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建模(整理2.2)

一、MATLAB中变量的命名规则:

(1)变量名必须是不含空格的单个词;

(2)变量名区分大小写;

(3)变量名最多不超过19个字符;

(4)变量名必须以字母开头,之后可以是任意字母、数字、或下画线,变量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

(5)特殊变量:

ans(用于结果的缺省变量)

pi(圆周率)

eps(1 + eps > 1,计算机的最小数)

flops(浮点运算数)

inf(无穷大,1/0)

NaN(不定量,0/0)

i,j(i=j=(-1)^(1/2))

realmin(最小可用正实数)realmax(最大可用正实数)

二、

+ 加法运算,适用于两个数或两个同阶矩阵相加
- 减法运算
* 乘法运算
.* 点乘运算
./ 点除运算
^ 乘幂运算
\ 反斜线表示左除

MATLAB中标点符号的含义:

(1)MATLAB的每条命令后,若为逗号或无标点符号,则显示命令的结果;若为分号,则禁止显示结果。

(2)“%”后面所有文字为注释。

(3)“…”表示续行。

常用基本函数:

sin 正弦函数 asin 反正弦函数
cos 余弦函数 acos 反余弦函数
tan 正切函数 atan 反正切函数
abs 绝对值(模) max 最大值
min 最小值 sum 元素的总和
sqrt 开平方 exp 以e为底的指数
log 自然对数 log10 以10为底的对数
sign 符号函数 fix 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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