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经验从何而来?

先从一件小事说起

  • 2015年,我接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委托人是一个东北李姓的老大妈,李大妈在海淀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后来因为房价上涨,对方毁约不想卖了,跟李大妈接触了几次,建立信任后办理了委托手续。制作起诉材料,立案提交材料,案件很快进入诉讼阶段。在北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预先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李大妈的案子也是一样。

  • 但因为海淀法院案件太多,法官人手不过,最终案子拖过了3个月的期限,法院转普通程序,须要当事人补缴另一半诉讼费用。这个case最终的处理结果对李大妈是非常有利,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李大妈竟然来律师事务所要求退诉讼费,理由是律师没有告知立案时诉讼费是减半收取,法院让她补交诉讼费,超出了她打官司预估的成本。为了退律师费,甚至使出了撒泼打滚耍无赖的手段,不可避免的,为了处理这事,牵扯了我们律师很多时间和精力。

  • 经历这件事,我和团队开会讨论,制定了一项制度,涉及到法院交诉讼费的,必须要让当事人签署一份收条,告知简易程序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今从万振律师处取走编号为XXXXXX的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原件壹式贰联,万律师已经告知我须在7日内到农业银行缴费,否则视为撤回起诉。另,万律师已经告知我本案诉讼费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如法院未能在3个月内审结,则自动转为普通程序,原告须向法院另行补缴另一半诉讼费。

  • 后来团队招聘了新助理,助理在准备相关起诉材料时,总是忘记准备这个收条,我半开玩笑的对她说“等你在这个事情上吃过亏,你脑子里就会绷着这根弦儿!”

这件小事给我的启发

1、律师有告知义务。

  • 作为律师,我们当然知道简易程序是减半收取诉讼费用,但当事人不知道。正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法律所以才聘请律师。所以在代理阶段,律师应当详尽的告知当事人和委托相关的各种事项,尤其是涉及期限和款项这种极其重要的事项,比如上诉期限、再审期限、管辖权异议期限、诉讼费用、鉴定费用、保全费用、公告费用,要通过告知让当事人对于诉讼周期和成本做到心里有数。所以光律师知道不行,律师有告知的义务。

2、要留下告知的“痕迹”。

  • 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总是和人在打交道,时间久了,总会遇见几个“不靠谱”甚至是“不要脸”的当事人。你明明已经告知了当事人上诉期限,她说律师没提过,你明明告知了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要预交保全费用,她说律师没提过,你明明告知了当事人找不到被告已进入公告程序,她说律师没提过。所以律师不但要告知,还要留下告知的“痕迹”。最好的“痕迹”就是当事人自己的签字。打印、签字,也许仅仅花费你几秒钟的时间,但这几秒钟是绝对值得的!当你因为偷懒这几秒钟的时间而需要花费成百上千倍的时间与当事人扯皮时,你就会深刻理解这句话的重要性!

3、律师是在一次次挫折中成长的。

  • 年轻的时候,遇到客户投诉,心情会非常失落。回顾自己办案的过程,相比其他绝大多数律师,自己算是非常有责任心的,而且有的时候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偏偏遇到无赖型的客户,鸡蛋里挑骨头。律师如此尽心的去处理当事人交办的事情,却不能换来真诚的对待,心理总是累觉不爱。
  • 随着经历慢慢增多,社会的黑暗面见多了,也就淡然了,人世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生死。与其烦心、失落,不如客观的总结经验教训,避免这些事情再度发生。律师也是人,在代理过程中,不可能尽善尽美,及时总结教训,在一次次挫折中不断成长,这些宝贵的经验,必然是一个律师走向成功重要的基石!

4、实习律师实习什么?

  • 我在网上经常看到实习律师“分享”他们的实习经历——每天就是在办公室刷刷网页,聊聊微信。这样的实习经历真的不会带给你任何的成长。我自己认为,实习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就是要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过程中的种种风险。
  • 好好跟着老律师老师父,他们在处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背后,都可能是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你必须了解了这背后的教训,并且时刻绷紧这根弦,掌握解决的途径并成为你办案的习惯,如此,你将少走老律师走过的弯路。认识风险、重视风险、规避风险,这就是一个实习律师该实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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