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协议使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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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动态链接再发布 |
静态链接再发布 |
翻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 |
GUN通用公共许可证 |
GPL |
2.0/3.0 |
强Copyleft |
自由软件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1、允许产品调用开源代码的接口或功能,并共享数据结构而不包含开源代码做为其一部分发布; |
1、允许产品调用开源代码的接口或功能,并将开源代码或开源代码的一部分包含在产品中; |
1、允许将开源代码简单地用另一种编程语言重写得到产品,例如开源代码使用C++语言写的,而产品将C++语法简单转换成Java语言的语法; |
允许 |
1、GPL 2.0未明示专利授权; |
Linux内核、MySQL数据库、OpenJDK平台、GCC编译器等 |
自由软件类型的许可协议,对使用者限制性强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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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3、提供修改声明:在被修改的文件内声明你修改了这个文件及改动的日期。 |
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2、GPL3.0明示了专利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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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带一份GPL许可证; |
4、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4、附带一份GPL许可证; |
4、附带一份GPL许可证; |
4、附带一份GP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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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GP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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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动态链接再发布 |
静态链接再发布 |
翻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 |
AGPL |
Copyleft |
Affero公司 |
兼容GPL |
兼容GPL |
兼容GPL |
兼容GPL |
兼容GPL |
允许 |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Affero GPL和非正式Affero许可证)是指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相关的免费软件许可证。 第一个是Affero公共许可证,版本1,由Affero公司于2002年3月发布,基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2(GPLv2)。 第二个与GNU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原始Affero GPL许可证的变体)兼容。 Affero GPL的两个版本旨在关闭普通GPL中感知到的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漏洞,通过使用但不分发软件,Copyleft条款不会被触发。 每个版本与GNU GPL的版本不同,GNU GPL的基础是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软件。 此规定要求将完整的源代码提供给AGPL许可的作品(通常是Web应用程序)的任何网络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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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动态链接再发布 |
静态链接再发布 |
翻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2 |
GUN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
LGPL |
2.1/3.0 |
强Copyleft |
自由软件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1、允许产品调用开源代码的接口或功能,并共享数据结构而不包含开源代码做为其一部分发布; |
1、允许产品调用开源代码的接口或功能,并将开源代码或开源代码的一部分包含在产品中; |
1、允许将开源代码简单地用另一种编程语言重写得到产品,例如开源代码使用C++语言写的,而产品将C++语法简单转换成Java语言的语法; |
允许 |
1、LGPL 2.0未明示专利授权; |
GNU函数库、GTK+函数库、OpenOffice办公套件、Jboss应用服务器、Hibernate OR映射框架等 |
自由软件类型的许可协议,对使用者限制性强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产品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直接使用了 LGPL 库的源代码,例如封装器; |
2、发布产品时,必须开放产品完整的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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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其他部分的目标代码可以不开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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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3、提供修改声明:在被修改的文件内声明你修改了这个文件及改动的日期。 |
3、在文档中声明,你的程序中使用了 LGPL 库,并且说明这个库是基于 LGPL 发布的; |
4、在文档中声明,你的程序中使用了 LGPL 库,并且说明这个库是基于 LGPL 发布的; |
3、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2、LGPL3.0明示了专利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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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带一份LGPL许可证; |
4、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4、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5、保留完整的原著作权声明; |
4、附带一份LGP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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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LGPL许可证; |
5、附带一份LGPL许可证; |
6、附带一份LGP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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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翻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3 |
Mozill开源代码公共许可证 |
MPL |
1.1 |
较强Copyleft |
Mozill开源代码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允许将开源代码简单地用另一种编程语言重写得到产品,例如开源代码使用C++语言写的,而产品将C++语法简单转换成Java语言的语法; |
允许 |
1、明确要求源代码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已经受专利保护的源代码(除非他本人是专利权人,并书面向公众免费许可这些源代码); |
Mozila Firefox浏览器、Mozilla Thunderbird邮件客户端、adobe Flex平台等 |
MPL独特风格的软件许可协议 |
2、发布产品时,所复制代码开源代码所在的文件必须开放源代码,其他的文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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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一份修改说明:声明这些修改是直接或间接从原来的代码派生出来的;标明修改的日期,并列出原作者; |
3、发布产品时,允许在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必须开源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可以不用开源; |
2、发布产品时,新加写的功能只要是“被独立出来为一个另外存放的档案(File)”,则可以封闭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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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一份Leg开源代码l声明:声明后续用户若要使用此修改版所需的已知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说明产权所有者及其联系方式; |
4、提供一份修改说明:声明这些修改是直接或间接从原来的代码派生出来的;标明修改的日期,并列出原作者; |
2、发布产品时,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不能在将这些源代码以开放源代码许可证形式许可后再去申请与这些源代码有关的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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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一份Leg开源代码l声明:声明后续用户若要使用此修改版所需的已知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说明产权所有者及其联系方式; |
3、提供使用的开源代码或其获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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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用一份简短的制式声明:可见MPL的Exhibit 开源代码; |
6、引用一份简短的制式声明:可见MPL协议中的Exhibi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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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带一份MPL许可证。 |
7、附带一份MP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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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翻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4 |
通用开发和发布许可证 |
CDDL |
1.0 |
较强Copyleft |
Sun公司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允许将开源代码简单地用另一种编程语言重写得到产品,例如开源代码使用C++语言写的,而产品将C++语法简单转换成Java语言的语法; |
允许 |
1、明示了专利授权; |
OpenSolaris操作系统、NetBeans集成开发环境、GlassFish应用服务器等 |
类似于MPL协议 |
2、发布产品时,所复制代码开源代码所在的文件必须开放源代码,其他的文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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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一份修改说明:声明修改是你的原创,及/或你有充分的权利来授予本许可所传递的权利; |
3、发布产品时,允许在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必须开源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可以不用开源; |
2、发布产品时,新加写的功能只要是“被独立出来为一个另外存放的档案(File)”,则可以封闭源代码,可以用另一个单一的许可证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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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一份告示:必须在每项修改中包含一个告示,标明你是修改的贡献者; |
4、提供一份修改说明:声明修改是你的原创,及/或你有充分的权利来授予本许可所传递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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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移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专利、商标的声明; |
5、提供一份告示:必须在每项修改中包含一个告示,标明你是修改的贡献者; |
3、提供使用的开源代码或其获得的方式; |
2、发布产品时,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允许免费应用所有与开源软件相关的专利,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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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得移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专利、商标的声明; |
4、不得移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专利、商标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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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带一份CDDL许可证。 |
7、附带一份CDDL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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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5 |
通用公共许可证 |
CPL |
1.0 |
较强Copyleft |
IBM公司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CPL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明示专利授权 |
Java开发环境 Eclipse 、RIa开发平台Open Laszlo等 |
类似于MPL协议 |
2、发布产品时,所复制代码开源代码的派生代码必须开放源代码,其他的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可以封闭源代码,可以采用其他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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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需要提供修改后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可以用另一个单一的许可证来发布; |
3、提供一份声明:发布者提供源代码,并告知如何取得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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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包含了新的贡献,必须对所做的贡献作适当的标识使得后续用户可以追踪到该贡献的提交者; |
4、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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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包含了新的贡献,必须对所做的贡献作适当的标识使得后续用户可以追踪到该贡献的提交者; |
3、标明CPL许可的开源代码需遵守CPL条款,或提供使用的开源代码或其获得的方式; |
4、采用的其他许可证中,必须包含:代表原作者给出适当的免责声明;声明不同于CPL条款的部分仅有发布者提供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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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CPL许可证。 |
6、附带一份CPL许可证。 |
4、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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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6 |
Eclipse公共许可证 |
EPL |
1.0 |
较强Copyleft |
Eclipse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EPL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1、明示了专利授权; |
Eclipse插件,Symbian操作系统等 |
类似于MPL协议 |
2、发布产品时,所复制代码开源代码的派生代码必须开放源代码,其他的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可以封闭源代码,可以采用其他许可证; |
2、与CPL相比,主要区别在于:EPL去掉了“如果一个用户向某一贡献者发起软件专利诉讼,那么该贡献者通过本协议对该用户的所有专利授权自诉讼发起日终止”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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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需要提供修改后的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可以用另一个单一的许可证来发布; |
3、提供一份声明:发布者提供源代码,并告知如何取得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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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包含了新的贡献,必须对所做的贡献作适当的标识使得后续用户可以追踪到该贡献的提交者; |
4、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3、保留了“如果一个用户向任何实体发起专利诉讼,宣传此程序侵犯了其专利,那么本协议对其的权利授权自诉讼发起日终止”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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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包含了新的贡献,必须对所做的贡献作适当的标识使得后续用户可以追踪到该贡献的提交者; |
3、标明CPL许可的开源代码需遵守CPL条款,或提供使用的开源代码或其获得的方式; |
4、采用的其他许可证中,必须包含:代表原作者给出适当的免责声明;声明不同于EPL条款的部分仅有发布者提供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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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EPL许可证。 |
6、附带一份EPL许可证。 |
4、不能删除或更改任何原有的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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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7 |
新版BSD许可证 |
BSD 3-Clause License |
新版 |
弱Copyleft |
伯克利大学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BSD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FreeBSD操作系统、PostgerSQL数据库、Subversion版本控制库等 |
BSD独特风格的许可协议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产品,不需要开发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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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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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未得到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著作权所有者的名称或者名字来签署或推广产品B; |
4、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4、在未得到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著作权所有者的名称或者名字来签署或推广产品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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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未得到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著作权所有者的名称或者名字来签署或推广产品B; |
4、在未得到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著作权所有者的名称或者名字来签署或推广产品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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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BSD许可证。 |
6、附带一份BSD许可证。 |
5、附带一份BSD许可证。 |
5、附带一份BSD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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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8 |
MIT许可证 |
MIT |
弱Copyleft |
麻省理工大学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MIT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X Windows系统、Ruby on Rails平台等 |
类似于BSD协议 |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产品,不需要开发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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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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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4、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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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带一份MIT许可证。 |
5、附带一份MIT许可证。 |
4、附带一份MIT许可证。 |
5、附带一份MIT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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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9 |
Apache许可证 |
Apache |
2.0 |
弱Copyleft |
Apache软件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Apache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明示专利授权 |
Harmony平台软件、apache HTTP服务器、Struts框架等 |
类似于BSD协议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产品,不需要开发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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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原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归属声明,不能使用原著作权人商标;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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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修改过的文件内声明再发布人修改了此文件; |
4、保留原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归属声明,不能使用原著作权人商标; |
3、保留原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归属声明,不能使用原著作权人商标; |
4、保留原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归属声明,不能使用原著作权人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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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原作品包含一份Notice文本文件,那么发布产品时必须用至少以下一种方式将此Notice文件中的归属声明包含:包含在一份Notice文件中;包含在附带的源文件或文档中;程序中显示; |
5、如果原作品包含一份Notice文本文件,那么发布产品时必须用至少以下一种方式将此Notice文件中的归属声明包含:包含在一份Notice文件中;包含在附带的源文件或文档中;程序中显示。 |
4、如果原作品包含一份Notice文本文件,那么发布产品时必须用至少以下一种方式将此Notice文件中的归属声明包含:包含在一份Notice文件中;包含在附带的源文件或文档中;程序中显示。 |
5、如果原作品包含一份Notice文本文件,那么发布产品时必须用至少以下一种方式将此Notice文件中的归属声明包含:包含在一份Notice文件中;包含在附带的源文件或文档中;程序中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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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修改过的文件内声明再发布人修改了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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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可以提供再发布者自己的著作权声明和许可证; |
7、可以提供再发布者自己的著作权声明和许可证; |
5、可以提供再发布者自己的著作权声明和许可证; |
6、可以提供再发布者自己的著作权声明和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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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带一份Apache许可证。 |
8、附带一份Apache许可证。 |
6、附带一份Apache许可证。 |
7、附带一份Apache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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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0 |
Python许可证 |
Python |
弱Copyleft |
Python软件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Python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Python等 |
类似于BSD协议 |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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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
4、附带一份Python许可证。 |
4、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4、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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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Python许可证。 |
4、附带一份Python许可证。 |
5、附带一份Python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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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1 |
zlib/libpng许可证 |
zlib/libpng |
1.2.2 |
弱 |
Jean-loup Gailly和Mark adler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zlib/libpng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libupnp、TinyXML、libPNG、CXImage、tinyxml等 |
类似于BSD协议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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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歪曲/误传软件的来源,被授权人不能宣称写了最初的软件源代码;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产品,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
4、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4、不得歪曲/误传软件的来源,被授权人不能宣称写了最初的软件源代码; |
3、不得歪曲/误传软件的来源,被授权人不能宣称写了最初的软件源代码; |
3、不得歪曲/误传软件的来源,被授权人不能宣称写了最初的软件源代码; |
|||||||||||
5、附带一份zlib/libpng许可证。 |
5、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4、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4、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
6、附带一份zlib/libpng许可证。 |
5、附带一份zlib/libpng许可证。 |
5、附带一份zlib/libpng许可证。 |
||||||||||||
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2 |
Artistic许可证 |
Artistic |
2.0 |
弱 |
Perl 基金会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Artistic许可的开源代码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明示了专利授权 |
Perl 程序语言、CPAN 与 Psrrot 等 |
Artistic独特风格的许可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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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布产品时,发布者可以选择以下的几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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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4、第一种方式:修改者可以选择Artistic 2.0 作为修改版本的授权条款,发布时开放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编译再发布产品,必须发布源代码; |
|||||||||||
5、第二种方式:采用其他具有授权拘束性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来授权修改版本,这类条款包括 GPL、LGPL 与 MPL 等,发布时开放源代码; |
||||||||||||||
3、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6、第三种方式:只要修改版本的安装不会影响到标准版本(“标准版本”是指原始开发者自己所发布的软件,或依照项目原始开发者明确指示要求而修改出来的软件)的安装或执行,修改版本可以采用任何一份符合修改者需求的条款来授权,发布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3、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人的版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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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带一份Artistic许可证。 |
7、在第3中方式中,必须注意的是,修改版本的名称必须要让人能够清楚辨识,不会与标准版本的名称混淆才可以,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操作环境下,若使用者无法使用原始标准版本置换回修改版本进行运作的话,这就算是影响到了标准版本的安装或执行,一旦跨越过这条使用界线,修改版本就必须开放源代码。 |
4、附带一份Artistic许可证。 |
4、附带一份Artistic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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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供修改说明:标示修改者与修改日期等基本信息,详实记录修改版本与标准版本的所有不同之处,包括两者有哪些不同的功能、可执行文件案或者是任何经过变动的模块信息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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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3 |
微软公共许可证 |
Ms-PL |
弱 |
微软公司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Ms-PL许可的开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明示了专利授权 |
微软独特风格的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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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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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PL协议之外的与 Ms-P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PL协议之外的与 Ms-P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PL协议之外的与 Ms-P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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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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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4 |
微软互惠许可证 |
Ms-RL |
弱 |
微软公司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Ms-RL许可的开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明示了专利授权 |
与Ms-PL协议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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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产品时,所复制代码开源代码所在的文件必须开放源代码,其他的文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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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PL协议之外的与 Ms-R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RL协议之外的与 Ms-R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2、发布产品时,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可以选择MS-RL协议之外的与 Ms-RL 兼容的开源协议发布; |
|||||||||||
4、保留原所有版权,专利,商标等归属声明; |
4、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3、本协议并无授权您使用参与作者之姓名、标志、或商标等权利。 |
|||||||||||
5、附带一份Ms-RL许可证。 |
5、保留原所有版权,专利,商标等归属声明; |
4、保留原所有版权,专利,商标等归属声明; |
4、保留原所有版权,专利,商标等归属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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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5 |
Boost许可证 |
BSL |
1.0 |
弱 |
Boost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Boost许可的开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与BSD许可证类似 |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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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一份免责声明; |
4、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3、保留原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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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带一份Boost许可证。 |
5、提供一份免责声明; |
4、提供一份免责声明; |
4、提供一份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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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带一份Boost许可证。 |
5、附带一份Boost许可证。 |
5、附带一份Boost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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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6 |
PHP许可证 |
PHP |
3.0 |
弱 |
PHP组织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PHP许可的开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允许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与BSD许可证类似 |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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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PHP许可证中的著作权声明; |
3、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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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HP”的名称不得用于支持或推广产品; |
4、保留PHP许可证中的著作权声明; |
3、保留PHP许可证中的著作权声明; |
3、保留PHP许可证中的著作权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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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一份确认:此产品包括PHP软件,可自由地从 |
5、“PHP”的名称不得用于支持或推广产品; |
4、“PHP”的名称不得用于支持或推广产品; |
4、“PHP”的名称不得用于支持或推广产品; |
|||||||||||
6、提供一份确认:此产品包括PHP软件,可自由地从 |
5、提供一份确认:此产品包括PHP软件,可自由地从 |
5、提供一份确认:此产品包括PHP软件,可自由地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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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全称 |
简称 |
版本号 |
类型 |
管理组织 |
复制再发布 |
修改再发布 |
结合再发布 |
动态、静态链接再发布 |
编译再发布 |
是否允许商业用途 |
明示专利授权 |
常用的开源软件 |
备注 |
17 |
Creative Commons |
CC |
较强 |
Creative Commons Corporation |
1、允许自由复制开源代码到产品中; |
1、“修改”是指对开源代码本身的内容进行添加或删除; |
1、“结合”是指在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加写独立的模块或是功能,或者编写完全是用户自己编写代码,而形成产品; |
无限制,可以封闭源代码 |
1、“编译再发布”是指对CC许可的开源代码的全部或部分不加修改地编译它,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发布产品; |
1、若用于商业用途,则不允许修改开源代码、在原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再开发。 |
未明示专利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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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2、如果用于非商业用途,则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2、如果用于非商业用途,则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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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的作者必须是开源代码的原创者; |
3、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则不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3、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则不允许自由修改开源代码得到产品; |
4、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
4、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 |
4、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4、发布产品时,可以封闭源代码; |
5、产品的作者必须是开源代码的原创者; |
2、若用于非商业用途,则允许修改开源代码、在原开源代码的基础上再开发。 |
||||||||||
5、不得将产品用于商业目的。 |
5、产品的作者必须是开源代码的原创者; |
5、产品的作者必须是开源代码的原创者; |
6、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 |
|||||||||||
6、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 |
6、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