长征的路上掉了队的红军战士,没有丢掉信念,坚强地鼓励自己,并且日夜赶路,希望有一天能够走到队伍的最前列。这一天来到了,我在高一的时候盼到了这一天。高一下半学期是全年级前三十名,高二上半学期第一个月考试时全年级第九名,高二上半学期期中考试全年级第二名,高二上半学期期末考试全年级第三名。从此就是第二或者第三,从来没有拿过第一,因为我偏科非常严重,英语总是扯我的后脚。那时候我的数学和哲学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英语的成绩只能说是末等,尽管如此,我还要感谢我的英语老师,她看我的目光永远都有尊重和理解。尽管我的英语成绩平时只有三、四十分,但是我已经很知足了,因为我考高中的时候英语才得3分,是百分制的3分,而不是五分制的3分。

        当意识到英语会对自己的高考带来不利的时候,我就开始重视它了,可是时间却已经不多,距离高考只有28天。于是我把所有回到家里的学习时间都用在了英语上,当时采用一个很笨的办法,就是手抄试题和答案,将自己所有的能够寻找到的英语试题全部在一个专门准备的本子上抄上一遍,不问为什么,不问语法,不去死记硬背单词和固定语句,就是认认真真地抄写。三十天后,在高考英语的考场上,当接到试卷的那一刻,我就开始横下一条心,头也不抬,全凭自己的感觉,一口气将试卷答完。答题之时,唯一的感受就是高考英语的试题怎么这么简单,因为我只用了三十五分钟的时间!我知道自己的答案肯定是有错的,但我不知道哪一个可能是答错,甚至我也不知道自己哪一个是答对,因为我不知道答题对错的准确理由,一切都是凭应当是这个的感觉而去答英语题的。就这样,我反反复复地看了四、五遍试卷,一个字都没改,一直保留最初的答题结果。还有近四十分钟才到考试结束的时间,那时我坐在考场上实在太难受了,于是决定提前交卷。当我走出考试考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全考点第一个出来的。记得我走出考场大门,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的英语老师,她是迎着我而走过来的,问我考的怎么样,我笑着对她说:“还可以,大约能考七八十分。”我的英语老师也笑了,但我想她心里一定会说:“分估的太高了吧。”不过在她的笑容里依然充满着对我的宽容。我很爱您,我的英语老师,因为尽管你知道我英语很差,但对我却从来没有放弃!当最终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我的英语得了78分,这在当年参加高考的同学之中也是不低的,也是我的英语老师没想到的。对于这个英语成绩,我是想到的,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不选择TO而要选择OF,但语感告诉我这里应当是OF!近一个月的不知疲倦地抄写英语试题让我练出了语感,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

      在高考的时候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一直让我感到不解。英语是高考的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我坐三十多分钟火车回到家,此时太阳已经西落。当我走进家门的时候,已经是感觉头重脚轻了,母亲一眼就看到我的神态不对,一摸脑门,滚烫滚烫的,就急忙让姐姐把我送到了医院,此刻我已高烧40度,真的不知道英语考试是怎么挺过来的,也许是精力太专注的原因吧,高烧对考场上的我没有丝毫的影响。

        回忆整个初中和高中,那一段难忘的岁月不但让我学会了永不放弃,而且还让我学会了尊重他人,这是我一生的财富,远比我考上大学更重要。

回忆我的初中和高中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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