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的消息传遍网络,在微博话题阅读量高达1.2 亿,成为焦点。
孰是孰非,网友众说纷纭,究竟情况怎么样?一起来理一理。
今日头条拒绝今日油条碰瓷,不让“搭便车”
据报道,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店铺,由于该店铺装修、logo设计与今日头条极度相似,被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告上法庭。
粗粗一看,这家今日油条公司和今日头条外形上的确有几分相似。
据了解,这家今日油条公司是今年5月份成立,申请注册了今日油条、今日豆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等等商标。据说菜单和宣传口号也类似,从头条“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有律师分析,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在商标注册上分属媒体与餐饮业,使用“今日油条”这一名号不构成对今日头条的侵权。
业内人士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进行45个类别的分类,除非把45类都注册了,否则哪一类里面没注册,其他人可以注册,使用同样的名字。餐饮本身与媒体不是一个行业,这样操作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有专家表示,这种行为是一些企业老想着“搭便车”“走捷径”,来获得市场,是不可取的行为。
对于此案件,9月1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该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目前尚未有最新判决。
说到底,今日油条打了个擦边球,套路了今日头条。究竟这个搭便车的行为最终是否合法,还要等法院的判定才知道。
有故事的头条系,“搭便车”是老套路
说起“搭便车”,今日头条可是有故事的人。
2012年8月,张一鸣正式发布了第一版今日头条APP。紧接下8年时间,字节跳动公司旗下开发了西瓜视频、抖音、今日头条等不少产品。
这八年间,字节跳动公司可是搭了不少便车。
字节跳动旗下最火的APP,今日头条从依靠新闻资讯聚合起家,一向喜欢“拿来主义”,搭别家新闻媒体的便车。但一不小心,就容易越线,构成侵权,故屡次在侵权案件中败诉。
早在2015年6月5日,现代快报道了今日头条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就转载了新快报记者4篇原创新闻。
同年9月,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状告字节跳动侵权,起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中院一审判决,字节跳动公司向现代快报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同时,向现代快报赔偿相关合理费用1.01万元。
一审判决后,字节跳动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又提起上诉。官司打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应予维持。字节跳动公司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提供涉案4篇文章构成侵权,其仅提供链接服务的辩解不能成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字节跳动下的今日头条,屡次搭便车被诉,字节跳动旗下的办公APP飞书,在疫情期间,更是上演了一场打感情牌,要强行搭腾讯“便车”的闹剧。
今年,2月29日下午,字节跳动旗下产品飞书团队发表声明,称有用户反映,飞书文档相关分享链接在微信内无法打开,只能通过浏览器。访问飞书官网,飞书会议等相关域名无法直接跳转。
在声明里,飞书还提到“在企业恢复工作生产效率的关键时刻,微信这一行为,极大地影响到了办公效率和用户体验”。
其实,在飞书初期运营时,利用腾讯微信已经搭了不少便车了。腾讯基于用户隐私安全,停止飞书在微信内直接分享权限的服务,也是无可厚非。
毕竟,今日头条对微信封禁在先,却还想着要求微信给飞书搭便车,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如今,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搭便车”对比一下字节跳动过往经历,多少有点讽刺。正道的光,照着大地,愿将来,字节跳动不再被别人碰瓷,也别强行搭别人的“便车”。