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小说-漂洋过海来看你

杨帆:

见信如晤。最后一次约会时你匆忙离开,好想再看一次你,看一次我从第一眼就没法忘记的脸。

我们的相遇说起来挺巧的,那天晚上的夜班是和同事调换的。如果事先知道会认识你,我大概不会接受临时的安排;或者在你来取手机的时候直接从门缝下塞出去,而不是招呼你到外卖窗口;更或者第二天在你来表示感谢的时候不给你开家里的门。总之一切停止到互留电话号码之前就好。

“你爸妈对我挺好的。”

“他们那时没见过几个大陆人,好奇。”

“估计是因为我太帅了。”

见我没回应,你又加了一句,“说不定那时候就相中我了。”

“屁咧!”

我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只是聊天记录看了千百次。

那时的我一边在西餐厅打工,一边准备研究生的申请材料,你的出现打乱了计划。每天早起第一件事从背单词练口语,变成了捧着手机看你的留言。

你常常半夜醒来,火急火燎奔赴北京各个角落充当救火队长。东家夫妻吵架,你跑去充当人证。西家被房东赶了出来,你直接将人家领回了家。你形容自己“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操碎了心”。

我在千里之外感受着北京这座城市的精彩,还有你的温度。

“如果哪天我在北京街头无处可归,你会收留我吗?”

“必须的!”

为了这约定,当你第十次出现在我梦里的那个早晨,我用全部积蓄买了一张台北到北京的单程机票,全然不顾父母的反对,以及被冻结的信用卡。

飞机起飞前的十分钟,我才给你发信息,“我要去北京”,然后关机。

一晃三年过去了,此时的我还是在机场,给你写这封邮件。

“我要回家了”,我留给你的字条,五个字,一如当时的“我要去北京”。此刻的你应该回家了,字条就摆在客厅的茶几上,你不可能看不到,可上衣口袋中的手机依然沉默。

我是个长情的人,手机还是三年前的那个,里面还存着你那次的回复,让我心头一暖的回复,“来吧,记得我们的约定”。

抬起头想再看一眼这里,视线被拖着行李的人群隔断,他们满脸喜悦,还有些许的近乡情怯。年关将近,都是回家的人吧。他们是因为什么离家的呢?学业,工作,还是和我一样,为了爱情,自以为的爱情。

有好多个瞬间,我都以为我们之间是爱情,虽不是至死不渝,但起码值得奋不顾身,起码对得起这漂洋过海的勇气。

我到北京时天还没亮,站在我对面的你没有刮胡子,再加上皱巴的皮衣和沾满泥的马丁靴,满身的颓废气。这样一个男人站在破旧的摩托前面,还是惹得路人频频回头。

你有一张让人念念不忘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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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坏在半路了!”这是你见到我的第一句话。

“我要吃烤鸭。”在脑海中模拟了数十次见面的场景,没想到自己脱口而出的是这一句。

“得嘞,小帆子这几个月的任务就是陪主子吃遍北京城。”说罢脑袋低垂,抬起右手。

我没忍住开始大笑。

这时太阳冒出了脑袋,第一缕光打在我的脸上。当时的我一定有张青春无畏的脸庞,因为你犹豫再三后将我揽入怀中。

寒冷的北京啊,你怎么会拥有一个如此温暖的男人。

在你心里,这是爱情吗?

还是那个早晨,我坐在摩托车后座,扯着嗓子大喊,“小帆子,我想去喝豆汁。”北京干燥的寒风呼啸而过,吹的脸生疼。

你像是故意加足马力,我一后仰差点掉下去,只好紧紧抱着你。我们的身影快速消失在人流车流逐渐密集的北京街头。

后来有好多次类似的场景,我想吃什么只需说出口,你自会带我去,哪怕是深更半夜。有一次凌晨一点,我们夜来疯要从西单走到王府井,谁知刚出门我就崴了脚,你一路把我背了过去。路过天安门时,我对着毛爷爷的头像许愿,“让我们在一起吧。”

这应该是爱情吧?

初到北京时我住在你家小区旁边的宾馆,你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看到我的房间,我们常常隔空对望发信息。

“你以后对其他女人也会这么好吗?”

“无聊,当然会。普天之下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我不对女人好,难道对男人好吗?”

我冲你比了一个中指。

那段时间过得很快乐,早晨醒来第一件事是裹着被子站在窗户边,如果你也在等待我的出现,一整天的心情都是明媚的,接下来的安排就是无所顾忌吃喝玩乐,无忧无虑到以为一辈子可以就这样过去。

第二年春天风起的时候,我该回台北了,空气质量逐渐变好的北京竟又刮起了沙尘暴。我们面对面时彼此还是没心没肺的笑容,你慢慢后退,在黄沙的帮助下身影逐渐模糊不清,我听到心底传来的“咔嚓”声,自己努力构建的幸福城堡像是要坍塌了。

还有什么比你更重要的?

我扑进你怀里时,看到了你眼角的泪,也尝到了你嘴里沙土的味道。

这一定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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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时我选择了回台北,你依旧会是讲义气爱说笑,可以陪我彻夜长谈的好哥们。

“哥们儿,儿和们要连读。”你最乐此不疲的事就是纠正我的发音。

而我努力再三的结果依然是“哥们”或者是“哥们-儿”。

张超说咱俩是北京土鳖客串台湾偶像剧。张超是你最铁的哥们儿,你说那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情义。我很喜欢他京味十足的口音,比你说的好听多了。咱们仨常常一起吃饭,无肉不欢,无酒不欢,张超酒量不好,常常酩酊大醉,喝醉的标志是大舌头。这时你会拉着我回卧室,放入一张旧电影的光盘,然后抱着我一起看,客厅里留下大舌头话痨回忆往事。

你我常常雄心壮志要通宵看三部电影,结果第一部还没结束就都开始打呵欠,然后互道晚安昏昏睡去。有次我肚子不舒服,你跟着我没法好好睡觉,每次我带着初春的寒冷钻回被窝时,你都会习惯性的把我抱入怀中,在我额头留下一吻,然后睡去。

还有一次我想吃凤梨,你顶着北京桑拿天的高温下楼,四十分钟后才回来,叫嚣着“好家伙,外面的天儿简直了!你丫居然不告诉我凤梨就是菠萝!明明楼下水果摊就有,害我走了三条街去超市。”

如果这都不是爱情,我大概丧失了对爱情的判断力。

“杨帆,娶我吧。”

“行,以后咱家孩儿就是台湾同胞。”

“你得求婚,我要单膝下跪那种。”

“得让我当众唱歌,那才是对我最大考验。”

我深以为然,因为每次你唱歌的时候,都是我和张超最煎熬的几分钟。

如果没有见过杨梅,当你拿着鲜花出现的时候,当背景音乐是我最爱的《让我照顾你》的时候,当你七拐八弯的歌声响起的时候,我一定会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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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她是在你发小的婚礼上。左边是她,右边是我,中间的你一本正经,她说话时你看她的眼神那么专注,我叫你几次都没有听到。杨梅是真的漂亮,而且性格温婉,不像我一惊一乍。

那天的你很奇怪,酒过三巡竟一滴未沾。张超也不喝酒,一直和我讲你们中学时候的事,那时你是班长,杨梅是班花,张超是杨梅的小跟班。说实话,我有些吃醋,吃每一个曾陪你走过青春的朋友的醋,包括台上痛哭的新郎。那个阳光幼稚冲动的杨帆,我竟然不认识。

婚礼结束离开时,你搀扶杨梅离开,我才发现那么美好的姑娘竟然行走不便,一瞬间同情心泛滥。

原来她就住在我们旁边的单元,还都是1602。你说只是巧合,各家都买好了才知道是邻居。我还说要常常去杨梅家做客聚餐,她一个人生活不容易。你沉默,只是点点头。

有一次张超来家里吃饭,你公司有事离开,只剩下我们俩。好酒之人惺惺相惜,我也有点喝多了,他又开始回忆你们的故事。他说自己一直都喜欢杨梅,从小学就开始了,两边家长都看在眼里,杨梅就是装不知道。我们两个人喝了近两斤酒,张超不只说话大舌头,连自己的初夜都给我讲了一遍。

他感慨十五六岁的杨梅的美是一种脱俗清丽的气质,以后再没有见过只一眼就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孩子,他还说那时候全班男人都喜欢杨梅。

“别,我家杨帆就不喜欢,他生下来就是为了和我相遇的”,我在为你辩解,其实也是说给自己听,我和你是隔着一道海峡都可以相遇的缘分。

他傻笑两声,讲了另一个版本的青春往事,我只记得零碎几个词。

青梅竹马,私定终生,意外,车祸,截肢,求婚,拒绝。

“谁没有前任前前任呢,我不在乎。”听完故事的我很大器,然后就睡着了,梦里的我泪如雨下。杨帆,原来你已对她单膝跪地,愿意用余生承载她已残缺的身体。比邻而居,大概也是你情意的一种,你要做林徽因的金岳霖,一生护她安好。

所以我对捧着鲜花的你说,“我要单膝下跪的求婚。”

你迟疑了,无视朋友的催促,迟迟没有动作。

生活往往就是另一个舞台,每一个巧合都恰若戏剧——杨梅的电话响起,你匆忙离开,留下了我和你的朋友们。

张超后来解释你离开是因为杨梅一个人在家摔倒了,万般无奈才给你打的电话。杨梅也来找过我,为自己也为你道歉。我几乎就要原谅你的时候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说起最近看的电视剧。八点档的剧场里爱恨情仇都有些做作,可她看的欲罢不能,还常常和我交流心得体会。我明白她的意思,那些她喜欢的情节都说了一个道理,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你,会陪你经历你一生中的每个重要时刻。

挂了电话我就订了回台北的机票。

杨帆,那天你是在向我求婚,不是小打小闹过家家可以随时抽身离开,那是对一个女人作出一生承诺的时刻。应了那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她安好时,你的世界晴空万里,你可以满世界撒欢,有爱人有朋友,有笑声有吵架。可如果她的电话响起,你的世界便只剩下她。

我漂洋过海来看你,到达时深夜来临、寒风凛冽,我以为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欢迎我的一定是个温暖的怀抱,谁知抵不过她无意的一句“我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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