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是我们的权利

半个月前,妈妈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子,因为他的微信名是法语小仙女的意思,所以我叫她小仙女。

小仙女是我妈朋友的女儿,比我大两岁,有一个10岁的女儿。她前夫已经组成了新家庭,就把女儿给小仙女带。

小仙女是一名会计,在一家纺织公司上班。她不太主动,但很踏实,自己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

最近我去她家吃了两次饭。她的妈妈很热情,爸爸非常和蔼,但也和她一样不爱说话。

这半个月我们聊的还可以,只是她很少给我发信息,但我给她发信息,她一定会回复。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二婚的女孩不好,而且还有个女儿。但我的看法不一样,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我觉得只要彼此合适,以后能过得幸福,这些都不是问题。

既然接受了她,就要对她好,对她负责。我们不仅要喜欢对方的优点,更要包容对方的缺点。不论是一份关系,还是一个家庭都需要靠经营。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但不论做出何种选择,我们都要为此坚持,为此付出,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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